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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2 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四天作供,稱 2019 年區選前,李宇軒團隊舉辦監選行動,邀請外國議員來港,而他助李向黎助手 Mark Simon 請求資助,李其後告知獲 50 萬元。
陳又稱,區選後與 Mark Simon 見面,對方提及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比登報更有成效,另一方面,他亦與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以在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大勝。陳稱,2020 年 1 月時,黎亦告知已經「攞咗個報價,一間歐洲嘅公司,去做一個初選公投嘅程式」。
庭上昨展示 2019 年 11 月「馬鞍山火燒人」事件後,黎智英以 WhatsApp 向陳稱感到害怕。陳供稱,翌日出席黎與李永達、李卓人等的飯局,黎大力批評「勇武派」濫用暴力,憂慮若「搞出人命」,運動便失去道德高地及國際支持。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二報道:
黎智英案第61日審訊|馬鞍山火燒人後 陳梓華指黎批勇武濫暴、憂失道德高地
16:20 休庭
16:04 陳供述在台灣與黎智英、劉祖廸會面行程
控方續針對 2020 年 1 月在台北的會面提問。陳梓華供稱,參與者包括一名林姓女子。陳憶述,當時他在 Telegram 群組提到黎的會面,當中有人有意與黎見面,即姓林女子,她亦曾提供勇武派資訊。
至於會面中的施明德,陳形容他是台灣的民主運動人士,曾因而「坐咗好多年監」,又做過「倒扁」行動,而最令其印象深刻的是「紅衫軍」事件,因為陳與施見面時,「佢有畀我睇」。
控方續就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12 日台北之行的行程提問,陳憶述,當時他抵桃園機場後,再到酒店。翌日,陳及林姓女子由司機接送至陽明山、黎的別墅會面,同場另有「攬炒巴」劉祖廸。陳稱,最終無法觀察台灣總統大選,只在黎的寓所看電視。而第三天行程包括與施明德見面,劉祖廸及姓林女子亦有參與,之後再返回酒店開會。
15:55 陳:黎智英曾問李宇軒是否「港獨派」
陳梓華指,隨後再告知李宇軒,表示會到台灣「睇大選」,以及與黎智英會面,屆時再進行線上會議,但黎沒有提及「可唔可以帶李宇軒」,陳亦沒有問黎「李宇軒可唔可以去」,而李亦覺得無所謂。
控方問,陳又有否於 2020 年 1 月向黎提及李宇軒?陳確認有,指眾籌時,「統籌嗰個係佢(李)唔係我」。及後黎智英又曾問,李宇軒是否「港獨派」,「我話我相信唔係」。而且黎智英又問及,為何陳沒有去聯合國,「因為當時明明其實應該係我去講嘅,點解讓畀人哋」?陳又稱,在這些對話中有提及過李宇軒。
15:40 控方屢問及黎智英想與劉祖廸見面原因 陳:因為黎「真係好想成立領袖團隊」
控方問,陳梓華有否把 2019 年 12 月與黎智英會面的資訊,轉告李宇軒?陳確認有,他轉達黎的意思,另包括黎將與「攬炒巴」劉祖廸會面,以及在國際線上「黎智英唔想我哋咁搶咪、攞咗個話語權」;以及在國際線上應統一講「五大訴求」,亦有提及初選。但指李當時回應,立法會選舉「有一段時間先到」,所以李沒有興趣。
控方再展示黎與陳於 2020 年 1 月 2 日的 WhatsApp 對話,當中黎問「Has our guest confirm the Taipei trip for Monday and Tuesday?(中譯:我們的嘉賓確定周一與周二在台北行程了嗎?)」陳確認,「the guest」為劉祖廸。
陳又確認,最終劉及黎於 1 月 10 至 12 日在台北會面,出席者包括陳本人、劉祖廸、黎智英、林姓女子,李永達夫婦、何俊仁夫婦,以及施明德夫婦。
控方再問,黎似乎在訊息中多次提及想與劉會面,為何黎想見劉?陳解釋,因為黎「真係好想成立領袖團隊」,而劉則領導「攬炒團隊」及「SWHK」(重光團隊)。
15:15 陳供述再次與黎智英會面內容 指黎提及「國際嘅支持比起勇武派嘅支持更加重要」
陳梓華憶述,他於 2019 年 12 月再次與黎智英會面。控方展示二人於同年 12 月 31 日的 WhatsApp 對話。當中黎發訊息提議與陳會面,二人再次在黎的車內見面。當時黎希望陳向他講述,在英國與劉祖廸見面的詳情。陳遂談及劉祖廸的猶豫,劉認為黎智英對「勇武派」的取態,「似乎唔適合佢哋兩個見面」。陳引述,當時黎表示「佢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佢需要迎合西方,去獲得國際嘅支持,所以佢需要有咁樣嘅姿態」。而黎又認為,「無可否認地,國際嘅支持比起勇武派嘅支持更加重要」。
陳形容,當時國際線上「係好亂嘅,有唔同嘅聲音,有人提倡港獨」,但亦有人只想捍衛「一國兩制」,亦有人提倡制裁或者封鎖香港。而黎智英認為「年青人喺度搶緊嗰個話語權」,即主流意見,而黎不同意此取態。
陳續指,黎認為應該用「『老泛民』嗰種思想,去作為一種主流意見,同埋佢想團結國際線同埋攬炒派」。陳指據其理解,「佢(黎)想主導成條國際線」。陳憶述,當天會面時,黎著他把當天的內容,及後來「佢講初選嗰啲嘢,話畀年輕人知」,包括指年輕人應多注意選舉工作,「咁樣啲民氣先會集結,同埋佢講初選有啲好處」。
陳在提問下指,黎認為「搞初選」可以集中「黃絲」票源,而由於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有大量年輕人參與,黎認為初選可以「吸納到呢啲年青人嘅票」,提高投票率。此外,若有素人參選,如果素人在初選中敗選,最終立法會選舉時,相關票源「可以流落去佢哋啲老泛民嗰到」,其他候選人可以得到這些票源,最終可鞏固泛民立法會議席。
15:00 陳:曾向黎智英及李宇軒提及在英與羅傑斯會面情況
陳梓華補充指,他在英國與羅傑斯會面時,對方問及香港的情況,以及探討「會唔會有一啲途徑解決到啲矛盾」,即香港人同香港政府之間的矛盾。當時對方提議,「我可唔可以將社會問題,例如反修例運動呢件事,放上去國際嘅法庭去解決」。
陳形容,羅傑斯相信,最終要通過對話解決香港的問題,對方亦再問「有冇一啲具體嘅嘢,其實我可以講到出嚟,要求到外國嘅人幫手」。陳在英國之行後,亦與黎智英及李宇軒,提及英國會面的情況。陳指,當時由他自行負擔旅費,但最終黎向他退還款項。
14:31 陳稱協調黎智英、劉祖廸會面 黎亦想陳在英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等見面
控方續就李宇軒於 2019 年 12 月訪美一事提問,陳梓華供稱李在訪美之旅後,告知他訪美的情況。控方則問,陳有否把李提供的資訊轉告任何人?陳稱,他把李的資訊告知 Mark Simon,亦包括李曾訪日、展示催淚彈彈頭等情況。
控方再就著黎智英及陳梓華於 2019 年 12 月的 WhatsApp 對話提問。當中陳表示「the guest agrees to fly to Jap for a meeting. I will be going to UK to see him.(嘉賓同意飛往日本參加會議。我會到英國見他。)」陳庭上指,「the guest」為劉祖廸,而當時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控方問,為何黎要求與劉見面?陳解釋,早前與黎會面後,黎曾與他有電話聯絡,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好」。黎得悉陳無法聯絡勇武小隊,但指陳應該可以聯絡,在國際線及文宣上較出名的「攬炒巴」,所以陳聯絡劉祖廸,表達黎希望與劉會面,「見一見佢,了解佢嘅諗法」。陳指,最終他於同年 12 月於英國與劉會面。
控方再展示陳、黎的 WhatsApp 對話,陳向黎發訊息指,「I am going to meet him in person this week. Then I will let you know in advance about his schedule. He feels right to meet you in taipei/ japan subject to you availability. (中譯:這星期我會親自與他見面,然後我會提前告訴你他的行程。他覺得在台北/日本與你會面合適,視乎你是否有空。)」
控方問,為何黎想與劉會面?陳指,黎想「傾吓組成嗰個領袖團隊嗰個諗法」。陳憶述,當他與劉會面時,把黎的想法,即應該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袖團隊的想法轉告劉,而劉祖廸有猶豫。陳又指,劉對於黎認為應該以「和理非」抗爭手段作為主旨有保留。陳形容,當時提議劉及黎二人可以直接對話,而且黎會負擔相關費用,包括機票及住宿等。最終劉同意與黎會面,於 2020 年 1 月在台北會面。
陳補充,他的英國之行除了與劉會面外,亦與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會面。陳稱,黎本希望他再與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會面,但最終因對方沒有空,未能成事。控方問,為何黎想陳與奧爾頓勳爵及羅傑斯會面?陳解釋,因為黎想他「識多啲人」,方便將來參與國際遊說工作。
12:44 午膳休庭
12:12 陳:李宇軒稱到美國進行國際遊說 「同人影咗啲相、識咗啲人,同埋畀咗一份制裁名單」
控方圍繞李宇軒與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 會面提問。陳梓華確認,除了於 2019 年 9 月在港會面後,兩人亦於同年 12 月再會面。陳憶述,李宇軒曾致電自己,表示準備前往美國,「見吓啲政要」,但憂慮「自己飛咗過去之後,一個人都見唔到」,而當時 SWHK(重光團隊)及「攬炒團隊」為他「拉緊關係」,李有意再與 Rick Scott 會面,希望陳提供協助。李希望陳問「Mark Simon 嗰邊」,可否提供協助。此外,李亦知道,朱牧民與黎智英及 Mark Simon 關係特別好。陳表示「可以幫你問吓(Mark Simon)」。
陳遂致電 Mark Simon,表示李需要協助,Mark Simon 則問,「呢一程李宇軒去,佢想 achieve 到啲乜嘢,有冇咩人其實佢特別想見,同埋有冇其他嘢需要幫手」。陳再向李轉達,李表示「想去見吓啲官員呢,就想講解下香港嘅情況,想做國際遊說」,又稱考慮把制裁名單交予美國官員,因為「佢唔想兩手空空咁過去」。
陳再把李宇軒的想法轉告 Mark Simon,對方表示「放心」,會作出相應安排,著陳告知李「唔會一個人都見唔到」,「至少會見到 Rick Scott」,亦會就朱牧民方面作出聯絡,著陳鼓勵李。陳再轉達 Mark Simon 的說話,著李「放心去 network 下,加油」,又表示可方便李與相關人物繼續「keep in touch」(保持聯絡),有助其將來國際遊說工作。
就李宇軒提及的制裁名單,陳供稱,後來李在訪美之旅後告知他,使用了 SWHK 版本的名單,李亦把制裁報告的檔案連結傳予他。李同時亦告知他,「同人影咗啲相、識咗啲人,同埋畀咗一份制裁名單」。
法官李運騰關注,聽起來李似乎正在向陳匯報訪美事宜,他當時是視陳為朋友,抑或想陳把這些資訊轉告他人?陳回應指,李當時的確與他分享「做咗啲咩嘢」,而當時已決定由李「去打條國際線,佢特別同『攬炒巴』劉祖廸,就會喺唔同事務上面好多聯繫、比較緊密」。而陳沒有參與他們的國際遊說工作,所以當時李「話返畀我聽,其實佢做過啲乜嘢」。
11:27 休庭
11:00 陳稱黎智英將離岸公司轉至自己名下 Mark Simon 曾倡用作社運或國際文宣
就首次會面時,陳梓華向 Mark Simon 提及難以在港開設離岸公司的戶口,而 Mark Simon 稱「其實我可以幫到你,你當係一個獎勵畀自己」。陳周三稱,在區選後的會面,與 Mark Simon 再談及此話題,並引述 Mark Simon表示,難以開設「BVI」(英屬處女群島)的離岸公司戶口,但指手上有兩間空置公司,而他與黎智英已商討過,表示可把其中一間轉予陳,「間公司會連埋一個本地戶口」。Mark Simon 再介紹其助手跟進公司的轉名事宜。
陳指,最終該公司於 2020 年初轉至自己名下,當時陳到壹傳媒大樓簽署轉讓文件,公司名為 Lacock,可見文件有黎智英的簽署。控方展示 Lacock 的銀行月結單,顯示 2019 年 11 月 30 日戶口有 8 萬元。陳確認,當接收該公司時,戶口內有 8 萬元。陳再與 Mark Simon 談及此 8 萬元,Mark Simon 著「還返畀佢,叫我攞 cash 畀佢」。但陳指,直至被捕前亦沒有還款予對方。
陳指,二人亦曾商討如何運用 Lacock,當時自己想用作做生意。而 Mark Simon 建議可用作進行社會運動,或國際文宣活動。控方問,Mark Simon 有否提及,如何用作國際遊說之用?陳確認有,指因為屬「公司匿名」,所以如果在海外與不同單位聯絡時,或可使用此公司。當與海外單位接洽時,均需要轉款,「如果你唔想用自己名,咁就可以用呢間公司做,但我有同佢講我應該唔會啦」。
10:55 陳:Mark Simon 區選後指
與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以在立會選舉大勝
陳梓華續供述 2019 年 11 月區選後,與 Mark Simon 會面的情況,指與對方亦談及區選,Mark Simon 認為「黃絲」勝選屬大勢所趨,又表示與其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就希望延續呢股氣勢」,以在立法會選舉取得大勝。當中「黃絲」意指反修例運動的支持者。
有份審理 47 人初選案的法官李運騰聞言追問,二人會面時約在 2019 年 12 月,當時已有人談及立法會初選?陳回應指,及後於 2020 年 1 月時,黎智英亦告知佢,已經「攞咗個報價,一間歐洲嘅公司,去做一個初選公投嘅程式」。
至於 Mark Simon 指,希望透過遊說,令國際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控方問,當時二人有否談及甚麼措施?陳表示沒有,Mark Simon 僅稱「do something at the international front」。
10:45 陳:Mark Simon 區選後提及
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比登報更有成效
陳梓華續指,Mark Simon 著陳提供李宇軒的銀行戶口號碼,Mark Simon 指會直接與李宇軒聯絡,及後得知 Mark Simon 轉帳 50 萬元予李,「係一個 double」。陳續稱,當李告知他情況後,陳回應「佢(Mark Simon)都冇咁樣畀過 50 萬我」、「你好犀利」。李回應「呢樣都唔犀利呀」,「另一個人仲 resourceful」,即李宗澤,指李宗澤可以安排酒店等。陳稱,當時二人沒有談及為何 Mark Simon 會額外提供 25 萬元予李宇軒。
陳另在提問下指,在 2019 年 11 月區選後,曾與 Mark Simon 於沙田君悅酒店再會面。當時談及監選團的情況,Mark Simon 表示「做得好好,呢啲就係佢哋想要嘅嘢」,又指好多民主人士會聯絡他及「佢老細」,尋求金錢上的幫助,但 Mark Simon 稱「我老細好有錢,唔代表佢任何人都要贊助」,並指可以決定細額的款項,「但係大額呢,就需要佢老闆決定」。
陳續稱,Mark Simon 形容李宇軒「每一次都係最後一刻搵人幫手」,指李「唔係好識做人」,希望陳繼續在中間作出協調。當時 Mark Simon 又指,針對將來的文宣工作,應該要放棄登報紙,轉至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工作,指 Mark Simon 認為「咁樣係更有成效」,但當時沒有提及哪種國際遊說工作。
至於為何要放棄登報紙,陳憶述,Mark Simon 認為「唔係個個都會讀報紙」,而且當時已有好多人關注香港情況,毋須靠登報引起關注,反而官員及政府,更想知悉香港的情況,所以更需國際遊說。而遊說針對反修例運動,希望國際間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陳形容,市民要求包括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及落實雙普選。
10:20 陳:李宇軒團隊舉辦區議會監選行動 助其向 Mark Simon 請求資助
控方開始圍繞 2019 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監選團」的情況提問。陳梓華表示,區選前李宇軒致電他,表示會「搞一個監察區議會選舉嘅行動」,但李指其資金不足,尚欠 25 萬元,問陳可否提供協助,陳則回應「要諗諗辦法」,李則著陳「你問吓人啦」。陳表示,當時李沒有明確表明,但據其理解,「佢(李)好似之前咁,想暗示我搵黎智英同 Mark Simon 幫手」。陳遂聯絡 Mark Simon,提及李有意舉辦區議會監選行動,當時 Mark Simon 顯得「好有興趣」,著陳提供內容及細節等。
陳隨後再向李宇軒轉達情況,陳問李「點解你哋唔直接聯絡?你哋已經見過面,亦都交換咗聯絡方式」,但李僅稱「我講會好啲」。陳憶述,當時李談及「其實想做乜、佢點解會咁做」,而李指原本只有一名議員欲訪港監選,但後來「佢哋團隊」,即「攬炒團隊」討論過,決定「發大嚟搞,咁所以就開始邀請啲議員嚟香港」。李指,有議員確認會來港,部分未回覆,李提及包括英國、澳洲、日本等國的議員,而且嘗試接觸美國議員,所以再需要 25 萬元支出。
陳再問李,「啲議員佢係受薪㗎嘛,佢哋嚟香港睇個選舉,究竟有咩支出」?陳表示,酒店、機票等開支。陳表示會轉達 Mark Simon,「但最好你係有個名單,咩人會嚟,咁我就可以畀埋 Mark Simon」。李最終為陳提供名單,陳再轉予 Mark Simon。
陳憶述,及後 Mark Simon 致電他,關注名單上包括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陳遂向李宇軒查問,獲李確認。 Mark Simon 表示「我哋會大力支持」,陳及後得知監選團稱為「EOM」。
10:05 陳梓華供述對黎智英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說法的理解
控方續圍繞 2019 年 11 月 27 日,陳梓華與黎智英會面一事提問。陳周二供稱,當時黎提及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先可以延續反修例運動嘅熱情,同埋推爆個政府,去逼迫個政府回應市民訴求」。
陳周三補充指,當時黎又透露欲支持「本土嘅力量」,陳認為意指「本土派」,引述黎稱當時「有一種聲音係另起爐灶,組織新嘅政黨」,惟黎對此不同意。陳憶述,「佢話歷史上嘅經驗係,如果當啲年青人去自己再組織政黨的話,就會令到個社會運動變質」,黎認為應以泛民的思想為中心,以爭取民主。
至於陳指黎覺得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行動。控方追問,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分別包括甚麼?陳形容,街頭力量意指街頭上的遊行、示威者,「我諗包括堆勇武派」;議會力量則指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及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國際力量是「國際線」,包括當時進行國際遊說的人、海外抗爭者,即海外支持反修例運動的「同路人」。陳補充,黎欲建立領袖團隊,而此團隊分別來自「呢 3 個板塊」。
10:02 開庭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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