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煽动罪」罪成的「港漂」学生曾雨璇,原定上周四(12日)刑满出狱,港府同日回覆传媒指,已根据《入境条例》遣送曾离境。据悉,当日曾雨璇透过第三方向友人确认被送至深圳后,至今仍未有向朋友报平安。曾雨璇的朋友向本台表示,相信曾雨璇已失去向外界沟通的自由,担心受到不人道待遇;而她们更担心的是不知曾雨璇在香港的言行,会否触发中国政府对她作出「第二次」起诉。有分析认为,「曾雨璇案」已被中共列为「敏感事件」,相信曾已失去自由;指中共遣返「港漂」之举,有震慑之效。
朋友担心曾雨璇受不人道对待
原计划在港展示「国殇之柱」直幡的中大法律系博士「港漂生」曾雨璇,因「煽动罪」判囚6个月,原定上周四(12日)出狱。香港保安局确认她已刑满获释,并被遣送离境。保安局发言人称,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第19(1)(a)条,把刑满获释的曾雨璇遣送离境。该条文列明,行政长官有权力把并非通常居于香港的「不受欢迎入境者」下达遣送离境令。
曾雨璇的朋友陈梅(化名)指,原本一班朋友于上周四(12日)早上9时到监狱门前迎接曾雨璇,但一直不见她;直至晚上约6时,港府向传媒指曾雨璇已被「递解出境」。陈梅指,从较接近曾雨璇的朋友得知上周四晚上,曾雨璇当时身在深圳,之后便没有再收到讯息。陈梅和曾雨璇的朋友相信,曾目前的情况是不能自由与外界联系,其他详情一概不清楚。
陈梅说:作为她的朋友,最担心她的下落。因为她已经按照香港法律在香港已服完刑期,按道理她现在应该是自由人,但是现在一点她的信息都没有,她完全失去了消息。而这种情况下,也不知道她会遭遇怎么样的不人道的对待,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去打听她的消息,但是我们没有渠道。
陈梅指出,担心曾雨璇过去在香港的抗争言行、抑或翻墙时曾批评政权的言论,都会令中国政府对曾雨璇作出「第二次检控」。据曾雨璇的个人IG帐号,最后发文是今年3月27日,帖文转载邹幸彤的头像,头像旁写上「Love is Faith」;另外也有「辱包」的帖文,内容大多是批评习近平修宪连任。
曾雨璇曾称港警不断问公安意见
曾雨璇于今年元旦日在铜锣湾SOGO向「七一刺警案」的刀手梁健辉献花,当场被捕。曾雨璇曾接受本台专访时向记者透露,当时她被拘捕之后,留意到港警经常向内地公安、港澳办征求意见,显示内地对港漂被捕一事有所顾忌。
曾雨璇说:我觉他们(中共)会在意舆论的影响,假如在「反修例」抓大陆人,是不利他们的舆论。
分析:已将「曾雨璇案」归类为「敏感案件」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曾雨璇案」已成为「敏感案件」,参照以往的类似事件,相信曾雨璇回内地后将失去人身自由,事件将再次成为港人「国情教育的另一个实例」。
刘锐绍说:这些不是按理据来处理,它(香港政府)现在说按照「法律」,但「法律」是为它所用,它是按「需要」来处理,反正这类事情它要出现的效果,就是恐吓其他人日后别做同类的事,这就是它眼前的政治「需要」。
他又指,曾雨璇将类似内地维权律师一样,外界的人只能继续关注事件或声援,实际上很难做到甚么事。
在港参与「反送中」 内地判「煽动国家政权」罪
2019年反修例运动曾有不少「港漂」和内地新移民参与,部分人回中国后,被当局起诉。其中包括本台曾报道,2014年来港定居的覃秋艳(网名妮珂,Nicole),因为2019年高调参与反修例运动站台宣传,又在X贴上「毋忘721」、「纪念831」等口号,2021年3月经深圳入境准备前往广西柳州家乡探亲时被捕。覃失踪一年后,其友人才得悉她因被指「煽动国家政权」被关押在柳州市看守所;直到今年5月,外界才得悉案件已于去年7月秘密审讯,覃被判囚6年。
前年(2021年)4月,内地《环球时报》披露两宗港漂生「借赴港读书之机参与反中乱港活动」的案件。指两人在2020年中被捕,其中一人被指获「敌对组织」任命,从事在网上引导话题讨论工作,被国家安全机关捕获后「受教育感化」;另一人则被指曾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大量支持「黑暴」言论,和声称要「光复香港」,被国安机关「依法审查」后,「写下10万馀字悔过书」。
另外,同是「港漂」的中文大学音乐系学生陈子谋,因为在2019年7月28日携带伸缩棍现身于上环的警民冲突现场,同年11月于香港被判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判囚6星期,成为卷入反修例事件首名在港被判例的内地学生,但他刑满后未有显示「被遣返」。去年3月,被控在2019年12月7日警民冲突袭警的美籍律师Samuel Bickett,在服毕4个半月的刑期后,从赤柱监狱获释后同日即被安排登机遣送美国。
记者:张仕仁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