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中国|中欧峰会前夕,民间社会团体致欧盟的公开信

尊敬的科斯塔主席:

尊敬的冯德莱恩主席:

我们谨此致信,敦促您在即将于7月24日至25日在中国举行的中欧峰会中,将人权问题列为优先事项。在近期的七国集团(G7)会议上,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谈及“新一轮中国冲击”,并呼吁G7成员以更强的合作、韧性及替代策略作出回应。我们认为,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应对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危机方面,也应展现类似的决心,并在即将召开的峰会上明确提出新的应对措施,在2019年3月发布的《欧中战略展望》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具体承诺。

我们感谢欧盟长期以来对中国境内独立公民社会及人权捍卫者的支持,也欢迎欧盟发表公开声明(例如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发表的强有力声明),明确指出特别关注的个案。我们也感谢欧盟谴责中国任意拘留人权律师与行动者许艳和余文生的事件——他们当时预计与欧盟官员会面,却在途中被警方拘留。2022年9月,时任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何塞普·博雷利(Josep Borrell)也正面呼应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对中国政府在维吾尔地区政策的关切,并指出这些政策“可能构成国际罪行,尤其是危害人类罪”。我们也注意到欧盟与中国最近举行了第40次的中欧人权对话

然而,自习近平主席2012年上任以来,欧盟及其成员国的上述种种举措,仍未能阻止中国当局对人权的全面打压。习近平主席及其他官员在中国境内广泛实施了任意拘留强制同化强迫劳动酷刑等行为,并深信其将不受惩罚。此外,他们还在全球范围内(包括欧洲)进行跨国镇压。中国政府不仅大规模违背其国际人权义务,更试图重塑全球人权规范,削弱关键的国际机制

我们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以与其当前处理安全与贸易议题相同的决心,识别并承诺采取替代途径,面对并解决这场愈演愈烈的人权危机——这场危机早已波及全球,而不仅限于中国境内。

本着这一精神,我们敦促各位在峰会上公开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为北京当局侵犯人权的受害者与幸存者伸张正义:

  1. 谴责中国政府所犯下的危害人类罪及其所倚赖的不受惩罚现状,并呼应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调查结果与建议,包括2022年8月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关于新疆的报告、2023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对中国的审议结论、2024年的普遍定期审议及联合国特别程序的结论。欧盟应重申:危害人类罪属于普遍管辖权(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范围,应负责任者可以也应该在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司法体系中,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面临司法审判。2025年6月18日,阿根廷最高刑事法院宣布受理维吾尔人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指控中国当局犯下种族灭绝罪与危害人类罪。这一进展应为欧盟各国注入信心与动力,以推动类似的司法行动及联合国的问责机制。此举也与2025年3月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娅·卡拉斯(Kaja Kallas)的言论一致,她表示将广泛支持国际法、并强调施害者“应被绳之以法”。
  2. 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因人权工作而被关押的人权捍卫者,并明确点名个案,包括欧盟公民桂民海、萨哈罗夫奖得主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以及欧盟在人权理事会最新发言中提及的其他人士:古丽仙·阿巴斯(Gulshan Abbas)、阿亚桑扎(Anya Sengdra)、伊克帕·阿萨特(Ekpar Asat)、确吉坚赞仁波切(Chadrel Rinpoche)、热依拉·达吾提(Rahile Dawut)、丁家喜、丁元德、董郁玉、多珠达拉(Drugdra)、高兟、高智晟、果·喜饶嘉措(Go Sherab Gyatso)、戈洛·帕登(Golog Palden)、何方美、黄琦、黄雪琴、胡斯塔尔·伊萨(Hushtar Isa)、亚尔昆·伊萨(Yalkun Isa)、季孝龙、李延贺、洛桑·格佩(Lobsang Gephel)、洛桑·克珠(Lobsang Khedrub)、卢思位、彭立发、秦永敏、阮晓寰、森吉·卓玛(Semkyi Dolma)、多吉扎西(Tashi Dorje)、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iyip)、王炳章、王怡牧师、卡米莱·瓦依提(Kamile Wayit)、谢阳、许娜、许志永、杨恒均、杨茂东、余文生、张春雷牧师与张展。
  3. 强调欧盟在七国集团会议中作出的终结跨国镇压的承诺,其中包括中国政府在欧盟境内与其他地区实施的相关侵犯人权行为。该承诺可以通过调查和起诉予以落实,并为可能遭受或已遭受跨国镇压的个人与群体提供保护与支持。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恐吓、监控、威胁或暴力行为、对家属的威胁,以及网络上的压迫,特别是针对女性的性骚扰或侮辱性言语。
  4. 重申欧盟及其成员国将准备好运用一切手段追究中国官员侵犯人权的责任,其中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权问题,例如达赖喇嘛继任人选的问题。
  5. 强调欧盟期望中国政府履行其在国际法下自愿承担的人权义务,并呼吁中国立即废除与这些义务不符的法律及刑事罪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寻衅滋事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刑事程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符合联合国人权机制的相关建议。

在中欧建交50周年之际,欧盟应认真评估中国政府在境内外日益加剧的镇压行为,并声援中国各地努力行使、维护与捍卫人权的人民。欧盟近期因严重分歧而取消与中国政府举行的经贸对话,这显示出其愿意以崭新且不同的方式向北京施压。而中国当局严重且不断恶化的人权侵害状况,正应成为推动新战略的契机。倘若缺乏这样的回应,中国及欧洲人民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人权风险。

联署名单: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亚洲人权与发展论坛(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

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世界基督教团结协会(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CIVICUS:世界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 World Alliance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

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

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

无国界人权(Human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

“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站”框架中的“国际人权联盟”(FIDH,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国际人权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Human Rights)

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瑞慈人权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

“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站”框架中的“世界禁止酷刑组织”(OM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World Uyghur Congress)

文章来源:国际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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