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警方國安處周五(12 日)舉行記者會,指周四晚上突擊搜查新蒲崗一個工廈單位,首度以 23 條「非法操練」罪拘捕 9 名男子,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警方在單位檢取氣槍、懷疑爆炸品,以及印有「黑暴份子」常用口號的繡章。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部分被捕人曾以「黑暴常用服裝」出現在大埔火災現場,警方正調查其在場目的﹐又指大埔火災後,有人以 2019 年常用服裝、方法、口號等,試圖散播仇恨,「咁呢個出現令我哋覺得呢,其實黑暴嘅苗頭已經有。」


警司周學賢:單位內檢氣槍等武器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周五指,2025 年初收到市民舉報,有人在新蒲崗一工業大廈單位內收藏武器、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疑有團伙嘗試組織一班反政府人士,向他們提供訓練,包括槍械操練、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
警司周學賢指,警方周四晚上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涉案單位,內有 6 名男子,當時其中一人正向在場人士作出訓示。警方在單位內搜出 5 支長氣槍、2 支氣手槍、5 把仿製短刀、1 把仿製長劍、搏擊用具,以及印有「黑暴份子」常用口號或貶損特區政府的繡章。
周指,另在單位內搜出相信是爆炸品的物件,初步檢驗後發現經過自行改裝,有引線用作點燃,警方爆炸品處理課正進一步檢驗其破壞力,以及調查現場搜出的 3D 打印機是否曾用作自製槍械和零件。
周續指,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第 13 條「非法操練罪」,拘捕現場 6 名介乎 20 至 25 歲男子,並以同一罪名,在屯門及油麻地拘捕另外 3 名介乎 20 至 22 歲男子,所有被捕人正扣留調查。
李桂華:如涉外部勢力會提高刑罰
李桂華補充,今次是警方首次引用「非法操練罪」作出拘捕,指任何人未經保安局局長或警務處處長批准,提供「指明操練」,最高可處監禁 7 年,如提供者與外部勢力有關,刑罰提高至監禁 10 年;而接受「指明操練」者,最高可處監禁 3 年,如與外部勢力有關,刑罰提高至監禁 5 年。
李解釋,「指明操練」是指使用攻擊性武器、進行軍事練習及變陣演習,如涉康樂目的則不算是違法行為,「所以大家唔使擔心,譬如話係玩 war game,而個目的好明顯係娛樂嘅話,係不構成呢個罪行,大家唔使擔心會有誤墮法網嘅情況。」

李:大埔火災現「黑暴苗頭」
李指,調查方向包括如何製造、如何使用武器,以及有沒有人其他人曾經參與非法操練。他又指,最憂心是在現場發現爆炸品,強調雖然是低性能火藥,但不等於沒有殺傷力,因此警方十分關注。
李續指,部分被捕人曾以「黑暴常用服裝」出現在大埔火災現場,警方正調查在場目的。他稱,大埔火災後有很多事情令警方感擔憂,包括有人以 2019 年常用服裝、方法、口號等,試圖散播仇恨,「咁呢個出現令我哋覺得呢,其實黑暴嘅苗頭已經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