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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於 2022 年 9 月開審,經歷兩度押後,周一(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預料審期為 80 日。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辯雙方先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爭議陳詞。
早上約 6 時許有約 30 人在庭外輪候公眾入庭票,另有超過 30 名傳媒通宵排隊輪候記者席。大批警員在庭外巡邏,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場視察。
16:14 囚車在警方車隊押送下離開法院
下午 4 時許,載著黎智英的囚車在警方車隊押送下離開法院。大批警員在場戒備,包括特勤、軍裝、便衣、傳媒聯絡隊。 囚車駛出一刻,有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封住採訪區出入口,暫停記者出入,並要求採訪區內人士,待車隊離開後方可離開。
16:06 大批傳媒等候黎智英囚車離開
囚車出入口有逾 20 名傳媒等候,警方架設鐵馬圍成採訪區,而在鐵馬與馬路之間,有一批身穿戰術背心警員,警方裝甲車「劍齒虎」亦停泊在附近戒備。
15:30 散庭,周二(19 日)繼續
15:00 官問被告不在港可否提控
針對檢控時限,法官李運騰追問,假如該名被告不在香港,控方便無法提控?彭認為,應在立法時處理這問題,而非現在處理。
彭耀鴻另就《刑事罪行條例》第 11 條英文版的「begun」及「institute」字眼陳詞,表示兩個字眼沒有分別,應以黎智英被帶上庭一刻為準,才算是提出法律程序,重此如此計算,涉案文章已超出檢控時限。
14:30 黎智英身形消瘦
午休後,黎於開庭前再被帶入法庭,他亦向親友方向豎起姆指,隨後面露微笑送上飛吻。
12:49 休庭,下午 2 時半再續
12:30 彭耀鴻:煽動罪涉新聞自由法庭應寬鬆詮釋
彭強調,檢控期限(time bar)的爭議與法庭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若超出檢控期限,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尤其本案涉及基本個人權利,涉及新聞自由,法庭應更寬鬆地詮釋法例,對控方更嚴格。
法官李運騰問及,若就不同行為分開提控,即使被告干犯一系列控罪,是否所有控罪均受同一檢控期限限制。
彭同意,強調檢控期限的機制在於,控方不能一直等待,累積所有行為後才一次過提控。李運騰又問,假設 A 和 B 由第一日起串謀犯罪,根據 6 個月的檢控期限,任何人在 6 個月後參與串謀,便不能被檢控。彭耀鴻同意,不應受到任何起訴,又指若 C 在後來加入,應被控另一個串謀控罪。
李素蘭質疑,他是否意指每一次干犯串謀罪,均要以新的控罪提控?彭同意,表示此為檢控期限的限制,否則會令《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 159D 條有關提出法律程序的限制的效力減弱。
12:05 開庭
11:33 休庭
10:45 辯方:涉案文章超出檢控時限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先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爭議陳詞。他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 11 條,煽動罪行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 6 個月內開始進行,而本案控罪中所提到的首篇煽動刊物,於 2019 年 4 月 1 日發布,最後一篇於 2021 年 6 月 24 日發布,因此檢控期限為 2019 年 10 月 1 日。
彭耀鴻續指,若法庭不接納上述情況,控罪以開始串謀當日起計算檢控時限,亦應由串謀最後一日起計算,即 2021 年 12 月 24 日。而黎智英於同年 12 月 28 日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換言之,超過檢控期限 4 日,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煽動控罪。
10:15 官澄清沒收到黎智英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提到有本地傳媒報道,黎智英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被拒,她表示根據條例,如訴訟方要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需在交付程序後 42 日內提出,澄清本案沒有收到相關申請。辯方確認,沒有作出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申請。
10:07 開庭
記者庭上所見,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場旁聽。控方表示,辯方不介意有警員坐在庭上,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確認。
10:00 黎智英入庭
服刑中的黎智英於懲教陪同下步入被告欄,欄內有 4 名懲教職員駐守。黎身穿灰色西裝外套,坐在兩名懲教中間,一度戴上眼鏡,接過傳譯耳機戴上。黎不時望向公眾及親友席,並輕輕揮手。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今早到庭旁聽,黎智英太太及女兒均有到庭。
09:45 瑞士籍攝影師:旁聽人數較預期少
曾捲入 2019 年示威案的瑞士籍攝影師 Progin Marc Gerard 今早 7 時許到達西九法院,稱因為黎智英案是他跟進多時的案件,故特意前來拍攝,但目前沒有特別為哪間媒體工作。他認為今次旁聽人數,遠較之前 47 人案、李柱銘和吳靄儀案等人數少,場面相對冷清,故都是在場四處走走觀察有何拍攝。
Gerard 居港逾 40 年,2019 年 10 月 4 日中環「和你 LUNCH」當日,有在港工作的內地男子疑在現場拍攝兼大叫「我們都是中國人」,Gerard 被指以相機拍攝情況時,關門阻該男子返回辦公室大樓,致男子其後遇襲。他在原審及覆核聆訊,均獲裁定一項「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不成立。
09:44 劉慧卿:盼法庭展示國際 香港仍有司法獨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場旁聽,表示前來支持黎智英,又提到現時多名民主黨成員、民主派人士,於其他案都未能取得保釋,黎智英更還押逾千日,令其家人、朋友感擔憂和難過。
劉說,黎智英案等候多時終於開審,期望黎和其他人都能得到公平、公開審訊,並期望法庭可展示予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知道,香港仍有司法獨立、法治和「一國兩制」。
09:15 「女長毛」:從未見庭外保安「咁大陣仗」
「女長毛」雷玉蓮早上 6 時許到場排隊,稱一到步就遭兩名警民關係科人員跟隨,「問我嚟做咩」,又問她攜同多條麵包來有何作用。她指麵包不是炸彈,「請人食係咪犯法?」兩名警員在她進入旁聽排隊後方未有跟隨。
雷續說,她有多年旁聽經驗,不時聽取高等法院案件,但至今未見過「咁大陣仗」,形容氣氛緊張,「出動到江學禮(國安處處長)、李桂華(國安處總警司),你諗下?」另又調派警犬,「真係未見過咁」。
雷又說,她是《蘋果日報》多年讀者,由《蘋果》創立起經已閱讀,是次旁聽是想看一下已還押 3 年多的黎智英,「希望佢保重身體,都 70 幾歲喇」。
09:00 旁聽市民:受審的不只黎智英
排第二位、任職劇場工作者的宋先生表示,早前已經知悉黎智英案今日開審,亦打算前往旁聽,因從網上直播看到 JC(化名)一人通宵排隊,故清晨約 4 時來到,「因為多一個人就係多一個人」。
宋先生透露,前一晚觀看舞台劇《大狀王》,內容提到維權律師、「有嗰種烈」,加上黎智英案即將開審,「17 號晚唔再係 17 號晚,帶住一個咁嘅心情睇」。他指,「呢份報紙(蘋果日報)超越一份報紙可以承載到嘅嘢,原來一份報紙承載到整代人、一整個族群,成為一種咁有代表性嘅象徵、符號」。
他又指,黎智英今日受審,「其實仲有好多嘢同佢一齊受審,報紙、一種言論自由嘅精神⋯犯人欄裡面唔係得黎智英先生嘅肉體,坐喺佢側邊係有一份無形嘅報紙、一啲集體回憶,同佢一齊行過嘅路、一齊發過嘅夢」。宋先生哽咽稱,黎智英已經單獨行了一段路,「想同佢一齊,希望畀到力量佢」。
08:35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
英美籲釋放黎智英
英國、美國、加拿大領事館代表到庭旁聽,其中美國代表指期望審訊可公開透明。法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鄧榮輝(Louis Doucet)表示,今日約有 6 名領事代表前來旁聽,他們之前已旁聽過數宗政治案件,包括初選 47 人案、支聯會案等,料之後各國領事會輪流派員旁聽。
英國外相卡梅倫發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嚴重侵蝕人權和自由,令反對聲音噤聲,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顯示中國違背其國際承諾。卡梅倫指,關注被《港區國安法》起訴的人士,尤其被「政治檢控」(politically motivated prosecution)的英國公民黎智英,形容他被當局針對和阻止和平地行使言論集會自由,敦促港府釋放黎智英、中方廢除《港區國安法》,及停止以此再檢控任何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指,譴責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呼籲立即釋放黎及其他維權人士。發言人敦促中方和香港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又指壓制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流動、改變香港選舉制度以阻民主派參選,已破壞香港的民主制度,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08:15 「王婆婆」庭外示威 警員將她帶到對面行人路
人稱「王婆婆」的市民王鳳瑤,早上 8 時許在法院外嘗試揮旗示威,大批警員隨即上前,將她帶到法院對面的行人路,用鐵馬架起示威區。「王婆婆」叫喊「support Jimmy Lai」、「支持蘋果」、「支持黎智英」等口號,大批外媒在場訪問。「王婆婆」以英語回應提問,指《蘋果》具象徵意義,又指港英殖民時代自由,惟現已今非昔比。
08:00 江學禮、李桂華到場視察
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西九裁判法院視察,警方反恐特勤隊在法院外持槍戒備。
07:50 市民:希望親身旁聽「關注多啲」
今早約 7 時到場輪候旁聽的 Jensen 表示,經常從不同渠道聽到關於黎智英的消息及新聞。而其伯父亦曾於《蘋果日報》任職,形容黎「個人好 nice」。Jensen 指希望可親身到場旁聽案件,「關注多啲」。
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 RSF 代表(右)亦於今晨 5 時許到法院外排隊。她表示得知本案與新聞自由相關,其組織亦密切留意本案情況,故希望到庭關注及觀察事態進展。
07:15 車輛入法院須安檢
每輛進入法院的車輛均需接受警方檢查,警員攜同警犬環繞車輛外圍搜索一周,再有另外兩名警員檢查車底,歷時近1分鐘才獲放行進入法院停車場。
06:45 大批警員法院外巡邏
案件於早上 10 時開審,記者 6 時許到場所見,約有 30 人寒風中排隊輪候公眾入庭票,另有超過 30 名傳媒通宵輪候記者席籌號。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範圍外巡邏,逾 10 輛警車在場戒備。警方派出裝甲車「劍齒虎」停泊在法院外候命。
司法機構早前公告指,今日審訊將提供 388 個公眾席,其中 3 號正庭設有 70 個公眾人士座位及30 個記者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當日會在法院內外加強保安,若有人企圖騷擾審訊,會果斷採取行動。
黎智英被控 3 勾結外國勢力罪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眾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上述 6 人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除黎智英外,其餘 6 名前高層,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攝:Tszhei Chan、《法庭線》記者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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