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初選案45名罪成被告上月判刑,當中11人在判詞中被法官「點名」,指有展現真誠悔意,相信當局未來評估是否批准提早釋放時,會納入考慮。惟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在網上節目引「可靠消息」稱,近日得悉大部分人經評估後,均無法扣減刑期。
黃浩銘向《獨媒》表示,不便透露消息來源,但認為懲教署做法嚴苛,指作相關評估時應更加嚴謹。他質疑,署方有可能是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不想孭政治飛」的心態來作決定,如是則令人難以接受:「佢唔係非如此不可啊,尤其是法庭已經有個推薦(減刑人選)。」
在初選案,判辭點名11名被告,包括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郭家麒、吳敏兒、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指他們表現真誠悔意。當中有8人已服畢三分二刑期,而按未獲扣減的刑期推算,郭、吳、范、王料於 2025年出獄,朱、張、楊、岑則料於2026年出獄。黃子悅和劉頴匡分別另涉理大暴亂案和七一佔立法案,呂智恆則早前一直准保釋,料2028年出獄。
懲教署回覆《獨媒》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僅重申在決定提早釋放個別在囚人士是否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署長會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資料和因素,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公平公正地處理每宗個案。
一般而言,服刑人士如獄中行為良好,可獲最多三分一刑期扣減,提早獲釋。不過 23 條生效後,涉國安案的犯人須獲懲教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才可獲三分一減刑。《獨媒》向署方查詢評估方式、各人不獲扣減刑期的原因等等,署方都未正面回應。
黃浩銘則在節目《香港花生》中稱,以他所知,懲教署有數個條件來評估是否減刑,包括心理評估、被告在獄中是否與「政治人物」仍有聯繫及在獄中有否違反紀錄。其中,有初選案被告被評為「理想主義者」。
有國安犯獲提早釋放? 懲教署拒披露數字
《獨媒》亦向懲教署查詢,目前有否國安囚犯獲提早釋放或減刑?署方就指披露有關資料會令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有影響,甚至受到損害,故不會提供相關資料。
翻查資料,23 條生效後,多名涉《國安法》及煽動罪的被告都未能獲三分一行為良好減刑,包括「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徐漢光和鄧岳君,以及港大評議會案四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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