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涉「香港议会」16人被港府列为潜逃者 禁处理资金和撤销香港护照

尽管英美加等国日前谴责香港政府悬红20万港元(折算约2.2万欧元)通缉「香港议会」的参与和组织者,但港府今(4日)早进一步刊登《宪报》号外,把日前通缉者中的 16人列为潜逃者,禁止他们提供或处理资金,以及撤销大部分人的香港特区护照。港府发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长已要求警方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60条的权力,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香港运作。

香港警方国安处上月底悬红通缉 19名涉嫌在境外组织及参选「香港议会」人士之後,保安局长邓炳强运用《国安条例》把相关人士列为潜逃者。由於袁弓夷丶霍嘉志及蔡明达已於去年被列为潜逃者,因此今次新增的潜逃者共 16人,分别是何良懋丶陈丽珍丶冯崇义丶龚小夏丶吴文昕丶曾伟藩丶钱宝芬丶夏海俊丶侯中宇丶何永友丶姜嘉伟丶林千淦丶吴文君丶黄振华丶黄修和及张信燕。

列为潜逃者後,相关人士会被「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意味他人不能经济支援他们;「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即不可租售楼宇;以及「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夥相关的禁止」。当中12人被撤销香港特区护照,另有部份人被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政府发言人表示,被列为通缉犯的人士潜藏在英丶美丶加丶德丶澳丶泰和台湾等地,抹黑诋毁,意图煽动对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憎恨,有需要采取是次措施强烈打击。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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