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坚持刑事立案“油罐车”混装乱象 律师称坦然面对未来不测


油罐车混装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即便国务院表示要依法严惩,相关信息依旧是管控严密。山东律师刘书庆以公民身分要求公安部据此对中储粮集团等相关人员进行刑事立案,但其微博随即遭到封锁。刘书庆日前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公民对食品安全有知情权,他将坦然面对坚持立案带来的可能后果。

《新京报》7月2日独家报道油罐车混装化工油与食用油的乱象,引发舆论挞伐。7月9日,中国国务院食安办宣布专案调查之际,齐鲁工业大学教师、法律人士刘书庆也以书面形式向公安部报案,寻求追究中储粮集团及其下属油脂公司的负责人和运输人员的刑事责任。

他在报案书里援引《刑法》第140条和最高法、最高检对办理相关案件适用性问题的解释,希望当局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并写到“如果因为这种行为是长年的潜规则,涉及人数众多,就想大事化小,而不对此事依法严肃处理。这无异于教唆每个人都可以用法不责众的心态来行事,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只会糜烂下去”。

对刘书庆来说,这是让更多人关注到公众反对有毒食品权利的契机。他在接受本台专访时表示,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特别是考虑到中国的食品安全其实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

刘书庆指出,中国本应随经济发展而在食安品质上有所改善,“但是其实是真的没有解决。而且正是因为执法环节的放纵,导致一种底层互害的状态—就是你生产的东西有毒,我生产的东西有毒,我们交换着吃,这就真的非常可怕。”

随着全国人民对油罐车事件的高度关注,刘书庆的报案行为也受数家中国媒体报道和网民微博转载。他告诉本台,腾讯、搜狐等几家大的门户网站都转发过文章,在百度享有440多万的阅读量。此外,他还受邀百度进行视频直播,一个多小时内出现7万多位参与者。本台记者搜寻微信也能在“法度lawBJ”、“案例指南”等频道看到相关内容。

不过,就在近日,刘书庆的微博被封了。目前,如果在微博搜索“@律师刘书庆”,将显示用户不存在的信息。

刘书庆告诉本台,他为此向之前找他做实名制推广微博的编辑求了证: “(他)说就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删除我的微博。这当然是让我觉得很生气。我是要起诉他的,因为这个事情非常可恶。就是你封了我的微博时,没有履行任何告知程序,相当于剥夺了我申辩的权利。 这个是完全不符合正当程序的。”

刘书庆说,他从没奢望他的报案书真会受当局接纳,“但是我是想这毕竟是个法律行为,是一个法律人的法律行为,相比于一般写文章,或者吐槽是不太一样的”。 

2023-12-04T141049Z_378156267_RC20Q4ADOMKN_RTRMADP_3_EGYPT-ELECTION-ECONOMY.JPG
中国本应随经济发展而在食安品质上有所改善,但是其实是真的没有解决。(路透社)

他说:“公安部完全可以接到我的报案书之后,移交给他认为合适的侦办机构来具体侦办就行。 他不应当不给我任何回复,而且不但不回复,还通过这种包括微博被封了……。这就是不解决问题,反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样一贯的思路啊!”

从油罐车混装事件攸关民生,再到微博被封涉及侵犯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刘书庆认为食品安全“需要全国人民都长期重视、跟踪,不能说像一股浪潮过去了,就没有人再跟进关注,这样不会真正解决的”。因此,他会持续关注,“至少转发相关帖子”,但这同时意味者面临庞大的压力和风险,“不敢做更多的动作”。

刘书庆强调:“他们如果要求我撤案,我肯定是不同意的……。对于未来可能遭遇的麻烦,我就是坦然接受一切结果吧!因为我做的是一个公民行为,是利国利民的,也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如果我做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事,也让我需要付出很严重的代价,我呢也没法逃避。我不能说因为担忧未来不测的结果就不去做,这不是我的个性。”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引用微信公众号“中集车辆”报道,由中集车辆牵头,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汽车有限公司、洛阳中集凌宇汽车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企业标准上星期五(7月19日)正式发布,成为中国第一个食用油罐式装备运输标准。

 记者:乔琴恩.     责编:李亚千.      网编:伍檫愙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