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47人案|岑敖暉出獄 初選超區次名出線 案情求情回顧

47人案|岑敖暉出獄 初選超區次名出線 案情求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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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 出獄 赤柱
周一(26 日)清晨約 5 時 41 分,兩車駛出赤柱監獄。(《法庭線》記者攝)

岑敖暉 出獄 赤柱
兩車拉上窗簾,司機後方亦掛上黑布。(《法庭線》記者攝)

案情:稱堅定行使代議士權利
否決預算案

在 2014 年雨傘運動被稱為「學聯五子」之一的岑敖暉,2019 年當選荃灣海濱區議員,初選時參選「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獲 129,074 票以次名出線,其後報名參加正選但被 DQ。他因本案還押期間,再被 DQ 區議員席位。其後他就 47 人案選擇認罪,一直還押。

案情指,岑是本土抗爭派、有簽〈墨落無悔〉,競選時強調「議會戰線」,指其可爭取破局機會,又曾籲選民在初選中「選出意志最頑強、最堅定嘅抗爭派參選人迎戰」。

在其後的抗爭派記者會上,岑被指是主要發言人之一,表示「⋯⋯財政預算案係咪會否決,我相信呢一度全部都係好堅定咁我哋係行使⋯⋯如果我哋能夠進入議會嘅話,我哋係會好堅定地行使《基本法》賦予畀代議士嘅權利,所以答案係『是』嘅。」

岑續說,「如果香港係已經落實咗五大訴求,如果係有真普選嘅話,我相信我哋係會有磋商嘅空間。但如果仍然今日係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一個財政預算案嘅。」(詳見另稿

岑的發言成為 3 名法官裁斷其他有份出席該場記招、不認罪被告罪成的理據之一,指他們當時沒反對岑的發言。

判監 4 年半
求情稱盼與妻共度歲月

岑敖暉被起訴時 27 歲,出獄時 32 歲。他 2024 年由大狀黃雅斌代表求情,引述街坊稱岑參與政治時,不是只懂叫喊號,而會親力親為,捲起衣袖、流着汗服務社群。

黃又說,法官審理本案時,可能對 2020 年的岑有印象,但這將近 4 年間,岑已悔過(is now a reformed character)。岑撰寫的求情信指其政治參與的一些理念「並不是表面上那麼光采」,自己曾是「充滿憤怒的人」,其後「我太太的愛令我漸漸意識到,憤怒,更不要說仇恨或怨恨,都無法將世界或我自己,帶向任何光明、燦爛、有建設性或充滿愛的地方。」

岑在信中又指與妻子分隔逾 3 年,對她的愛「並未隨時間流逝而逐漸流逝,反而每天變得更深厚和強烈」,「現時我內心每一刻的最大願望,就是回到我們的家,與她共度歲月」。

法官其後裁定岑屬於「積極參加」,以判囚 7 年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曾服務社會減刑,最後被判囚 4 年半。至於岑同時就另外兩案,即 2020 年六四集結案、2020 年 5 月藐視法庭案,分別服刑 6 個月及 6 周,官則指與本案無關故沒減刑。

法官另在判詞指,已在認罪減刑反映岑的真誠悔意,相信有關部門將來決定岑能否提早釋放時,會予以考慮。

岑敖暉(資料圖片)

今年第二人出獄 累計 16 人獲釋

連同岑敖暉及朱凱廸,本案累計共 16 人出獄。其餘 14 人在 2025 年出獄,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岑子杰、王百羽、譚凱邦、李嘉達、吳敏兒、馮達浚、劉澤鋒、袁嘉蔚、徐子見及趙家賢

《法庭線》按刑期等推算,料 2026 年尚有 6 人出獄,包括梁晃維、張可森、楊岳橋、胡志偉、尹兆堅、伍健偉。而尚在服刑的被告之中,有 12 人預計將於 2030 年或之後才出獄。而黃之鋒、林卓廷涉另案上訴未審結,出獄日子或有變數。

47人案判刑專頁:他們為何面對這樣的判刑?

案件圍繞 2020 年民主派初選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案情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

控方指,案件始於戴耀廷在 2019 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之後,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回應區選「超高投票率」,稱一旦立會過半,可運用財政權迫使特區政權考慮公民的真正需要,以及動用《特權法》成立具有傳召權力的專責委員會。

時值反修例運動,2019 年的區議會選舉錄約 294 萬人投票,投票率約 71.2%,創下最高紀錄,而民主派共取得其中 389 席,在 17 區區議會掌握過半議席。

據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戴耀廷曾在 2020 年 1 月,相約他和其他民主派人士,討論區選民主派大勝,「要諗點樣再下一城,喺立法會點樣贏取民主派更多嘅議席」,亦「要去諗點樣爭取五大訴求」,以及要思考設立「公民參與機制」。

55 人被捕
47 被控 45 罪成

案情指,戴耀廷其後協調民主派相繼在各區召開協調會議及初選論壇等。期間,公民黨辦記者會,聲稱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不回應「五大訴求」,日後每一個法案等都會否決;鄒家成、梁晃維、張可森則發布〈墨落無悔〉聲明,質疑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的做法。

初選最終在 2020 年 7 月一連兩日進行,總投票人次逾 61 萬。在此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港實施《國安法》,時任政制局長曾國衞亦稱初選涉違法。在投票日之後,中聯辦指稱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部分經初選勝出出線的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質疑立場,當中 9 人其後被 DQ。

同年 7 月底,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宣布選舉因新冠疫情押後至 2021 年的 9 月,指有關決定獲中央支持。2021 年 1 月 6 日,警方國安處拘捕 55 名與初選相關人士。同年 2 月 28 日,當中 47 人被預約拘捕,其後被起訴,大部分人一直不獲准保釋。

上訴庭 4 月或之前頒判決

除了劉偉聰、李予信獲裁無罪,餘下 45 名被告罪成,當中 31 人選擇認罪,1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們被 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判監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

上訴庭在 2025 年 7 月中一連四天處理罪成的 12 人,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的聆訊,法官指將在 9 個月內,即不遲於 2026 年 4 月中頒布判決(見報道)。

HCCC69/2022、HCCC70/2022(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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