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一(16 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 6 年 9 個月的梁國雄,亦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連同梁國雄,暫時共有 13 名罪成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12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當中譚為目前唯一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
官引社民連決議文
裁定梁罪成
梁國雄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他案發時為立法會前議員、社民連副主席,審訊時選擇不作供。
法官裁決時引述社民連於 2020 年 5 月發表的〈爭奪全面否決權持續不斷抗暴政 — 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指社民連立場有變,文章表明「檢視過去立場,擬訂最新策略」、「與港人共同對抗中共暴政」,裁定梁知悉涉案謀劃。
官亦指,梁作為前立法會議員,必然知道重複否決預算案會造成的後果,會對政府運作造成嚴重影響,裁定他罪成。
法官裁定梁屬於「積極參與」,採納 7 年為量刑起點;指法庭在其他案件判刑時已考慮他過往對社區的貢獻,不會額外減刑,但接納對法律無知而減刑 3 個月,終判囚 6 年 9 個月。
除梁外 12 人已提上訴
計及梁國雄,現時暫時有 13 名被告提出上訴。當中 4 人在判刑一周後提出,包括鄒家成,余慧明、黃碧雲及楊雪盈。(4 人案情另見報道)其餘 4 人為何桂藍(案情另見報道)、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3 人案情另見報道)。
另有 4 名被告於上周提出上訴,包括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4人案情另見報道)。其中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另外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14 人受審後罪成
暫 2 人未提上訴
本案 14 名被告審訊後罪成,至今有 12 名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暫未提出上訴的 2 人為施德來、柯耀林。
若辯方擬作刑期上訴,則須在刑罰後 28 天內提出,限期將於本周二(17 日)屆滿。
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
另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
此外,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的限期於上周二(10 日)屆滿,律政司周三向《法庭線》稱,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又指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另見報道)
至於兩名被告李予信、劉偉聰的無罪裁決,律政司 2024 年 6 月回覆查詢時確認,於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李為目前唯一國安案被告,原審獲裁定無罪而律政司沒上訴。
CACC253/2024、CACC263/2024(HCCC69/2022、HCCC70/2024)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