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11月12日:中大二橋激烈衝突 警全日射逾三千催淚彈等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破曉行動」持續,示威者阻塞道路,鄰近鐵路的理大、城大和中大成為衝突「戰場」。警方全日合共發射超過3,000發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作驅散。

在中大,警方與示威者二號橋對峙並爆發衝突,催淚彈和橡膠子彈聲不絕,再有示威者被捕。數千人湧至中大「增援」,時任校長段崇智下午現身二號橋與警方談判,惟警方於對話接近尾聲時舉起橙旗,引起學生不滿,衝突再次爆發。警方晚上派出水炮車,驅散二號橋上的示威者後撤退,逾60人受傷。

事後,4人涉中大衝突,被控暴動、蒙面等罪。兩人罪成,分別判監禁4年半及3年9個月;兩人原被裁定暴動罪脫,但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其中一名被告已離港。另外,一名空少涉在科學園一帶用白色寶馬「堵路」,拒絕依從警方指示駛走,被控阻差辦公;他事後獲判無罪,惟已因捲入官司而被公司解僱,亦已變賣「寶馬」坐駕以籌錢打官司。

中環亦有「和你lunch」活動,28人事後被控暴動及蒙面等罪,當中包括前「屯門社區網絡」副主席羅焯勇演員吳智杰等人。10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罪成,判囚2年9個月至48個月不等。

同日,一名理大男學生在荃灣被搜出背包有一把玻璃擊鎚。他辯稱鎚仔是在車禍時逃生使用,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一男學生亦涉管有玻璃槌,被判囚3個月。一名50歲廚師被指在荃灣參與堵路及被搜出3支鐳射筆,經審訊後被判監8個月

3名恒生大學女學生被指在大老山隧道外參與暴動,其中一人認罪判監17個月,另外2人獲裁定無罪。4名男學生被指於當日投擲鐵枝等雜物到港鐵路軌,但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

3名青年被裁定非法集結、蒙面、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四罪罪成,判監12至16個月。一名社署院舍女服務員晚上身穿街坊裝束,在街頭叫罵,並推撞防暴男警胸口,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判監10個星期。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日見記者時,明言拒絕停課,指激進示威者行為正是希望社會停擺,「唔可以輕言將某啲日常活動貿然停咗落嚟,否則會跌入圈套。」

重溫當日報導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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