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旺角及太子港铁站内在8月31日当晚发生严重冲突,港铁以「紧急事故」宣布封站,大批防暴警当晚冲入港铁太子站月台,并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逾50人。律政司在事隔逾3年半后,落案检控16人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非法禁锢等罪,案件并分拆多案处理。其中一案涉及一男一女被告,被指控在月台非法囚禁一名男子,案件本周五(1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2名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排期至12月19日开审,料审期为3天,两人续准保释候讯。
预留3日审期 两被告续准保释
涉案两名被告,分别为现年26岁的屈君鹏(报称会计师)及现年22岁的梁静雯(报称学生),两人一同被控一项非法囚禁他人罪。他们在庭上否认控罪,处理案件的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把案件排期至今年12月19日开审,并预留至21日共3天进行审讯,两人之后续准保释。
控罪指,两名被告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港铁太子站月台与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张展宏,对他造成不利,并违反其意愿将他禁锢。
同案原有16名被告 事隔逾3年8个月被检控
涉及8.31太子站冲突事件的案件,部分已完成审讯,有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非法集结、袭击等罪成,判囚8个月至5年半不等。至于跟本案相关共16名男女,今年5月底,即事隔逾3年8个月后,才被落案起诉;其中首案涉及11名被告,各自面对1项控罪,指他们于或约于年8月31日在太子站月台,或月台上的公众地方干犯罪行,当中包括袭警、阻差办公及企图故意阻差办公罪。而其中5名被告,再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们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其中一名被告,则再面对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
至于本案两名被告,案件早前提讯时,辩方就曾提及在审讯时将争议被告的招认,案件原安排在7月28日进行答辩,惟辩方当时表示,由于不久前才接收来自控方的额外文件,包括多段影片等,需时处理及消化,遂申请把答辩押后至今天处理。
至于另外3名被告就涉及在油麻地站月台及旺角弥敦道的案发地点,其中两名被告被控在油麻地站月台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当中包括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锤子连摺刀、弹射器及钢珠等;另一案的被告,早前就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案情指被告因不满放工后没有地铁回家,因而用脚踢警车发泄,被判签保守行为18月及向政府赔偿维修费用。
案件编号:KCCC1432/2023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程皓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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