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3歲日本留學女生涉在 Facebook及Instagram上發布有關「港獨」及稱「共產黨倒台」等13則帖文,她回港更換身份證時被捕,其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女生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判刑,期間批准被告繼續保釋。辯方求情時強調,只有2則涉案帖文在香港發布,女生現時在日本一間大學的法學院就讀政治及經濟,對政治的看法已經改變,她重犯機會極低,盼法庭輕判。
案情指被告涉FB及IG發布13則煽動帖文
被告袁靜婷(23歲,學生)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
辯方早前提出三項法律爭議,包括裁判法院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煽動罪行等等。辯方今確認不再爭議這項議題。
被告承認案情指,她擁有名為「Mika Chan」及「Iam 1ka」的Facebook 和 Instagram 帳戶,各有473名朋友和657名追隨者。
警方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被告於2018年9月7日至2022年5月14日期間,在該2個帳號上發布共13則具煽動性的言論、相片及圖片。其中12則帖文在 Facebook 上展示,可供公眾瀏覽。餘下一則涉案帖文在 Instagram 展示,只供粉絲瀏覽。
帖文內容包括稱「恐怖組織共產黨」及主張港獨
案情指,13則帖文內容包括聲稱「我是香港人,我主張香港獨立」 、「中共未滅,何以為家」、「要大家一齊見證,共產黨倒台,香港獨立」及「這個恐怖組織共產黨⋯滅共」;亦有帖文推動香港獨立和顛覆政權,當中某部分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發布,例如:「香港人報仇 香港人反抗」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海報等等。
出入境紀錄顯示,被告於今年2月24日回到香港,警方在同年3月8日拘捕被告,並檢取了她的手機、IPad和護照。她在警誡下表示:「我明白」。被告自願提供電子裝置的密碼作調查之用。除涉案帖文外,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的電話上亦找到26張與涉案帖文有相似信息的照片。
被告錄影會面中承認發布涉案帖文
被告在三次錄影會面中向警方承認多項事實,包括她自2018年起到日本讀書,期間在2019年及2023年曾回港放暑假及更換身份證。被告承認13則帖文由她發布,亦同意「香港獨立」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等等。
求情指僅2則涉案帖文在港發布
大律師關文渭求情指,只有兩則涉案帖文在港發布,其餘帖文發布時被告均身處日本。辯方強調被告2個社交媒體帳戶有較少追隨者,雖然在 Facebook 的帖文是「地球post」,任何公眾人士均可瀏覽,但關認為除非有人特意轉載,否則只有被告的400多名朋友才能看見。
關文渭續提及,獲較多讚好及留言的一則帖文是以日文撰寫,可見對象是懂得看日文的人,並非控罪所指是為了「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關又指,其中一個帖文是被告在日本東京一間美術館拍下的一張相片,並非是被告親撰的煽動性字句,而是美術館展出的東西。
辯方:被告發布帖文時配上容貌 帶「自戀」態度
辯方認為,被告在部分帖文中展示自己的容貌,再配上煽動性字句,顯示她發布該些帖文時帶有「自戀」態度,她亦沒有意圖要掩飾身份;而被告亦非政治人物,只是在日本讀書的一個女生。
辯方:「蛻變計劃」導師指被告對政治看法已改變 重犯機會低
關大狀提及被告在內地出生,3歲時隨父母一同來港,一直奉公守法。她中學畢業後於2018年到日本修讀美容,後來2022年成功入讀日本一間大學的法學院,就讀政治及經濟。
關又提到,被告一直接受「蛻變計劃」支援,它是一個為涉反修例案件的青年提供服務的計劃。其中一名義工曾經是被告的導師,每星期均會與被告溝通。該義工指被告就讀大學後,對政治的看法已經改變,認為她重犯機會低。
辯方盼法庭能接納被告當時不知道帖文的內容會干犯煽動控罪,她被捕後就事件和盤托出,懇請法庭能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僧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26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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