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府激活超过七十年的煽动罪来惩处不同声音後,一份报告指出,当局自订定酷刑罪三十一年来,从未引用该条例惩处应可被起诉的人士;而在国安法落实後,弱势社群面对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风险正在提升,但中港政府却已五年没有按《禁止酷刑公约》(《公约》)的要求提交报告,企图逃避联合国机制的监督,继续侵害人权。报告建议委员会启动缺席审讯机制,以阻止香港人权状况恶化。
由一群香港人权工作者组成的香港人权资讯中心今(7日)午发表研究报告,指自《国安法》和选举制度改制四年多来,民主派的民意及政治代表被清剿丶公民社会及言论自由被严重打压,公众无法对公权力作出有效监督,令当地防止酷刑和不人道对待的保障措施被系统性削弱,执法人员滥权和申诉机制失效等问题持续出现,令警察行动丶监狱拘留及入境羁留成为酷刑及不人道对待事件的温床,弱势社群风险上升。
然而,港府却从未启用在1993年订定的酷刑罪,原因不是没有案例。根据《香港酷刑和不人道处遇报告》,近年至少有三宗刑事案件或符合酷刑定义,律政司却以严重性较轻的罪行作出检控。在其中一宗案件中,法官在判词中三次以酷刑描述警员的行为,但相关警员只是被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伤人的交替控罪,两罪的最高刑罚分别是7年及3年,远低於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的酷刑罪。
羁押期长致认罪 有违司法公正
报告又指出,审前拘留的问题亦越来越普遍,以致监狱内的平均还柙人数在过去十年大增超过一倍,由2014年的1561人,上升至今年的3514人。单是今年头半年,还柙人数ok8占整体在囚人士的38%;有被告更因长时间的审前拘留而决定认罪,这种对被告人不利的做法,有违司法公正的原则。
其实,禁止酷刑委员会八年前已针对香港落实《公约》作出建议,并要求中国和香港政府於2019年底之前提交第六次定期报告,交代进度。不过,声称具有良好法治的港府五年来仍未提交报告,中心发言人形容,「这种表现无疑是虚伪可耻。」 中心敦促禁止酷刑委员会,绝对不能纵容任何缔约国漠视公约义务,促请该会按《议事规则》,在没有国家报告的情况下,尽快审议香港情况,以履行监督职责。
中心同时要求其他联合国人权机制丶国际社会作出紧急呼吁,立即采取行动,对中港政府提出有助落实措施的建议,阻止香港人权状况恶 化。 中心发言人指出,被发现的滥权酷刑案例「极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急需强化香港公民社会和推动政府建立独立的申诉机制,阻止情况恶化。
由於港府并未确认透过联合国机制发表声音的非政府组织不受国安法影响,中心建议委员会主动邀请包括离散社群在内的香港公民社会参与审议过程丶提供培训丶以及建立防止报复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公民社会代表能安全地参与。
中心更呼吁各国积极守护联合国人权机制,严肃对待中港两地以政府权力或非官方的手段,对人权维护者进行报复丶恐吓和跨国镇压;并在政策及商贸层面加强人权尽职调查,停止向香港提供任何可能促成侵犯人权的商品丶技术和服务。
文章来源:RF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