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屠龙小队”成员受审 香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

香港史上第一宗引用《反恐条例》的案件于周一(2月19日)开庭,被告14人所犯下的罪是在2019年香港民主抗争活动期间,涉嫌计划执行炸弹袭击以谋杀警察。其中4名涉案人周一于高等法院承认《反恐条例》中串谋作出爆炸及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等5项罪名。

此次被告是一个名为“屠龙小队”的激进抗议组织的成员,据了解他们原本计划在2019年12月10日纪念国际人权日的集会期间引爆埋伏的炸弹,不过当年12月8日就遭到警方逮捕,并被搜索出枪支、爆竹等攻击性武器。

当年有高达数千人因参与数月大规模、有时甚至是暴力的抗议活动而被逮捕和起诉,这些活动旨在要求在北京的统治下获得更大的自治权。

香港刑事检控官刘允祥周一指控该团体的14名被告,密谋于当年12月10日在集会游行的路线上放置一大一小以10至20公斤炸药制成的两枚炸弹,以杀害警察。

检方称“屠龙小队”计划洗劫中资商店和破坏亲政府的店铺以吸引当局,引诱警方到场后先引爆小枚炸弹,据称此炸弹威力可使超过方圆100米的人丧命。而第二波攻击将由“屠龙小队”中的枪手苏纬轩埋伏在附近建筑物,从高点使用长枪射击警员,使警方恐慌并将其逼至靠近大枚炸弹处加以引爆,这枚炸弹威力则可使方圆400米的人士丧命。

刘允祥表示,其他串谋者计划在警员死亡后,拾其佩枪以为己用。不过此一袭击计划最终并未发生。

自2020年民主抗议活动被镇压以来,香港当局动用各种立法,包括指控恢复殖民地时代的煽动罪,来针对活动人士、民主派政治人物,甚至是普通民众。最重要的是,北京还在2020年年中实施了一项全面的国家安全法以平息异议。

不过此次被指控的“屠龙小队”,是根据《反恐条例》被起诉,这是该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使用。

14名被告当中有10人面临两项指控,可能导致终身监禁,这两项指控为根据反恐条例的“对订明目标的爆炸的禁制罪”和根据香港刑法的“串谋谋杀罪”。

在这10人中,其中一人面临额外的反恐指控,指控他提供资金资助这些行动,而去年卷入案件的一名女性也被控相同罪名,这一指控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

其中有8名被告也被控持有和制造爆炸物、枪支和弹药等各种罪行,其中一些罪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此案除了在审判后期才被控罪的那名女性,其余被告都已被羁押超过两年。

这一审判预计将持续两个多月。

截至2023年底,已有超过11200人因参与2019年的抗议活动而被捕,近3000人被控罪。香港政府上个月还宣布计划制定另一部国家安全法,以涵盖更多犯罪行为,包括叛国罪和间谍罪。


文章来源:VO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