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20日,民陣發起九龍遊行,但遭警方反對。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以個人身份參與遊行,並宣佈遊行人數有至少35萬。警方出動水炮車作驅散,期間向尖沙咀清真寺發射藍色水炮;入夜後,示威者繼續在旺角一帶堵路示威,與警方發生衝突。
事後,包括陳皓桓在內的7名民主派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囚11至16個月,除了不涉其他反修例遊行案的黃浩銘,其餘6名被告的刑期與其他案件刑期同期執行
另外,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當日被捕,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判囚6至8個月不等。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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