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年前因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而引发大型社会运动,在理工大学在2019年11月被警方围封以拘捕聚集校内抗争者期间,逾千人在校外附近地区聚集,仿「围魏救赵」来分散警力,导致 213人被控,是反修例风波以来最多被告被控暴动罪的案件。案件分拆成 17宗个案审理,最後一案昨(16日)早判刑。警方事後表示,事件有 200人被定罪,刑期由 29至 64个月不等,以涉案人数丶规模和案件复杂程度而言,本案均属「史无前例」。
不过,这宗涉案人数最多的事件,被告及被囚人数将会进一步增加,因为警方在事隔四年半後,於今年年中起「重新拘捕」至少五人,其後正式控以各人一项暴动罪,早前完成转介至区域法院审讯的手续。当时有评论指,事件将令更多人离开香港,并会进一步减弱年轻人对香港的归属感。
这宗有 213人被控的最後一宗案件,涉及 23人,当中八人经审讯後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昨早在区域法院被判监四年两个月至四年半不等,他们分别是年龄介乎23至33岁的林乐进丶林迪伦丶刘思琪丶梁健朗丶谭启冲丶谢承峯丶苏定楠及冯文杰。控罪指他们在案发当晚,於油麻地区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同案有三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有12人认罪,早前被判囚三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
暂委法官黄雅茵昨日判刑时表示,案发前数天,网上有人号召营救理大内的示威者,高峰时期,油尖旺区有约二千名示威者聚集,大部分人戴上头盔丶护目镜等,显见是「有备而战」;在历时45分钟的暴动时间内,他们向警方投掷约250枚汽油弹,而在繁忙街道投掷汽油弹,亦会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和商户的安全,破坏社会安宁。
法官续称,被告身处现场,协助示威者壮大声势,但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口罩丶生理盐水均属防御性物品,不会视作加刑因素,遂以监禁4.5年为量刑起点,在考虑部分被告还柙或诉讼期间未有自暴自弃,继续进修或协助寮屋区居民;犯案时年轻;又或有家人患病需要照顾等因素後,给予部分被告两至四个月减刑,最终判处他们入狱 50至 52个月不等。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高级督察潘崇礼在散庭後会见记者时总结案件,指警方当年在驱散行动中共拘捕 242人,他们报称是学生丶护士丶救护员丶教师丶社工丶工程师等,当中213人被控,涉及173男和40女。被告中,有 200人被定罪,其中189人被判监 29至 64个月,11人被判进入教导所;另有 6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7人潜逃离港。他认为,判刑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和暴力程度。
另外,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黄奕隆总结审讯情况时指出,油麻地暴动案第一宗审讯由2022年4月开始,至去年12月审完最後一案,历时14个月,期间传召 500人次证人,呈交 5000件证物,以被捕人数丶规模和复杂程度而言,都是史无前例,对警方来说是大挑战。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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