去年6月4日,香港各区多个电箱、灯柱及垃圾埇等位置上,出现逾200个「六四」中文字样涂鸦,港警事后翻查闭路电视,拘捕3名年轻男女,并落案起诉共12项刑事损坏罪。3人上月底承认8项刑事损坏罪,本周四(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指,事件有相当的严重性,惟考虑3人坦白认罪、有良好背景及悔意,决定按报告建议,判处3人160至200小时社会服务令;3人另须向政府赔偿417元清洁费。
3人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
3名被告依次为杨源硕(22岁)、吴嘉倩(22岁)及陈钰乔(22岁)。他们在上月底承认8项刑事损坏罪,指3人与另一不知名男子于2022年6月4日,在石硖尾街附近损坏一个电源箱;在鸭寮街附近损坏两个停车收费表、一枝灯柱;在黄竹街附近损坏一个电源箱、一支灯柱及一个邮箱;在荔枝角道附近损坏一个侦速摄影机、两个电源箱及两个交通灯柱;在上海街附近损坏一个垃圾桶;在砵兰街附近损坏一个垃圾桶及一个停车收费表;在咸美顿街附近损坏一支灯柱及一个邮箱;在弥敦道附近及后巷损坏一个电源箱及一支灯柱。至于另外4项控罪,控方同意不予起诉,留于法庭存档。裁判官早前案件押后至今天判刑,其间就为3人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辩方周四指出,3人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各人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及正当工作,报告同时显示3人均有悔意,建议可判处社会服务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就指,事件具相当严重性,涉及不同地方的刑事损坏事件,惟考虑3人坦白认罪,有良好背景及有悔意,决定按报告建议,判处3人社会服务令,所有控罪刑期同期执行。
涉案街头「六四」中文字样涂鸦达222个
不过,裁判官同时留意到首被告杨源硕已是第2次干犯同一刑事损坏罪,故对杨作出「加刑」,决定判处他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馀两名被告吴嘉倩及陈钰乔就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香官又特别对首被告作出提醒,直言:「再有咁嘅情况发生,你自己预备定坐监」。
案情透露,事发在2022年6月3日至6月4日之间,全港共发现222个「六四」中文字样涂鸦图案,其中旺角共发现77个、油麻地就有25个;警方展开调查,翻查涉案相关位置的闭路电视片段,并辨认出案中3名被告。3人之后分别于6月4日、6月5日及6月9日在住所被捕,警方从首被告杨源硕家中搜出39罐喷漆,以及两个用塑胶文件夹制成的托模。另3人的手机均被捡取,讯息对话纪录显示,次被告吴嘉倩曾向首被告杨源硕表示:「我想喺六四前一日,拎住个stencil(托模)喷『六四』喷到周街都系。」
案件编号:WKCC2520/2023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