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后首宗新闻工作者被裁定串谋煽动罪名成立的「立场新闻案」中,有11篇文章被法官裁定具煽动意图,有到庭旁听的警方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散庭后表示,会视乎上述文章的作者或相关人士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会与律政司商讨是否适合作出检控。不过,一旦检控,会以已转至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罪作出,刑期较旧例中的两年倍增至7年至10年。
区域法官郭伟健口中的11篇煽动性文章,涉及四名作者,当中,政治人物罗冠聪和张昆阳已流亡海外,前《苹果日报》总编辑陈沛敏因另一案件正还柙等候判刑,只馀新闻学者区家麟仍身在囹吾之外,他2022年时曾被警方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即日获淮保释,并须交出旅游证件,但至今未被起诉。本身是《立场新闻》博客兼资深传媒人的他,昨(29日)早亦有前往排队入法庭旁听裁决。法官在裁决中指他的文章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但却指《港区国安法》令政府权力大张,毫无边界,被律政司用以打压政敌。
区家麟今(30日)早仍按保释后的习惯,在其脸书发一个Wordle和帖子,以示平安。而今早的第一个帖子,就是立场案中的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那封以「求情信」方式写就的新闻工作者明志书。
对于不少评论指裁决进一步削弱香港的新闻和言论自由,李桂华昨午回应记者提问时,反指裁决对新闻和言论自由「更加好」,因为当中订明做什么事会触犯煽动罪,但这共不是说,有什么题目不可写,而是取决于是否怀有煽动意图报道和散播信息。他又说,相关规限同时适用于本地和外国媒体,形容当局「把尺」和「法律」是一样的。
评论:既削香港自由 亦损国际形象
不过,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指出,港府目前拥有不同的法律工具给她使用,包括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法例丶23条丶国安法等,立场案裁定罪名成立,将会成为案例,令当局可以昔案例去威吓或进一步审查香港媒体的报道或评论。
资深传媒人李锦洪今早亦在一个网台的新闻节目中指出,裁决不是形成案例,对新闻界造成寒蝉效应,亦影响香港的形象,从国际媒体的报道和西方国家政府的抨击便可见一班,虽然港府和中国驻港机构已作出反击,但相信不会产生作用,只会再次确定香港的新定性:「香港就系咁㗎啦。」
现已停止运作的网媒《立场新闻》,其母公司和两位时任总编辑锺沛权丶署任总编辑李绍桐被控串谋煽动罪,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和裁决日期三度推迟后,郭伟健法官昨午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押后9月26日判刑,是香港回归后首次以煽动罪检控新闻工作者,亦是时隔72年,继《大公报》后,再有传媒被控以这日渐被其他民主国家废除或冰封的罪名。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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