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先立法丶后审议」的《监狱(修订)规则》,今(18日)天刊宪,而修例中限制还柙人士和囚犯与外界沟通等权利的条款亦即时生效。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批评,修订是对在囚人士权利的严重侵蚀,亦动摇了公平审讯的核心权利。相反,让已在海外注册成婚的同性伴侣享有少量权利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在港府于两年缓冲期完结前匆匆提出丶有可能因不同党派议员「未审议丶先反对」而有可能夭折。
由提交讨论文件到今早刊登宪报生效,《监狱规则》的修订工作在短短两星期和一次立法会委员会会议的讨论便完成了,是港府两个月内第二条以「先立法丶后审议」方式并于刊宪后即时生效的法例,两者均涉及国家安全范畴。上次是5月中由提出到讨论不足48小时便生效丶俗称《基本法》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例,新例容许中央驻港的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注明情况下要求港府提供协助,并以中国内地制度在港施行。
香港国际特赦:进一步武器化国安 孤立在囚者
修订后的《监狱规则》,赋权惩教署以「维护国家安全」等目的,限制或拒绝亲友丶律师,以致专职教士探访特定囚犯和因为未能保释而还柙的候审人士,并禁止享用「私饭」和「私服」,另又订立新的罪行,使抗拒或阻碍惩教署人员执行职务者最多可被监禁半年,俨如「加监」。
对于新的修订,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发言人张超雄表示,修例赋予惩教署广泛的权力,包括以定义空泛且模糊的「国家安全」为由禁止有关探访,是对在囚人士与外界沟通丶接受探访,以及与律师会面权利的严重侵蚀,亦动摇了公平审讯的核心权利。他解释,律师探访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被检控人士自由选择法律代表和有充足资源淮备辩护的权利,限制在囚人士与律师会晤剥夺了他们在这方面的权利。
至于取消「私饭」和「私服」,国际特赦认为,实质上令还押候审者的待遇与被定罪人士接近看齐,违反《公约》规定还押人士须获得与其未定罪身份相称待遇的规定。张更指出,在绝大多数的国安案件被告保释被拒丶须长期还押的背景下,执法者变相手握严刑惩罚未经定罪市民的权力。
他总结道,北京强加的《港区国安法》所引入的过度广泛的「国家安全」定义,如今藉新修订「被进一步武器化,用来孤立本已身陷囹吾的人士。」
同性伴侣登记条例可能成为首条新议会否决草案
相对于限制权利的法例超速生效,保障人权法例的生效则道路阻且长
因应终审法院就岑子杰案裁决而制订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前(16日)天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议会将组成草案委员会就条文进行讨论或修订,之后再交立法会大会工三读通过。
不过,多个政党在草案委员会组成前已表明反对。根据《明报》向全数90名议员查询的结果,有40名议员表明投反对或弃权票,12人表态赞成,36人称未决定取态或不回应。政圈中人亦普遍预期,法案将被否决,若此,此例将成为「爱国者治港」选举制度下首条未能通过的法案。
负责推动法案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二读时表示,深切明白到为同性伴侣订定登记机制具争议性,亦留意到议员对条例持不同意见,但在终审法院的裁决下,政府有「不可减免的积极义务」去落实,以维护法治,「相信各位议员都是明理之人,必定能够明白个中道理和轻重之分」。
条例源起于终院在两年前裁定岑子杰胜诉,港府须订定替代框架,让同性伴侣关系得到法律承认。法院同时给予港府两年时间去执行裁决,限期今年10月届满。期间,港府未有谘询行动,同志团体更公开催促当局立法,直至本月初,当局突然推出范围狭窄的同性伴侣登记制度,容许「香港以外」注册的同性伴侣登记后,参与伴侣的医疗和身后事宜。
方案公布后,不少议员表示反对,忧心破坏香港由男女组成的一夫一妻制;而同志团体则不满登记制度范围狭窄,未必符合终院裁决所指须保障同伴侣核心权益的要求。有感于建制派的反对,特首李家超亦在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前夕表示,政府不能违反法庭裁决,否则是违反法治。他强调,法治是香港经济丶投资者信心和赖以成功的基石,「违反法治后果严重。」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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