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7月22日,本网获悉:自2009年藏区爆发自焚抗议事件起,中共当局加强对藏区僧尼的监控制度,其管理规定十分详细,使藏区僧尼处于高压监控之中。
具体措施包括:
活佛僧尼外出寺院都必须登记,活佛与僧尼回家乡探亲都必须请假,回到寺院后销假;
活佛和僧尼外出到拉萨三大寺学佛经都必须接受管理。
当局要求清退18岁以下的僧尼,这也是寺院经常传出僧人被清理整顿消息的原因;
当局设置了对僧尼动态的汇报制度,出问题请示报告,以及出现民族宗教问题的听取汇报和研究制度;
此外,当局还严控寺院捐赠,使得原本可以用于藏区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收入变得紧张,要求境外对藏区各寺院的资金捐赠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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