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百年真相】被中共割喉夺命的张志新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1975年4月4日,原辽宁省委宣传部女干事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惨遭枪杀,年仅45岁。张志新惨死,是十年文革发生的无数奇冤大案中非常典型的一个。

今天,我就根据陈禹山的《一份血写的报告》等资料,跟大家谈一谈当年张志新惨死的惊天黑幕。

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出生在天津一个音乐教师之家。她年轻时,不仅长得美,而且很有文艺气质,最擅长弹六弦琴,小提琴也拉得不错,她最爱拉的小提琴曲是波隆贝斯库的《叙事曲》。

张志新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同年10月朝鲜战争爆发,她报名参军,因部队急需翻译,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俄语。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曾真。1955年,她加入中共。同年10月1日,与曾真结婚。1957年,夫妻双双调辽宁省委工作。他们育有一双儿女。

直到文革爆发前,她都不是一个拨尖的人物,她真诚地相信党、拥护党,希望党好。文革爆发后,整个国家突如其来的巨变,让她措手不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那样?一个又一个疑问凝结在心中。但她也没有在公开场合讲什么,只是私下里有过一些议论。这些议论,后来变成了她的弥天大罪。

张志新被割断喉管

张志新临刑前的那天凌晨,为了防止她呼喊“反动”口号,她被狱警带到一间办公室,四个彪形大汉强行将她按倒在水泥地上。然后,在她的颈脖上垫了一块砖,将她的头、手、脚死死压住。其中一人,用一把普通的刀,割断了她的喉管。

她剧疼难忍,凄厉呼喊,咬断了舌头,一会儿就再也发不声音了。其状极其凄惨、恐怖,以致旁边的一个女管教看了昏厥过去。

张志新尸骨无存

张志新被杀害后,有的说,她被暴尸荒野;有的说,她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用;有的说,她被剖腹挖心,取走内脏后才火化;也有的说,因为她的身材好,她的骨架子被制成标本了。

这些说法都没法证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她的尸骨至今下落不明。

张志新遭酷刑折磨

张志新是以“反革命罪”被逮捕的。从被抓到被处死,从38岁到45岁,她被关押了七年。

七年间,她因拒绝认罪,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包括:被毒打,被拔光头发,被强奸,被轮奸等。

为了不让她说话,她曾被用铁丝勒住舌头;她的嘴里曾被塞满脏兮兮的拖布;她的双脚被铐上18斤重的脚镣;她的双手被扳到背后背铐;她还被罚带着脚镣、手铐在露天的地里10圈10圈地跑。

因为坚决不认罪,她曾被单独关押在一个只能容纳一个人,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阴暗囚室里。揭开地板,就是便池;扣上地板,再坐上去反省。在这个“小号”里,她蹲了一年零七个月。

由于身心受到灭绝人性的摧残,最后,她的精神彻底崩溃,疯了,有时笑,有时哭,有时自言自语,还吃牙膏,把窝头蘸着经血吃。

狱警向上反映,说她精神出了毛病,上级却说她“装疯卖傻”。

儿女被迫与她划清界线

张志新被杀前,沈阳法院的两个人,专门找到她的前夫和她的两个孩子——女儿林林,儿子彤彤,办“死囚家属学习班”。

其中一人厉声说:“你们的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把两个孩子吓坏了。

法院的人问的问题,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由爸爸代为回答:“如果确实是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谈话结束后,法院的一个人,把一张写了不少字的纸,拿给他们,要他们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他们也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赶紧签字、按手印。

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发现了沈阳法院的两个人做的“笔录”: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就和她斗争到底……和她划清界限。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林林未满18岁。这份“笔录”上的话,显然是法院的人编的。

张志新被逮捕

张志新出事,是在1968年,文化大革命正如火如荼进行之际。

有一个星期天,她到同事家里借阅江青的有关讲话。江青是毛泽东的妻子,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

俩人聊到了文革中的一些问题。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边来吧,我们这一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张志新的谈话,被同事汇报给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

不久,张志新随辽宁省五大机关三万多名干部下放到盘锦五七干校集中学习、改造。在这里,她被揪出来了,说她反对文革,要挖她的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

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只是在与同事、朋友聊天中无意间零碎流露出来的。但在干校集中学习、改造期间,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党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她的“反动思想”暴露的越来越多。

1969年9月18日,张志新被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逮捕,关进沈阳看守所。

第一次被判死刑

1970年5月14日,张志新被辽宁省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死刑判决被呈送到辽宁省高级法院。当时,辽宁省高院已被军管。军管会将张志新案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不久换周某某审。周某某将刑期改为15年。这个审判意见报送军管会后,被军代表全盘否定。关于张志新的罪名,军代表连写六个“恶毒攻击”(毛之类的),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死刑判决最后被呈报给辽宁省革委会审批。辽宁省革委会主任、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

第二次被判死刑

1973年11月16日,监狱的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突然站起来喊道:“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张志新案件。出席会议的有:毛泽东的侄子、实际主持辽宁省委工作的省委副书记毛远新,副书记魏秉奎、苏羽等。会上,辽宁省高院副院长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听完报告后,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干脆吧。”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干脆。”

根据辽宁省委指示,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干脆”地“杀了算了”。

张志新犯了什么罪?

犯了“恶攻罪”?何为“恶攻罪”?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文革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其内容有六条,被简称“公安六条”。

其中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一条罪名,简称“恶攻罪”。

张志新是怎么“恶攻”毛的呢?

她认为,中共建政后,“毛主席也有错误”,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以后“三年困难时期”,毛主席“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谈到文革,她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

她还讲:“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她还怀疑江青,觉得江青在中央文革小组中是她个人说了算,打倒这么多人是否都是路线斗争,是否打击面过宽?

以上就是她的“恶攻”言论。

文革结束后,张志新冤案被平反。也就是说,她的言论不存在“恶攻”问题。但她早已夫离子散、家破人亡。

张志新直到被逼疯之前都认为,她是为党好,为国家好,她没有错,她要坚持真理。

她曾讲:“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

她不知道的是,她所坚持的“真理”,只是共产党用来骗人的。

因为坚持讲真话,张志新被中共以最残忍的手段杀害了。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儿了,谢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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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真相》节目组制作

责任编辑: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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