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7岁的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本月8日香港区议会选举前,拟带「棺材」前往选举事务处示威,惟未出门同日已遭警方拘捕,被控「企图煽动罪」。古首次提堂时申请保释被拒,本月19日曾提出保释覆核但被拒绝,周三(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出保释覆核并自行陈词,惟总裁判官再拒绝其保释,续须还柙至下周四处理第三度保释申请。
古思尧(77岁,无业)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控罪指古思尧于2023年11月29日至同年12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
(a) 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b) 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c) 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e)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案件于本月11日首度提堂,古思尧当日暂毋须答辩,惟表明不认罪。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0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古思尧申请保释被拒,他于12月19日提保释覆核再被拒,今天是他第二次提保释覆核,续没有律师代表,自行应讯陈词。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取陈词后,再度拒绝其担保,古续须还押,而他同时继续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利,故将于2024年1月4日作第三次保释覆核;其案件则于1月10日再讯。古思尧散庭时拱手作揖,有旁听人士就为他打气著他「撑住呀!阿古!」
古思尧早前另涉及被消防处票控,指他在其工厦住所外的后楼梯放置杂物及木箱,但没有在通知书时限内清走物件,阻塞逃生通道,违反消防条例,古思尧已表明「不认罪」,案件已于本月1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古没有律师自行应讯,自行应讯,自辩指工厦其他住户均有在公用地方摆放物品,唯独他一人被检控,直指消防是「针对性、选择性指控」,强调检控不公,最终裁判官裁定古罪成,罚款6000元。至于古面对的另一控罪,裁判官就指两案如同由他审理或构成不公,故将该案发还重审,排期明年1月9日交另一裁判官处理。此外,古思尧早前已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控消防处在他住院期间擅自搬走其财物,要求赔偿5.9万元,本案已押后至明年4月24日再讯。
案件编号:WKCC5279/2023
记者:吴婷康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