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黎智英案】李宇轩裴伦德认同:推翻中共是「解放香港」一方法

【黎智英案】李宇轩裴伦德认同:推翻中共是「解放香港」一方法2024年3月28日,「黎智英案」续审,「12港人」之一李宇轩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

「黎智英案」周四(28日)续审,李宇轩称《国安法》生效前与「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创办人裴伦德讨论策略,李指港人乐意承受「揽炒」代价,望IPAC可作出更多行动,例如制裁。李指,当时对方认为须先改变中国才可解决香港问题,但李认为首要目标是建立香港,惟同意推翻中共可能是「解放香港」方法之一,虽曾表明不支持港独,但对话中,他并不反对港独路线。

港人乐意承受地缘政治大局附带伤害

审讯踏入第54天,续由「12港人」之一的李宇轩接受控方主问;控方在庭上展示李宇轩跟「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创办人裴伦德于2020年6月26日的讯息对话,就《港区国安法》即将实施,裴伦德提及需转变策略,指要利用未来半年香港发生的事情「to kill the CCP」,并认为「香港将会被殃及(HK will be collateral)」。李宇轩当时就以「我们知道也非常乐意出任此角色(this we know and we are very happy to play this role)」作回应。李庭上解释,认为港人乐意「揽炒」,又回应法官李运腾关注所谓「collateral」的对象,解释是指香港在整个地缘政治大局中,会承受的附带伤害,他认为港人乐意承受。

讯息又显示,裴伦德认为只能寄望全球调整策略,透过惩罚令中国改变,明言「最好的催化剂是激烈冲突(And the best catalyst for that is severe conflict)」,惟强调只是点出事实,非建议冲突,同时问及香港示威活动的前景。

李回应指香港不会再出现大型示威,强调港人无意透过示威说服北京,只望说服国际社会,惟却未见针对侵害人权者实行制裁行动,并特别强调称:「至少从香港角度,港人不值得为换取一些声明而牺牲性命(the lives of HKers aren’t worth just in exchange for some statement-at least that’s the perception here.)」,又直言自己的潜台词是冀望IPAC「如果做多过出condemn statement(谴责声明)嘅嘢咁就好喇」。

指港人冀争取「目标性制裁」

李宇轩指当时与裴伦德就中国及香港情况展开了一场辩论,裴伦德提出,改变应由中国开始,香港问题才能解决,李认为裴伦德所指包括推翻中国共产党;惟他当时指,认为首要目标应是建立香港,其次才是推翻中共,但其后就表示推翻中国共产党或是达致解放香港的方法之一,而裴伦德就回应「(若目标是自治政府,手段便是摧毁中国共产(if the end is self government, the mean is the destruction of CCP党)」,又在对话中多次强调中共是香港自由的敌人。而李就在庭上解释,解放香港的意思是「由中共手中解放出嚟,畀返香港人」。

不过,法官李运腾就指,李早前曾就另一群组对话表明不支持港独,故他对此感不解;李宇轩解释,他是跟裴伦德这次对话的语境中,不反对港独这路线。李又在讯息中重申,港人冀争取「targeted sanction(目标性制裁)」,因该类制裁只针对特定人士或组织,对平民造成影响较少。他又在法官李运腾提问下指,认为裴伦德在说服自己主力针对中国共产党而非香港事宜,并同意裴伦德指中国共产党才是需要被打倒的敌人,而过程中香港会被殃及。

此外,李确认在《国安法》生效前一天,他把由SWHK成员协助撰写的《国安法》联署声明放在其创立的「AntiNSL」网站上,再透过「人搭人」方式寻找全球议员、专家及社运人士加入联署,声明最终在《国安法》生效前发布,内容倡议全球各国对侵害香港自由的香港及中国官员、组织及人士,实行马格尼茨基式制裁,并要求透过支持各国公司重置生产线或总部,减低对中国的贸易依赖。联署人士及组织来自全球各国,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日本、台湾及印度等。

《国安法》生效后建议游说各国取消与中司法互助协议

《国安法》生效后,李宇轩与裴伦德继续对话,李建议游说各国政府取消与中国的司法互助协议,他解释若有国家或地方出现政治罪行,其他国家会重新审视与有关国家的司法互助或引渡协议,由于IPAC集合各国议会议员,他故对裴伦德作有关建议;又确认IPAC随后成立由议会议员组成的附属小组,召开会议商讨引渡协议的问题,有两次会议他均有列席,而会议结论是成员回到自己所属司法管辖区跟进,当中包括英、加、澳、德议员。

裴伦德及后向李转发IPAC的Twitter帖文,指16名IPAC联合主席召开了会议,最后一致同意「there must be NO extradition(绝对不要引渡)」,又告知李加国已废除与中国的引渡条约。

案件押后至4月8日续审。

案件编号:HCCC51/2022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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