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

被指請求制裁案再押後至明年3月 黃之鋒出庭時揮手回應旁聽人士

追光者報道

2025 年 11 月 21 日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原定20271月獲釋,但早前在獄中被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在2020711月期間與羅冠聰及身份不詳人士請求外國制裁,繼9月的首次提訊日未能交付,案件周五(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提訊日,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惟仍未能完成,案件再押後至明年36日再作提訊日。

被押解到庭應訊黃之鋒,精神不俗,身形較以往健碩些許,被帶入犯人欄後,向旁聽席揮手點頭,4名懲教人員就在黃身旁看守。黃之鋒精神不俗,身穿灰色毛衣外套、藍色恤衫、戴黑框眼鏡,留整齊斜瀏海短髮、左側剷青,雖然兩頰畸為消瘦,但身形較以往健碩。

至於旁聽席就近乎坐滿,有前政黨或組織成員就現身,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以及已解散的社民連之成員曾健成,此外,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瑞典等多國的領事館,以及歐盟均有派代表到庭旁聽。而在散庭後,有人就高呼:「頂住呀之鋒!」黃之鋒以揮手作回應。

基於《裁判官條例》第87A條限制,因此傳媒今不可報道程序內容,只可報道程序結果及法律代表。

28歲的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於202071日至202011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案件於今年9月的提訊日,未能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案件因此押後至今天再提訊,以處理相關程序。

黃之鋒由律師姚穎彤代表,控方就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惟案件仍未能交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將案件押後至202636日,第三度作提訊日,黃之鋒期間繼續服刑。

 案件編號: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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