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47人案整合6】妥協或抗爭——2019年運動和初選,庭上被如何論述?

【獨媒報導】一場民主派初選,涵蓋各個光譜的候選人。當「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成為控方指控的核心,被告對於否決的立場,便成為有罪與否的證據;但與此同時,背後反映的,也是民主派內部長久以來不同的政治取態。

事隔三年,重新回溯初選,控方證人區諾軒談到抗爭派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批評是「內鬥」、增加DQ風險,也有不認罪被告稱受壓才簽署;不過,何桂藍說壓力並非來自抗爭派、而是選民,若說成是被人「夾」,是抽空選民意願,她強調不應因不合理DQ紅線而「無底線褪後」。

面對政治現實環境,究竟要妥協還是抗爭?還柙多時的區諾軒,庭上說「反思咗咁耐」,認為要完全實現五大訴求是不現實,「政治始終係要有談判同妥協」,「民主嘅路始終係要一步一步走」;何桂藍卻表明,不欲給予民眾「假希望」,「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

路線之爭外,法庭作為重構現實、論述爭奪的場域,面對控方指控,不少被告也坦然捍衛當初的一言一行,以及反修例運動和五大訴求的正當性。鄒家成曾說,五大訴求「具壓倒性民意支持」、「合情合理合法合憲」,作為立法會議員要為人民爭取訴求和發聲;而《國安法》後他一度想過退選,但庭上哽咽道:「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何桂藍批評,《國安法》架空《基本法》,「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人,唔反對一條咁樣嘅法例係自相矛盾」;余慧明則說,「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又指面對《國安法》,「我都唔會恐懼,我都唔會作出讓步」,「因為我認為爭取五大訴求係冇違反國安法。」民協施德來憶述選舉論壇上曾數度說「我好鍾意香港」時,亦語帶哽咽。

距離初選四年,案件將於5月30日裁決。在整合系列的最後一篇,《獨媒》為讀者整理這宗牽涉政治的案件中,那些有關2019年運動、初選的種種論述。

無標題

2020年7月10日,「墨落無悔」發起人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擺街站。

*  *  * 

傳統民主派與抗爭派角力

正如〈【47人案整合5】騎劫、不民主、太瘋狂——戴耀廷和「攬炒」,庭上被如何論述?〉一文所述,無論是對戴耀廷的評價、抑或對「攬炒」的解讀,庭上證供均有截然不同的取態。這固然與刑事案件中,被告力求撇清罪責、尋找有利自己的敘事有關;但背後亦同時隱隱反映民主派內部長久以來,溫和與激進路線、傳統民主派和抗爭派的矛盾與角力。

一場民主派初選,涵蓋各個光譜的候選人。16名不認罪被告當中,3人明確承認為抗爭派及或本土派;至於其餘大多隸屬傳統民主派政黨、又或被視為較溫和的獨立民主派,任控方證人的區諾軒和趙家賢亦均有民主黨背景。

兩派的角力,在審訊之初已浮現。像是區諾軒提到,協調會議上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有不同的取態,又不止一次提到,參選人對「35+」有兩種不同想像,一種是透過立會過半提高議價能力、增加談判空間爭取五大訴求;另一種是不惜「攬炒」,否決預算案向北京施壓。

區形容,兩種看法在民主運動一直出現,並在2020年6月、距離初選約一個月時起了變化——戴耀廷在記者會宣布毋須簽署協議後,鄒家成等人翌日發布「墨落無悔」聲明,承諾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與此同時,時任民主黨主席、參選九東的認罪被告胡志偉私下向區諾軒表示不欲簽非官方協議,因民主黨沒理由連「起學校、起醫院」都否決;時任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也向區提到,不想無限簽民間聲明。

不過,九東參選人其後認為有必要發布大會認可的公開協議,指組織者若不接納「怕兵變」,新西的候選人也有類似做法。區認為情況嚴重,大會已無權威左右,加上憂慮其他區會仿傚,為免民主派內鬥和「鬥黃」,便允許參選人報名時夾附寫有會運用否決權的「共同綱領」。區坦言沒有上述事件,相信胡志偉並不會簽署共同綱領,他承認有「把關不力的責任」,嘆當時無能力阻止。

後來「墨落無悔」發起人再發文,質疑拒簽聲明的人可無視協調會議共識,要求大會回應,趙家賢曾在組織者群組批評:「屯門張可森依幾條友就擺到明要隊到行啦」;區諾軒則發表公開文章,提到「參與者間繼續夾到出血,效益很少」,他又說戴耀廷出於善心,不想參與者犯法或被DQ,才沒有要求簽署和公開文件,但戴事後遭批評,並不斷向人致歉。

無標題

戴耀廷於2020年6月9日記者會上,宣布參選人毋須簽署協議。

區諾軒批「墨落無悔」鬥黃、增DQ風險

內鬥、鬥黃⋯⋯區諾軒作供時,不止一次表達對「墨落無悔」的看法。他說對於聲明有保留但尊重,他不關心誰簽署,認為屬各人自由;但他亦同意,聲明可謂參與者之間的「內鬥」、一派嘗試綑綁其他人,他寧願沒有,因不斷叫人表態會將模糊性收窄。區又認為,民主派應該維持多元性,辦初選的基本倫理亦是「唔應該讓到參加者犯法」,他不同意有參選人試圖強迫其他人同意否決預算案,「一派拉倒一派」,坦言當相對保守的參與者個別託付於他,包括社民連和民主黨,「我自己覺得好內疚,我係維護唔到多元嘅聲音。」

對區諾軒來說,「墨落無悔」作為唯一公開要求參與者表態的文件,是對組織者的「異議」,亦會增加被DQ的風險。區說早在2016年有本土派被DQ,民主派便應汲取教訓,「參選人應該小心言行」,但2020年6月有輿論指表明否決預算案會有DQ風險,卻越來越多人作出政治表態,令他感到「好無奈」、「好煩惱」,認為「用咁多心機準備初選」,最終被DQ是「白費咗好多義工、好多人嘅心機」。

庭上展示區諾軒獄中向鄭達鴻撰寫的信件,他也形容公民黨「連累」了鄭達鴻和李予信,指若非公民黨忽然「搶疆」開記者會,鄭達鴻和李予信的處境會截然不同。

無標題

區諾軒

同樣的論調,亦出自趙家賢之口。他作供時不乏對本土抗爭派的批評,認為他們想「拉倒」傳統民主派一起運用否決權、自己被他們「騎劫」,又指本土抗爭派對於戴耀廷稱毋須簽協議「超級大意見」,因他們對與傳統民主派一起參與初選,「好明顯個互信度係極之不足。」

就抗爭派在中聯辦譴責初選非法後召開記者會,趙指會上提及會否決預算案和所有議案,望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引起國際關注並制裁中央政府,批評「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喇!」,絕對不合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條款。趙又說,戴耀廷前一日曾發訊息稱「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望「力挽狂瀾」將各人從紅線拉出來,抗爭派卻「清楚講明我哋而家喺紅線裡面」,趙說:「我唔能夠DQ佢哋嘅話,我唯有喺呢個時候DQ自己」,「比公眾傳媒好清楚認知係一個切割。」

除了組織者,也有不少被告貫徹這種「鬥黃」、「夾人」的說法。如公民黨鄭達鴻引述認罪被告譚文豪曾稱,「與其遲早都畀人夾,不如自己衝出嚟去得盡啲」,遂決定召記者會表明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爭取五大訴求的籌碼。

不少被告也自言受形勢所迫而簽署「墨落無悔」,如彭卓棋指「唔簽會輸陣勢」、「簽咗就唔使畀人夾」;施德來說自己受壓才表態、認同聲明「騎劫」其他參選人;柯耀林一方則說因潛在對手已簽、聲明是「進步與保守的分界線」,擔心被標籤攻擊而簽署。

2020年7月15日 抗爭派記者會

2020年7月15日,抗爭派記者會。

何桂藍:若指「墨落」夾人是抽空選民意願

當不少人指責「墨落無悔」綑綁人表態、增加DQ風險,何桂藍等人作供時,卻說出另一個版本。

對於有人認為「墨落無悔」是抗爭派迫傳統民主派採取相同立場,何桂藍說,如果有候選人感受到壓力,那壓力並非直接來自抗爭派,而是選民,因為這是一場選舉,而她理解當時選民較多不認同「無底線退讓」的路線。何又說,若有人受選民影響而採納「佢哋自己未必認同嘅立場」,是其「政治判斷」,「將呢樣嘢講成係其他人『夾』你或者逼你,我覺得就抽空咗選民意願嘅嗰一part。」

何亦不同意聲明是抗爭派試圖挑戰組織者,指她理解聲明只是讓候選人表達是否採納當中的立場,她簽署時「只係諗我自己要向選民交代一個乜嘢訊息」,「冇諗到我要透過呢個行為去令到其他候選人點樣樣。」何亦認為,所謂「鬥黃」其實是很重要的路線辯論,指過往選舉論壇只集中質問建制派,從無處理過民主派的分歧,而是次初選,她望說服選民違背慣性,不去想勝算或DQ風險,而是投選最認同的路線。

「墨落無悔」發起人鄒家成也表示,聲明為向公眾展現抗爭意志,供大家自願簽署,自行承擔可能被DQ的風險;而聲明無約束力、無意向組織者施壓,如果有人反悔,發起人「咩都做唔到」,只是聲明面向公眾,如違反承諾就要接受選民問責。

「如果唔合理,即使DQ都要做」

事實上,當區諾軒等人矛頭指向抗爭派,抗爭派被告卻對戴耀廷和傳統民主派的退縮感到不滿。

例如何桂藍便指,對於新東還未談得攏、又沒有通知下,戴耀廷便在記者會稱參選人毋須簽署協議,感到非常驚訝、亦「非常之唔認同」。她覺得問題在於「太害怕DQ」,指戴草擬的「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條款,甚至沒有要求斬釘截鐵說會否決預算案,只是承認《基本法》下立法會有此權力:「有乜理由去參選立法會,但係連立法會有咁樣嘅權力,都唔敢去確認?」

何亦指,就聲明看重的是民主派候選人會否因為「不合理的DQ紅線」而將公開立場「無底線褪後」——如果候選人純粹因建制媒體攻擊而不願作出這個宣示,又如何期望他當選後「願意作出一啲明確反抗嘅行為呢?」

後來得悉戴耀廷於記者會上的解釋,是不會愚蠢到自己製造藉口被當權者DQ,何也質疑:「唔通簽協議唔係共識咩?咁點解可以單方面話呢個係愚蠢嘅共識跟住就話唔要呀?」

無標題

何桂藍

對於戴耀廷無通知參選人便宣布毋須簽文件,鄒家成也質疑「有冇咁兒戲」、是「退縮」的表現,他認為DQ的紅線應是主張香港獨立,但協調會議沒有相關討論,「我唔明驚啲乜嘢」,又坦言聲明中「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是諷刺戴「講咗嘅嘢唔算數」。

但套用區諾軒等人的邏輯,在當時的環境主動表態,不是徒增DQ風險嗎?自認為抗爭派的何桂藍曾解釋,抗爭派考慮如何行動時,不會以保住自己議席為首要考慮,「無論政府話你會做啲乜嘢會被DQ,而我哋認為嗰樣野係唔合理嘅話,即使DQ都要做。」

何又提到,溫和選民一直有種想法,認為DQ是「有據可依」、「嗰啲人唔自己玩嘢就唔會被DQ」,又常着候選人「要醒少少,入到去先慢慢玩」。何說,這些選民的心態,就是「無論政府條紅線畫得有幾過份,都應該迎合咗先」,亦認為當時有溫和派想附和他們的想法、想「褪」。

惟何不同意這種做法。正如她多番表示,理解戴耀廷草擬的條款、以及「墨落無悔」中運用否決權一句,只是單純重複《基本法》內議員的權力、甚至無承諾一定會否決預算案,相信連溫和選民也無可能覺得是「玩緊嘢」,「而如果咁都DQ,咁佢哋就終於會明白,DQ從來都係一個arbitrary嘅政治決定,唔係邊個乖、邊個唔乖嘅問題。」

6.11

立會過半就有用?

應該盡力避免DQ,還是不應為避DQ而「無底線褪後」?或者進一步要問的是,面對現實政治環境,要妥協還是抗爭?要談判還是攬炒?雖然法庭審訊是就被告有否達成協議、是否串謀一分子等作出事實裁斷,但庭上各方的證供,卻隔空牽扯出有關香港民主運動路線的辯論。

區諾軒曾說,一直認為《基本法》否決預算案機制的精神,就是政府與立法會「互相互諒互讓」,並在出現分歧時透過談判處理。就如他任立法會議員時,也曾就預算案和施政報告等與特首或財政司司長會面,「一個良好嘅政治制度,應該要做到呢一點。」

曾提過參與者可分為支持攬炒及主張談判兩派,區說「我的確曾經期望過,新選出嚟嘅立法會,會同政府一齊透過談判解決反修例風波」,但他說攬炒一派看法不同,他們希望不斷透過施壓,要求政府妥協。

趙家賢也表示,其初心是望協助民主派立會過半,取得主導權,推動一些利民惠港的政策,亦當然可以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不是用「攬炒」字眼,迫中共和特區政府讓步。

在當時的立法會下,立會過半就有用嗎?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盤問趙家賢時,曾指即使民主派立會過半,仍會因分組點票制度而令可以通過的政策非常少;而唯一可以與政府談判的方法,就是威脅否決預算案。趙家賢不同意,指立法會投票制度當然有局限,但立會過半是「好重要嘅民意授權」,民主派與政府商討時會更有力量爭取,「正常嘅政府係應該要重視而去回應。」

Trevor Beel

大律師Trevor Beel

破除35+神話、不予民眾「假希望」

過半就可以令政府回應、爭取五大訴求⋯⋯上述觀點,正正被抗爭派被告庭上駁斥。何桂藍作供時不止一次強調,認為35+不可能,否決預算案也無法直接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她引述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形容,民主派過半是企圖「奪取管治權」,因此認為只要民主派碰到35+的線,北京也會出手阻止;又指否決預算案後每一步都不確定,特首可能不會解散立法會。

何又強調,立法會無法正常議事,立會制度從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在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下,過半最多只有否決權,無法影響政府決策;而且中央擁有違憲審查權,若認為民主派通過違憲的議案,便可發還審議;財政預算案亦存有議員無法審核的「黑洞」。

何桂藍認同「墨落無悔」中「議會絕非抗爭終點」一句,說當時有候選人將35+和落實五大訴求掛勾,但她不想給予民眾「假希望」,「令佢哋覺得立法會真係可以直接迫使到政府」,她覺得其他形式的抗爭也要繼續嘗試。何又說,這是香港民主運動「慣性」——雖然明知議會「冇乜嘢做到」,但仍會講到議會「好重要」,造成選民有種「一勞永逸、投咗票就OK」的感覺;但她覺得作為「抗爭派」要承認,「2020年香港嘅立法會,係冇辦法做到落實政策倡議呢一個功能」,「議會係冇辦法幫大家攞到五大訴求返嚟。」

鄒家成同樣表示,由始至終不信「35+」的「神話」,認為初選意義就是在「35-」下,選取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進入立法會制衡行政機關。他又指,主張35+的人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販賣假希望」的「政棍」,他們明知35+不可能,但卻不停講35+,講到35+後「好似民主會立即降臨」;第二類是「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他們覺得35+有可能,帶一絲希望看能否爭取;而第三類是有政治勇氣和承擔的人,他們覺得35+無可能,但仍盡力完成任務,目的讓全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樣努力都好,當權者都係唔會比我哋攞到35+」,「撕破假象嘅表面。」

與何桂藍排除議會可爭取五大訴求、否決預算案亦僅因審核制度存有黑洞,而非為爭取五大訴求不同,同屬抗爭派的鄒家成和余慧明,均表明望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事實上,余慧明曾說與政府「從來都有得傾」,她提出否決所有議案,是採取「高姿態」的談判手段,望令政府放低身段聆聽民意。

當區諾軒將參與者取態分成兩種,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於盤問區時,卻指「談判」或「施壓」也是一體兩面。不過值得留意的是,當趙家賢堅稱民主派過半是重要的民意授權,可爭取五大訴求,又強調不同意威脅否決預算案、以「攬炒」迫使政府讓步;余慧明和鄒家成均同意要施壓迫使政府,余也表明如政府拒絕談判,她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

不會對政權存有「假希望」——這大概是抗爭派與傳統民主派的分別。

IMG_9844

余慧明

政治始終要談判與妥協

不論認為35+可行與否、或議會能否爭取五大訴求,無可否認的是,五大訴求在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獲得廣泛市民支持,亦可以解釋為何「35+計劃」、「墨落無悔」均有要求參與者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不過,在初選三年後,區諾軒在法庭上說,認為「現實政治上完全實現五大訴求係唔現實嘅」,「我亦都相信政府唔會完全接受晒五大訴求嘅全部內容」,情況「接近一個死局」。他解釋,2019年8月有大學校長去禮賓府,討論最易達成的目標「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終未能實現。

區又說,「政治始終係要有談判同妥協」,「民主嘅路始終係要一步一步走嘅」,「如果你問我喺2019到2020年嘅情境底下,政府忽然話聽日就有普選呢,係唔現實嘅,至少喺程序上面都有好多個關卡要走,亦都要顧及香港社會各界嘅意見。」

區諾軒庭上提起前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Can Hong Kong Exceptionalism Last?》一書,說香港要實現民主政制,根據既有機制要凝聚社會共識:「首先特首要同意咁做,立法會要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換言之係香港大多數嘅政治團體,更加重要嘅係要得到中央政府嘅支持,起碼要通過呢三個窗口,所以特首很難一個人說了算。」

「所以……睇咗咁多嘢、反思咗咁耐,我都係覺得香港嘅民主路係要透過談判,大家一齊傾,凝聚社會共識,大家先至有機會。」

資深大律師潘熙曾在庭上展示一封由區諾軒寫給鄭達鴻的信件,上面提到:「這兩年,區某讀了很多中國自由派的書藉,我認為將來倘尚有人有志,該學學錢理群、張千帆、章詒和怎樣在內地生存、知進退。只是,區某氣數已盡,此事一過,能否仍立於天地之間,尚未可知,君亦宜珍重、保重。」

反抗才可改變香港宿命

面對政治現實的困難,區諾軒的覺悟是要談判和妥協;作為抗爭派的何桂藍則認為,「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

何桂藍作供時說,很多港人幻想香港可以維持現狀,但她認為在一國兩制下,當一國不斷變化,兩制無可能維持不變,「香港永遠都冇可能留喺『冇民主但都有自由』呢個幻想入面」;她亦認為,港人「守住法治」、「守住議會」的心態,證實只會令情況越來越差,「事實上就係乜嘢都守唔住。」

何說,事實上中共為香港寫好的劇本,就是要香港一步步走入「鳥籠式民主」,透過選舉吸納民意和民間政治能量,將之困在一個「根本無出路亦都無辦法帶來改變嘅 institution 入面」。但她說,真正的民主是「成套制度」,「香港人一直都有票投,但係我哋對於呢個城市嘅規劃、個發展,對於公共開支到底點樣使,我哋有冇 say 呢?好明顯就係冇嘅。」

何桂藍表明,她不會因為想留住「一啲本來就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而接受一個「表面繁榮但係實際上不斷破壞緊香港」的現狀,形容這是所有參與2019年運動的人的選擇。而她相信,即使明知會招致很大打壓,「唔去褪,而係堅持做我哋本身已經做緊嘅野」、「做我哋相信嘅嘢」,才可改變香港宿命。

DSCF9993

2020年7月12日,初選投票日次日,天水圍天瑞邨票站大排長龍。

若政治現實不容許,還談何反抗?談何改變?何桂藍不止一次解釋,在行動和反抗的同時,「必然都係同時建立緊一啲嘢」,而這些東西最終會導致政權有所削弱;又指很少社會運動能達到原初的訴求,但在過程中會「打開好多空間」,才是運動真正的建樹。她也提出「破局」的概念,說當權者會建立特定的結構、設立很多不公平規矩,令民眾現實上和心理上也受到局限,以為沒有其他選擇;但一旦民眾看到官方的現實並非唯一的現實,突破規矩按自己的規則行動,「就相當於打破咗政權 set 出嚟嘅 structure」,「咁政權對民眾無論實際上或者心理上嘅控制就會失去。」

就像《國安法》將實施時,社會很大恐慌,覺得「做乜嘢都冇用、做乜嘢都係送頭」,但何桂藍覺得這只是中共要港人接受的說法,並非她所見的現實,她認為港人仍有方法抗衡。正因如此,即使當時明知35+不可能,她仍然認為選舉要「打落去」,以展示港人的政治意志和實力,並迫政權在鎮壓或回應民意之間選擇——若最終大規模DQ,無異宣稱香港選舉與伊朗「冇乜分別」,讓全世界得知北京透過操縱選舉掩蓋港人真正意願,造成合法性危機。與此同時,民間以初選實踐自己所相信的民主,正正抗衡當局以DQ和《國安法》操縱選舉、打壓民主。

最終初選有61萬人投票,何桂藍形容是無人想像過的局面。明知立法會無用,為何仍要去選?何說,可能在法律場合,「每樣嘢都好清晰,有原因有結果有過程有動機」,但政治行動「唔係跟呢啲 logic 行嘅」,「簡單嚟講就係意義呢家嘢,做咗都未必搵得到,但唔做就一定搵唔到。」

初選後,民主派遭受「跨光譜大規模DQ」。彷彿間接回應區諾軒般,何桂藍說,覺得這個結果對民主派最有利、對政權反而有損害,因為更多市民反而會看清,只要政權在現行制度下有輸或者被挑戰的可能,「佢其實係會直接破壞個制度,都要迴避個挑戰」。何覺得,這樣可以破除大家對「跟住制度行就會有結果」的迷信,因為制度本身就是按政權喜好浮動變化。

「唔一定要縮、唔一定要妥協自保,先可以得到一個好嘅結果。」

6.2

*  *  * 

法庭作為重構歷史記憶的其中一個場域,在初選四年後的今天,到底留下了什麼?雖然庭上的確反映出政治立場的角力,部分人亦指激進派騎劫溫和派的主張,以此作為辯護的策略、罪責的分野;但同一時間,面對控方的指控,不少不同光譜的民主派在庭上,也坦然承認和捍衛當初的一言一行。

具壓倒性民意的五大訴求

其中最常觸及的,就是作為初選背景的反修例運動,及其核心五大訴求。何桂藍庭上多次談及2019年的運動,她先從6.12衝突、太古廣場梁凌杰、7.1進入立法會,回溯「五大訴求」的源起,並指政府雖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但示威者認為運動不應就此結束,「香港政制不公義」成了運動最核心的訴求。何解釋,運動很早已演化成一場民主運動,當中精神包括去中心化、每人要找最適當身位貢獻、「一息尚存,抗爭到底」、如何融和「兄弟爬山」和「齊上齊落」的矛盾,而她想將運動精神帶入立法會選舉,以選舉推進運動、為運動取得民意授權,「至少喺我身上,場運動仲未完。」

曾說過反抗是香港人的選擇、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何桂藍形容,港人的抗爭開啟了真正歷史性變革的可能——2019年後,港人明白追求民主「無可能永遠都安全,一定會有代價」,無法迴避香港已無可能維持現狀;亦意識到不能單靠領袖,要自己「落場」貢獻。比起大國博弈或地緣政治,她認為這些人心的改變「先至真正令到變革有可能發生」。

何強調,「19年嘅運動從來都唔係爭取入到立法會做啲咩,或者立法會做到啲咩,而係要改革成個制度」,而她認為「五大訴求」中最重要就是「雙普選」,因為有了雙普選後,其他事情都可以慢慢解決。但她也說,每個人對民主化的想像不同,她並非爭取特定制度,而是爭取重啟政改,讓全香港人一同參與討論——只要政改過程是民主,結果可能並非她想要,「但我哋至少要啟動呢個全香港人一齊傾嘅過程。」

IMG_7601

2019年6月16日遊行

其他被告也在作供時,表明對運動的支持和五大訴求的正當性。例如余慧明指示威者上街卻換來政府高壓手段鎮壓,「7.21、8.31、10.1,我哋真係唔可以好似政府咁話要向前看就 move on 囉。」她又說,運動中「冇一個政府官員要問責落台,亦冇一個警員要為自己嘅暴力行為負上責任」,但同時很多示威者被拘捕檢控,認為無法接受,質疑「點解淨係市民一方要承受個代價」,「我係願意嘗試用任何嘅方式,令到呢個政府係要直視民意囉。」

余庭上又提到,政府「一味就係話我哋係使用暴力、一味譴責」,甚至「抹黑緊我哋整場嘅運動」。法官問她用「我哋」一詞,是站在抗爭者一方?余答:「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就運動中常出現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余也解釋前者指真正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後者則指爭取制度改革的2019年運動。

余慧明強調,她一直想爭取五大訴求,認為在政府漠視民意、以暴力鎮壓人民,而市民用暴力回應的僵持局面下,制度上的變革,即特首和立法會的雙普選,可反映民意並解決困局。

至於鄒家成,作供一開始已清楚表明,參選是為了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爭取五大訴求。他解釋,五大訴求「具壓倒性民意支持」,而且「合情合理合法合憲」,可在《基本法》框架下達成,「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該係要為人民爭取訴求同埋發聲」;與此同時,確立「香港民族」地位是他從政最大願景,他認為五大訴求追求民主政制、自由自主、制度公義是港人治港的表現,與香港民族的核心相通。

民協何啟明也指,他想達成五大訴求,並形容當時社會氣氛下,參選人「最大公因數」就是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又認為若立會過半,政府需與民主派商討和回應,因為「呢個係民主派嗰個共同願望」。同屬民協的施德來也表明認同爭取五大訴求,因認為是解決政府和市民之間矛盾的重要癥結,他期望民主派立會過半後,特首會回應五大訴求,紓緩社會矛盾。

6.31

架空《基本法》的《國安法》

在反修例運動以外,2020年7月實施、乃至後來用來檢控本案被告的《國安法》,也無可避免成了審訊的議題。不少人不諱言表達對《國安法》的憂慮、批評,以及對被拘控的出乎意料。

其中何桂藍憶述,北京2020年5月宣布訂立《國安法》時,曾稱會針對「癱瘓立法會」的行為;至6月30日全文頒布,控罪字眼變成「嚴重干擾、破壞和阻撓」,她認為意味一般履行議員責任的行為,例如在主席終止辯論時要求繼續辯論,也會被視為「干預」,可納入罪行。

雖然如此,何桂藍坦言對她來說投票「連議會抗爭都唔算」,「我冇估到、或者我從來都冇諗到,撳個反對掣就係犯法,我覺得作為一個喺香港生活咗三十年嘅人,呢樣嘢簡直係匪夷所思」;她也自言曾天真地以為,「入到立法會、繼續議會抗爭,先會因為初選呢件事而畀人拉」。余慧明也有類似說法,指她曾預期被DQ和取消選舉,但無想過「連議會都未入去就拉人」。

何桂藍最終被DQ,理由是她反對《國安法》,因此她不擁護《基本法》。對此何桂藍明言「我自己嘅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並質疑《國安法》與《基本法》有衝突時以前者為準,而《國安法》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法會職能,並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感覺「成份《基本法》架空咗」:「《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咗 condom 囉。」

鄒家成、余慧明等也批評,《國安法》直接加插在附件三,無經本地諮詢和立法便實施,條文模糊、令人觸犯紅線,嚇怕外資、令經濟不穩,余更以「惡法」來形容。但余慧明明言即使如此,「我都唔會恐懼,我都唔會作出讓步」,「因為我認為爭取五大訴求係冇違反國安法。」

無標題

7月1日,《國安法》通過翌日。

與何桂藍一樣,鄒家成也表明擁護《基本法》,但解釋他效忠的是理應能產生憲法應有功能、約束當權者權力和保障市民權利的《基本法》,以及會受憲法約束和保障市民權利的政府;惟沒有雙普選下,《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未如理想。

提倡「香港民族」的鄒家成指,一個民族是建基於文化、價值、歷史、命運而形成的共同體,「中華民族」與「香港民族」有別,前者是合理化損害港人利益和干預港人自主權的宣傳工具,這種殖民統治的方式會弱化民族根基,故他宣揚「香港民族」高舉族群利益,對抗中華民族入侵。

法官質疑鄒說無推動港獨,但又提到「自主權」是有矛盾,鄒家成不同意,指港人在《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下,除國防和外交,理應享有一系列自主權,「除非落實雙普選,否則一國兩制都冇真正落實過。」

6.41

談「法治無存」、「極權」、「打倒共產黨」

雖然審訊重點在於被告有否串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不過他們競選時的言論,也成了控方指控他們犯案意圖的證據。庭上,各被告紛紛就以往言論作出解釋,當中不乏對「極權」、「暴政」等詮釋。

對控方指控何桂藍提及「香港制度崩壞、法治無存」,是促使他人對政權怨恨,何引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就法治的4個基準,包括司法獨立、權力分立、人權保障、和不可聲稱有法治就暫停民主化步伐,指明顯香港「一啲都唔合格」,「法治無存」是客觀陳述、準確描述。何又說,對香港政府有非常多不滿但沒有怨恨,「因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佢」,而她同意全港有很多人怨恨政府,「唔需要任何人去 foster」,亦不可假設有怨恨情緒,便是不理性或受人煽動。

就論壇提及「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何桂藍說「極權」有「全面控制」之意,形容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客觀描述;而香港人不想要這種制度,「香港人係唔希望活喺一個方方面面都受到政權嚴格控制嘅制度之下。」

至於何啟明曾於論壇提及「打倒共產黨」,他解釋是「憤慨之言」、對中共無兌現《基本法》承諾的批評,又指當時社會「好多人講咗『打倒共產黨』講咗幾十年」、《國安法》亦未實施,「我相信鄧小平話『共產黨是罵不倒的』」。而他《國安法》後沒有收回言論,因理解此前言行不會被追究。

何啟明亦曾提及「反暴政 衛我城」、「反抗極權」,他說「極權」、「暴政」是指當時香港政府不理會人民聲音,一意孤行實施《逃犯條例》,甚至「由得警察嚟到去施放催淚彈、用水炮車」,而港人面對強權要跨階層跨世代反擊。他又批評,林鄭政府疫情紓困措施不足,故意「撳低」港人生活、要香港人靠政府過活。

無標題

何啟明

庭上甚至開展了關於民主的討論,何啟明直言「無民主就無民生」,「個政府要係人民選出嚟,佢先會回應人民嘅訴求」,他抗爭是希望香港成為「更公平、更公義嘅社會」、制度更加能回應人民聲音,反抗方法包括支持黃店、在自己工作崗位堅守價值,但取得民主不代表推翻政府。法官曾問,兩次否決預算案導致立法會解散、迫特首下台不是推翻政府?何不認同,認為「武裝革命」才是推翻政府的門檻。

此外,何啟明亦承認,民協曾建議使用的「立會過半、光復香港」口號是他構思,解釋民協曾在深水埗區議會過半,知道過半的功用,望將區議會經驗在立會實踐;又同意「光復香港」是2019年運動的延續:「我係希望回復返香港以往嘅價值:自由、法治。」

至於施德來曾拍片介紹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爭取獨立的情況,稱港人也「慢慢趨向爭取獨立」,不想北京和中共管治香港。施強調他和民協也反對港獨,只是談及有港人因「高壓打壓」而萌生獨立想法,而當時中央直接頒布《國安法》,香港人擔憂民主自由空間收窄,他想守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不想北京「一國一制」直接管治香港。

陳志全則曾提及,議會戰線是抗爭運動的一部分,議會是「工具」,對抗「港共政權」才是「目標」。控方指他參選目標就是要對抗政權,陳說民主派作為反對派,在議會的對手就是建制派和政府,每天要找出政策上不完善之處,要求改變,並就港人想得到的向政府施壓,要求落實,「咁呢個係咪叫做對抗政權呢?如果呢個係咁咪係囉。」

6.5

「我好鍾意香港」

從競逐立法會初選,到被拘捕、檢控,到坐在被告欄內、走上證人台,是什麼令被告走到今天這個位置?法庭並非容許發表感想和意見的場合,但在漫長的審訊之中,偶爾也可一窺被告的真情實感。

例如法官曾問施德來,以林鄭月娥性格,施認為她會回應五大訴求嗎?施德來堅定地答:「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冇一樣應承都好,我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後來被問到論壇的發言是否均事前準備,施稱很多題目無法預料,是臨場應對,但「喺呢一個論壇我最主要講一句說話,喺呢度講咗幾次嘅,無論開頭結尾中間我都有,就係我好鍾意香港」,說到「我好鍾意香港」時,施語帶哽咽、聲線微顫,說罷沉默片刻,輕抹面頰。

DSCF8407

施德來(左)

鄒家成則提到,《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因當時與團隊研究條文,判斷參選人或因過往言論被捕,而他以往對體制及政府的批評較尖銳,「香港民族主義」亦可能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言論,加上條文「涵蓋範圍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如「盲人摸象」。

不過他最終決定繼續參加初選,鄒家成庭上回憶當時決定時一度低頭,又以紙巾拭眼和鼻,並哽咽道:「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續聲線微顫說,有晚他打電話給團隊成員,「我就同佢講,不如繼續,咁佢就話『全部人都ready,爭你一個』」。鄒其後開會與團隊重新尋覓參選的意義,「我哋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係一個意義」,並調整了選舉口號和單張。

無標題

鄒家成

何桂藍則提到,5月尾看到《國安法》消息後,有兩個反應:「第一就係要走就而家好走喇,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喇;第二就係,佢哋終於搵到個可以DQ晒全世界嘅理據。」她續說,「咁我第一個決定就係唔走啦」,而第二個決定關於會否公開表態反對《國安法》,她說理解內地政治犯會「以言入罪」、在巴士站貼上「平反六四」都「瀨嘢」,而她當時「已經講咗好多會瀨嘢嘅嘢喇,咁所以,避都冇用喇」。

何坦言,不確定《國安法》有否追溯力,「作為一個怕死嘅香港人,咁我唔會再講一啲我以前未講嘅、更加激進嘅嘢喇,但係以前已經講開嘅嘢,既然已經講咗,亦都冇辦法確保佢唔係 retrospective 嘅話呢,咁就繼續講喇。」雖然她的判斷是,她一公開反對《國安法》便會被DQ,但「我會認為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人,唔反對一條咁樣嘅法例係自相矛盾。」

最終明知DQ,她仍繼續參選,何桂藍說當時的心態是「做得一日得一日」。她覺得選舉是社會運動的一部分,她想用候選人的身位參與公共討論,影響更多人的想法,「攞一個最大嘅票數」——不是自己的票數,而是整個初選的投票數。何桂藍說,2020年5、6月時,公開遊行已不太可能,「基本上你行出地鐵站,就會畀警察 cap 埋一齊、拉咗你先喇,所以即使有好多嘅香港人想表達佢哋嘅一啲立場,佢哋係無辦法用行動去表達出嚟,個社會係唔會見得到究竟有幾多人係反對一啲嘢。」

而對何桂藍來說,「當時選舉就係一個 alternative,畀香港人明確展示佢哋當時嘅政治意志,就係唔接受《國安法》。」

6.6

*  *  * 

距離61萬人投票的初選將近四年,如今在「完善」了的選舉制度、香港「由治及興」下,立法會再無民主派聲音。當初有關DQ、「鬥黃」的爭論,在可見的將來,相信也不會再重現。

本案47名被告於2021年1月5日被捕,同年3月1日被控,經歷三年的等待、提訊、審訊後,將於2024年5月30日迎來裁決。無論裁決如何,各人庭上的一字一句,也留下了歷史印記。

47人案整合:
裁決倒數一星期 回顧國安法最大案
【整合1】「主腦」缺席審訊、組織及參與者現分歧——涉案串謀協議是否存在?
【整合2】無意無差別否決、國安法後改政綱——被告是否串謀的一分子?
【整合3】當否決程序寫在《基本法》、「奪權」不可能,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是顛覆嗎?
【整合4】質疑欺騙選民、禁止發表政見——整理三位法官的審訊介入
【整合5】騎劫、不民主、太瘋狂——戴耀廷和「攬炒」,庭上被如何論述?
【整合6】妥協或抗爭——2019年運動和初選,庭上被如何論述?

結案陳詞整理:
3天結案陳詞整理︱控辯雙方爭議什麼?辯方如何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組織者證供整理:
區諾軒24天證供整理︱「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鍾錦麟3天證供整理︱民主動力如何參與「35+計劃」?與趙家賢證供有什麼出入?

每周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第十一周審訊整理 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趙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
第十二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完成作供 控方上周破解鍾錦麟手機
第十三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民動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戴曾稱不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案
第十四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完成作供 證人X新西會議拍片交警方自言「光明正大」
第十五周審訊整理 控方傳畢證人 押5.29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第十六周審訊整理 「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法官裁定不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言行
第十七周審訊整理 4被告申毋須答辯 官裁16不認罪被告全表證成立
第十八周審訊整理 辯方案情展開 首名作供被告鄭達鴻供述與公民黨分歧
第十九周審訊整理 鄭達鴻稱公民黨因《國安法》改政綱、否決財案僅「籌碼」不致癱瘓政府
第二十周審訊整理 曾被嘲「大灣棋」 彭卓棋認「扮黃」爭支持、國安法後棄政綱
第廿一周審訊整理 何啟明稱簽「墨落」仍可選是否否決財案 劉偉聰從不知初選綑綁當選後行為
第廿二周審訊整理 施德來:論壇提否決財案為顯民協「進取」、要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為否決恰當原因
第廿三周審訊整理 何桂藍:參選望推進2019年運動、預算案存「黑洞」反對是履行憲制責任
第廿四周審訊整理 何桂藍:初選為迫政權回應民意、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屬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第廿五周審訊整理 陳志全始終不認同否決財案是初選目的、鄒家成稱參選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
第廿六周審訊整理 鄒家成:發起「墨落」為展抗爭意志非協調共識、政府無回應五大訴求會反對財案
第廿七周審訊整理 選舉經理憂遭攻擊促柯耀林簽「墨落」、李予信6.12被捕後始獲黨支持出選
第廿八周審訊整理 余慧明:參選為爭話語權與政府「有得傾」、若不回應五大訴求會反對一切議案
第廿九周審訊整理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暫定11.27結案陳詞

開審前整理: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首案明開審 16人不認罪 32人還柙至今近兩年

交付程序及答辯過程報導:
記一次長四天的答辯 有人說笑、有人致歉
87A封禁內容曝光:被告嘲趙家賢「轉污點證人有報應」、何桂藍反問官「係咪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
記爭取解禁的八個月 被告曾斥官:你唔想孭飛咋嘛!
交付高院程序逾一年 為什麼拖了這麼久?
交付高院程序歷時一年 完整時序一覽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