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多區有堵路、西灣河警開槍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清晨起於多區堵路以達致「三罷」,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在西灣河,一名警員開真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事件引爭議,警方中午發出新聞稿,指「所有警察都必須為自己的執法及行為負責」。

事後,周柏均及其中學同學胡子鍵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多項罪成,各被判囚6年;胡曾就「企圖搶劫」罪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另外,有網民因披露涉案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被控藐視法庭罪其中黃之鋒認罪後被判監3個月

同日,有示威者在中大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下雜物,警察一度向校園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並闖入校園拘捕五名學生。五名中大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等罪成,4人判監4年9個月,1名女被告則因保釋時犯案再加刑兩個月。

而在理工大學,5名學生及畢業生被指自11月11月起,串謀在理大參與暴動;警方事後根據校園內閉路電視片段及讀卡器記錄,發現5人曾換上黑衣、搬動膠欄及築路障等,5人分別監禁35至38個月不等

在馬鞍山,一名老翁與示威者爭執期間遭潑易燃液體並放火燒傷,兩夫婦被指事前大聲責罵該老翁,經審訊原本獲裁定擾亂秩序罪脫,惟律政司不服裁決提上訴,高院下令發還重新考慮裁決,二人改判監5星期

同日,前小學教師楊博文於迴旋處慢駛時遭截查,被指踢到警長腹部,襲警罪成判囚9周,並一度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一名教大學生則清晨於大埔熟食中心被搜出管有彈叉、彈珠及波子等,被判監四個月

兩名女子則被指在旺角和大角咀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事隔近3年才被檢控;二人認罪,分別被判囚6個月及3個月;一名35歲男司機被指在旺角花園街參與集結及攜天拿水,判囚一年;一名23歲青年涉在旺角拖放雜物至馬路及破壞交通燈,認罪後判囚8個月。一名救護員涉參與「私了」一名拍攝示威者的內地男子,承認暴動罪後被判囚28個月

一名17歲男生被指在西灣河攜有索帶、士巴拿、鉗和火槍等物品,被判入勞教中心。另外,一名於深水埗被搜出鐵筆和噴漆的17歲男學生,及一名在屯門被搜出鐳射筆的20歲青年,同被判入更生中心。另外,一名留學美國的青年於灣仔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噴霧器和對講機等物品,被判監4個月及罰款5,000元

在天水圍,警方驅散時看見一名黑衣男子正扶起跌倒的女朋友,二人雙雙被捕;二人事後非法集結罪成,同判監三個月。另外,一名男子被指在警方清理路障期間持續辱罵「死黑警」等,判監6個月。2名男女被指在沙田參與非法集結及毀壞交通燈,一人脫罪,一人罪成被判入獄4個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傍晚見傳媒,斥「暴徒行為」是與市民為敵,並否認警隊失控。

重溫當日報導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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