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评论 治理前沿 2025年12月30日
丛日云,政治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与政治文化。
反后现代主义的先知
——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当代启示
丛日云
【摘 要】 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独特之处是充满了实践智慧。它将主张改革与反对革命的理念融为一体,其主旨是守护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和制度模式。同时,它对以洛克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补充和修正,更准确地表达了西方现代文明的精髓,从而成为现代政治思想的主流和正统。在历史上,它抵制各种偏离和颠覆现代文明的倾向。当后现代主义价值革命开始瓦解西方现代文明时,它坚守现代文明的立场,抵制后现代进步主义思潮。柏克的保守主义成为后现代进步主义的解毒剂。
【关键词】 柏克;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后现代进步主义
保守主义属于现代西方三大主流政治思潮之一,但在国内学术界,对保守主义的研究一直处于边缘地位,少有问津者。百年来,代表改革与进步的自由主义和力主革命更新的社会主义轮番为国人所追捧,但温和持中的保守主义却少有人关注。相应地,保守主义的奠基人柏克(Edmund Burke,又译伯克等)也备受冷落。
在历史发展的特定时期,国人的心理会对西方特定的政治思潮产生共鸣和需求,这是由那个时期的历史发展水平及在那个阶段国内面临的问题所决定的。在改革开放40多年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取得了巨大进步,在这种条件下,保守主义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这是西方近些年保守主义复兴所产生的连带效应,西方社会发生的后现代进步主义与后现代保守主义的激烈冲突或 “文化战争”,必然引发国人的思考,重新认识保守主义的价值;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西方后现代进步主义思潮也开始渗入中国社会,特别对中心城市的中产阶层和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应对后现代进步主义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的现实问题。带着上述两种问题意识,人们会发现柏克思想的价值,二百多年前这位思想家对人与社会、秩序与权威、自由与权利等的种种解说,仿佛是针对着今天人们正在苦苦求解的问题。
一 实践型的政治智慧:柏克对政治思想的独特贡献
历史上的政治思想家,有一类是纯粹学者型和思考型的。他们虽然有现实关怀,但主要将政治作为客观的对象来思考和处理,建构起一套理解政治现象的理论体系,如亚里士多德、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黑格尔、哈耶克、罗尔斯等;还有一类政治思想家,他们曾经卷入过政治生活,并带着对现实政治的强烈关怀来思考政治问题,但在退出了政治中心或与其保持着距离的条件下,以政治家导师或顾问的身份写作。他们致力于研究政治的本质和规律,其目的是提出一套因应现实的政治方案,如柏拉图、马基雅维利、博丹、洛克、托克维尔等。柏克与西塞罗、杰斐逊和麦迪逊属于另一类型。柏克一生都是政治活动家,身处政治辩论中心,其政治著述是其政治活动的一部分。这种身份使他的旨趣不是认识政治现象,从理论上探究政治奥秘,从而建构一套规范而缜密的政治哲学;也不是剖析政治本质,从实践中归纳政治规律,进而提出一套全面完整的政治方案;而是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他对现实政治发表看法,目的是说服听众或读者,赢得政治辩论的胜利。所以,他是实践型的政治思想家,他的保守主义思想是与政治实践结合为一体的政治哲学。
所谓实践型的政治思想家,仅仅是就其思想家身份而言,而就内在品格而言,这类思想家往往具有实践型的政治智慧。一提到具有这种可贵品质的思想家,人们可能会首先想到美国 《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们,不过,他们的贡献主要在于现代民主宪制的设计和论证,其思想远没有达到柏克思想的广度和深度。
柏克式的实践型政治智慧的基本特征是其实践品格。它充分认识到人的理性的局限以及抽象理论与现实操作之间的距离;尊重传统和成见中包含的智慧,以及从经验和实践中形成的智慧;在处理政治事务时,具有超常的直觉和悟性,以审慎为首要的政治美德,掌握 “最精妙复杂的技巧”、灵活与权变的艺术;在面临重大政策选择时,以功效为导向和检验标准而非执着于理性的推论和蓝图,通过权衡利弊后采纳灵活妥协的方案以达到可能的最佳目标而非僵硬地贯彻抽象的正义原则,拒绝受抽象的理论教条的束缚和完美乌托邦的诱惑。
成功的政治实践需要对人性的复杂性有准确的把握。柏克所理解的人性,不是政治哲学家推导出来的脸谱化的人性,而是现实生活中复杂的人性和国民性;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性,而是在不同场合下有不同表现的人性;不是从人性中 “几何学式” 地推导出政治设计,而是理解在人性与政治现实之间发生的折射并充分肯定它的意义。“终生致力于了解人性” 使柏克形成了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依据这种洞察,他对自由、人权和民主的内涵,社会层级制度、社会秩序和权威的价值等,形成了与流行的启蒙哲学不同的深邃理解。这也使他能够准确地把握政治的走向和政治行为的后果。
实践型政治智慧以对现实的充分了解为基础,以保证政治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功效性,但它又不是狭隘浅薄的就事论事。柏克关注的总是现实中具体问题的解决,但他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却是基于其对社会政治奥秘的深刻洞见:人与社会的复杂联系;社会的有机性质;历史演进的机理与传统遗产的价值;社会分层结构的意义;家庭、宗教、民族和国家作为文明秩序根基的角色;权力的本性和宪政体系混合与平衡的特质;等等。基于这些认识,他形成了对改革、革新和革命的认识,也依此评价每项具体的公共政策、政治运动和政治行为,预测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基于这些深刻的洞见,他为自己的政策主张和政治判断提供了深层的政治哲学的论证。在这些基础问题上的认识,是他在大多数场合都能够做出正确的政治判断的重要原因。
不过,具有卓越的实践型政治智慧并没有使柏克在政治活动中总是获得成功,相反,他推动的改革和政策主张经常不能落实或不被采纳。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失败的。不过,即使在这些失败的场合,事后也往往证明他是正确的,证明了他的见识具有惊人的深度、超前性和预见性,这更加证明了他的实践智慧的不同凡响。
柏克一直关注和跟踪着国内外重大事态的进展,不断做出评论、判断和分析,表现出准确的判断力和惊人的预见性。比如,他预见了英国对北美强制征税的政策不会被自由的北美人民所接受,它不仅不会给英国带来收入,还会引起抵抗,激化冲突;英国政府如果僵硬地实现主权原则,反倒会引起北美人民直接挑战英国的主权;如果英国采取镇压措施,必然导致失败和北美的反叛和独立。与柏克相反,英国政府却总是误判美洲、误判形势,所以采取的对策总是落在形势发展的后面。当他们被迫做出某种让步的时候,这种让步已经不够了,最终导致失败的结局。而柏克几乎在事态的每一阶段都提出了有可能实现的或有现实意义的和解方案。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柏克表现出惊人的判断力,他全程都走在革命发展的前头,几乎预判了每一步的进展,甚至是很多具体革命措施的后果。他在革命初起时即表达了对革命趋向的担忧,发现革命者追求的自由偏离了正轨,针对革命者的狂热,他提醒审慎和节制的美德的重要性;他预言了法国革命者借用君主的名号达到目的后,就会废除君主制并杀掉国王和王后;预言了温和派最终被激进的革命者当作累赘所抛弃的命运;预言了法国通过锚定抢劫来的教会地产发行新货币(即“指券”)的做法必然失败;预言了法国革命必将导致无法无天的无政府状态和恐怖统治;甚至还预言了这种统治的结果将是革命者的绝对权力最终落在一个大权独揽的将军手中。当他将法国革命视为一场威胁欧洲文明的瘟疫并且呼吁欧洲各国进行干预时,还很少有人理解,直到1793年2月法国向英国宣战后,英国才向法国宣战,这时,柏克的呼吁才成为英国的政策和朝野共识。
不过,柏克最成功的预言还不是这些具体事件的进展和后果,而是法国革命深层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社会的原子化、社会纽带崩溃乃至走向解体、道德原则的沉沦和败坏、对法国社会结构的摧毁、对西方文明的根本性威胁。他的这些思想甚至今天也没有得到充分理解。可见,柏克是最成熟的革命反对者,他独具慧眼地洞察了法国革命的趋势和深层影响。
柏克也是早熟的革命反对者。在革命初起时即见微知著,由青萍之末、微澜之间而知巨浪将兴,从革命最初有限、隐秘的趋向中,察觉到了它后来的发展,并发出明确警告。在法国革命爆发的早期,英国乃至整个欧洲自由派和改革派都沉浸在革命带来的新气象中,一向持自由、进步和改革立场的辉格党人更是很自然地表现出欢欣鼓舞,将法国革命视为英国光荣革命在法国的表现,其中激进者更是将其视为光荣革命的完善,相信法国已经走在了英国的前头,希望法国革命能够推动英国的自由民主改革或革命。直到1793年1月路易十六被处决,雅各宾恐怖统治成为革命的主调的时候,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知识界的大多数人才如梦方醒,其态度才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开始转向反对法国革命。而柏克却不同,他只是在革命初期有过短暂的欣喜和期待,但很快就表现出深深的怀疑和忧虑,并且不久就明确地表明了坚决的反对态度。
在柏克写作《法国革命论》时,雅各宾派还没有掌权,甚至吉伦特派也没有取得革命的主导地位,至于激进的无套裤汉运动,更是还没有成为主要政治力量。当时的革命领袖和主导力量都还是比较温和的,他们并非要推翻君主制而是要求对君权进行约束和实行分权。他们基本遵循着合法程序,越轨行为还很少见,对财产的破坏还没有后来那样全面和彻底,对法治的践踏更没有达到罗伯斯庇尔实行恐怖统治时那种公开放肆的程度,那么到底是什么使柏克从还不明显的趋势中洞察到革命的危害并将其看得如此严重呢?是革命的精神和原则,是革命者所依据的理论。而那些为法国革命而欢呼的人欣赏的也正是这些。在他们看来,是革命者后来背弃了这一原则或理论,走入歧途,才导致恐怖并进而走向独裁统治。但柏克的深刻之处,恰恰在于从革命者所信奉的看起来美妙的理论和遵循的看起来很高尚的原则中,识破了它的底蕴;在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美妙的言辞中,看到了它在实践上的恶果;在革命者初期看起来还算温和的行为中,看到了它的激进性质,并预见到了它后来的走向。他敏锐地发现,这场革命与英国1688年革命或美国革命的本质区别和它的致命缺陷在于:它由狂热的底层“暴民”主导,以唯理主义、抽象权利原则和人民主权原则为指导,以彻底颠覆古老传统、现存秩序和社会层级制度,摧毁作为文明社会根基的私有财产、家庭、天然社区、宗教等传统的社会纽带为目标,因此它必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柏克断言,法国革命者以人权、自由、平等为口号建立的政权,注定会比任何古代专制统治更为高效地践踏这些权利;革命会反噬革命者,革命所释放出来的人性之恶和权力的放纵,只能导致暴民专制;由于革命者错把专制统治的外在符号(如国王、贵族和神父)当作专制统治的原因,他们与错误的敌人斗争,其结果只能是,所有他们努力与之搏斗的罪恶最终都将表现在他们自己身上。柏克所看到的革命后果并不仅仅是杀人流血、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军人独裁,而且是从根本上毁灭社会秩序和欧洲文明——具有这种政治洞察力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真是世所罕见。
从后见之明来看,1789年已经包含着1793年的种子。19世纪的托克维尔在翻阅三级会议召开前各等级的陈情书时就“惊恐地发现”,他们的要求是“同时而系统地废除所有现行的法律和惯例”,他由此断定,这酝酿着“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危险的革命”。当托克维尔得出结论的时候,法国革命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而能在革命爆发后仅一年就准确而清晰地预见到大革命的后来走向及种种结局的,在当时仅柏克一人而已。
思想史上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思想家学识渊博、思想深刻、理论精致诱人,但在现实中却表现得非常愚蠢。与之相反,柏克对现实及其走向却总能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当然,这不是来自偶然的幸运,而是基于其深刻的理论洞察力,对人性与政治本质的准确把握和对社会内在联系机理的深刻理解。所以,他的正确不仅仅在于结论,而更在于理由,正是他所援引的理由,证明了他的非凡见识。比如,他看到,法国在1790年后的体制彻底地废除了所有抵制集权的堡垒,即社会的层级秩序和各种中间机构,结果必然使新建立的政权成为世上从未有过的最彻底的专制权力。而从国民议会中第三等级所占的比例以及教士和第三等级成员的构成中,他发现了革命走向暴民政治的不祥前景。
人们经常谈到,柏克准确地预言了拿破仑式的人物将成为法国的主宰,但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他所提供的理由。第一,军队由于受到人民主权、公民至上原则的蛊惑而走向军事民主制,破坏了军队传统的等级秩序和权威,内部陷入疯狂的无政府状态;第二,革命摧毁了社会秩序和联系纽带,以及国民(包括军人)的忠诚和服从,只能靠暴力来统治;第三,国民议会窃取了立法权和国王的行政权力及军事指挥权,但它软弱而变动不居的权力很难得到军队的尊重。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就会服从一个有能力和魅力的军事将领,这个军事将领将获得国民议会所集中的所有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第四,军队被革命高度政治化,其军事职业精神被破坏,军队不再是工具,而成为国家的主宰。这些理由证明,柏克的预见有充分而扎实的理论基础。
对此,20世纪中期左派思想家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Laski)曾这样评价:柏克“为他那一代政治哲学带来一种方向感,一种具有崇高力量的目标,以及关于洞察方向与目标复杂性的完备知识,这是其他政治家所不曾具备的品质。他那洞察力的烛光照进了很少有人发现的政治复杂性的隐秘深处”。能具有这种惊人的洞察力、判断力和预见能力,证明了柏克具有高超而成熟的实践政治智慧,在整个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无出其右者。这无疑增强了柏克理论的可靠性和信誉。柏克也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这种政治智慧的价值,而这种智慧恰是保守主义所具有的特质。
二 改革的柏克与反对革命的柏克:柏克的变与不变
从在世之日起一直到今天,柏克立场上的偏颇、矛盾和前后不一致都备受指责。这种指责固有其合理性,究其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是源于他对政治的直接卷入,这带来以追求政治效果而非获得真理为目的的写作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源于他一生中的两种身份:在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他是英国政治的改革家,而在大革命爆发后,他把晚年的主要精力用来抵制和批判法国大革命。改革的柏克与反革命的柏克似乎是两个人。
在大多数场合,柏克不是以政治哲学家,更不是政治科学家,而是以党派立场鲜明的政治家身份发表言论的。他的著述是政治活动、政治辩论(包括法庭辩论)和政治斗争的一部分,总是以说服人和传播其观念为目的,所以,免不了有片面性和偏激的情绪化表达。比如他对法国革命者的厌恶和痛恨影响了他的认知,使他对法国大革命的叙述缺少历史学家式的客观公正性,不能充分正视法国旧制度的专制野蛮和革命的部分合理性。在对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的控告中,为了论证黑斯廷斯的罪行,他显然美化了伊斯兰教以及印度本土的制度和习俗。
所以,人们很容易发现,在柏克著作中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辩论与说服的需要,使他在针对不同问题时,突出强调事务的不同方面。当他以英国政治改革家身份出现时,对英国政治的阴暗面有许多夸张的描写;而当他致力于反对法国革命时,又忽略了国王和王后激怒革命者的责任,以过分情绪化的方式对待革命者。他一面抨击法国革命者所追求的抽象权利和普遍正义的原则,一面又在对黑斯廷斯的审判中诉诸这些原则,否定以印度传统和习惯作为违背这些原则的借口。当他在分析英国政治的时候,认为 “凡人民与政府发生冲突时,应该假设双方的责任一样多。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人民普遍不满的时候,就有理由推断,责任在制度的弊端或政府施政的失当”;而在分析法国革命的场合,却又将责任基本归咎于革命者。他所批判的布赖斯(Richard Price)和法国激进革命派的一些观点,在美国革命中早已得到宣扬并在此后得到广泛传播。法国革命者就受到了北美革命的鼓舞,其早期革命领袖们也直接借用了美国革命的理论。然而,为了论证美洲人造反的合理性,柏克只强调其对英国人民同等历史权利诉求的合理性,却没有对其激进的理论进行批判。这就使潘恩产生一个自然而然的困惑:这位美洲革命者的朋友如何成了法国革命的敌人?
柏克对法国革命的立场有所偏颇的部分原因在于:他是带着18世纪英国人的“成见”与情感来认识法国革命的。柏克自己也表示,他对法国革命的批判,表达的是英国 “民族的主流意见和情感”,他声称自己是 “英国人民普遍意见的忠实代表”。
柏克所处的现实政治环境,是由17世纪英国革命奠定基础的。这场革命并非如一些人想象的,是一场以和平与妥协为特征的革命,而是一场暴力革命。它与法国革命一样砍了国王的人头,建立了激进的共和国,经过两个回合的反复后才最终实现了妥协。因此,柏克所推崇的光荣革命并非英国革命的全部,而只是其最后一个环节,柏克是站在这个历史进程的最后成果之上来看待法国革命的。但是,法国在革命前并不存在英国式的宪政体制,也没有经历过英国式的革命。再往前追溯,它也没经历过英国式的宗教改革,其国民性格更缺少像英国那样妥协和渐进的改良精神。当法国人开始革命的时候,其制度远比革命前的英国更专制,其绝对王权甚至达到了欧洲的顶峰,贵族和教士更加腐败和冥顽不化,第三等级境况更加悲惨,因而,法国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更加不可调和。所以,晚于英国革命一百多年的法国革命是将历史的欠账一次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柏克所期待的改革或温和革命如何可能?激烈的冲突、全面的破坏和暴力的悲剧如何能够避免?如果柏克能够设身处地从一个法国人的立场认识这场革命,也许会对革命者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少一些激烈的敌对情绪。
不过,在正视柏克的偏颇与矛盾的同时,还必须看到,人们对柏克所谓立场不一致的大部分指责是出于误解,是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柏克其实非常珍视自己观点的一贯性,他生前就对他立场不一致的指责作出过辩解。
在他看来,他支持美国革命而反对法国革命,是因为它们属于不同性质的革命。美国革命是维护英国式的自由,抵制英国政府对自由的侵犯;而法国革命是对自由的滥用,是以放纵作为自由,实际上是摧毁自由。所以,他对两者的不同态度,都是站在捍卫自由的立场。
就国内政治问题而言,他解释说,英国宪制是由性质不同的三个部分混合而成,每个部分都依据不同的原则,各得其所,拥有适当的比例。他的立场就是维护这个混合平衡的政治体制。于是,当这个宪法的某个部分被攻击时,他就要根据该部分的原则进行辩护。当他这样做时,看起来好像否定了另外两个部分的原则。比如,当他为王权辩护时,似乎违背了他曾经支持的民主和贵族原则,但其实他追求的是这三者适当的比例和平衡。他在特定场合支持某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否定或忽略另两个部分。同样的理由,使他在英国维护下议院的权力,为人民的权力辩护,抵制王权和贵族对人民权力的侵蚀;但对法国,他反对排除王权和贵族、追求单一人民权力的体制。他的立场并没有变,就是维护三种权力的平衡。
柏克曾将英国政体形象地描述为 “在四面是陡峭悬崖与无底深渊的境地中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的复杂机制。在这种情况下,稍向一侧移动,就会带来倾覆另一侧的危险。如果以简单化的思维就不能理解维持平衡所需的复杂而高超的政治智慧,就会以为他转变了立场并导致了自相矛盾。柏克曾经以国家之船来比喻国家的宪制秩序,他认为自己是这样的人:通过变换适当的手段,来确保目的的一致性。而且,当船只的平衡可能由于向某一侧倾斜而发生危险的时候,“他愿意把他的理性的轻微重量移到可以维持船只平衡的那一边来。”后一句坦陈了他立场的偏移其实只是所强调重心的转变,他所要维持的基本平衡不变,维护宪制秩序的基本原则不变。
所以,我们要看到他变的是什么?变中的不变又是什么?他变的是关注和强调的重点,这与历史情境有关。在大革命前的二十年,他关注国内政治改革,防止英国宪制被扭曲和走向败坏;法国大革命后,他关注革命对英国宪制的冲击,维护其基本原则和精神。无论是推动改革还是抵制革命,他守护的始终都是同一个东西,即自由的宪制秩序。推崇改革的柏克之所以反对革命,因为革命在摧毁宪制秩序。正如大卫·布罗姆维奇(David Bromwich)所说,“革命是改革的终极敌人”。在激进的革命面前,改革的柏克采取了保守的立场,他保守的是他改革所维护的自由秩序。由于他不追求理论的严谨性,也没有将其理论体系化,所以不同场合的论述往往会出现不连贯的问题。然而,正如萨拜因所指出的那样,由此认为柏克观点不一致,是一种“错觉”,“柏克政治观点的一致性绝不是一种逻辑建构起来的体系所具有的那种一致性,而是那些一以贯之的保守原则”。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在柏克的不变之中还有一种变。思想家一生的变化,有一种是立场和价值标准的转变,甚至会成为与原来的自我不同甚至对立的另一个人,在这个意义上,柏克没有变;还有一种变化,是一种自我成长,是原来观念的深化和视域的拓展,是发现新的问题并将同一价值标准和政治原则运用于另一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柏克的确发生了变化。作为改革家的柏克主要关注的是制度和政策领域,之后的法国大革命引导他关注到更广泛的领域——他开始从总体上审视宪制秩序,关注宪制秩序的社会与历史传统的根基,关注方法论保守主义的议题,这使他更深入地思考人的社会性、自由与人权等深层问题,并对激进主义政治理论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必须看到,正是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柏克意识到现代政文明可能面临的根本性威胁,促使他全面深入地思考社会政治问题甚至文明问题,其思考的范围和深度远远超出作为改革家的柏克。
所以,没有法国大革命,就没有作为保守主义思想家的柏克。正是这场激进的革命,激发了他在参政前即已萌芽的保守主义观念。在大革命前,他对英国宪制主要持批评态度并推动其改革。但批评并非否定,而是要使其返本归正,防止其受到歪曲和走向败坏;改革也并不是推翻或摧毁,而是消除弊端,臻于完善。这就使改革成为他保守主义理念的一个基本要素。不过,这只是保守主义的一个面相。没有法国大革命,柏克大概没有机会充分阐述他的保守主义思想,只会以改革家的身份名传后世,而不会成为保守主义的奠基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大革命这场灾难,带来了思想的积极成果,成为后世对抗一波又一波激进主义的锐利武器。
三 自由的柏克与保守的柏克:对自由主义的继承与修正
既然改革的柏克与反对革命的柏克具有内在一贯的思想体系,信守同一套价值原则,那么,现在就需要解释,两者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两者是怎样统一于柏克思想中的?改革的柏克更像一个自由主义者,那么他那种反对革命的保守主义又是怎样被嫁接在自由主义之上而另生出新枝的?
诚然,并非所有人都同意柏克是保守主义者。在柏克的心目中,并没有 “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保守主义”(conservatism)概念。他所持的立场是“自由派”(liberal)的,这在18世纪是一个普遍的用语。这个术语主要与洛克式的古典自由主义相联系,而与19世纪的自由主义学说不同。有人认为,柏克乃是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结合。正因为如此,如柯克(Russell Kirk)所指出的,“埃德蒙·柏克对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和保守主义思想都有同样的巨大影响。”19世纪以后,柏克也常常被人当作自由主义的先驱。持这个观点最为典型的是20世纪的保守主义者哈耶克。当哈耶克坚决拒绝保守主义标签的时候,他也将柏克归入自由主义阵营。因为柏克自始至终是一位 “老辉格党人”,而哈耶克信奉的正是“辉格主义”,其自我认同就是 “至死不渝的老辉格党人”。
就党派归属而言,哈耶克说得不错。人们会以为反革命的柏克应该归属于当时保守的托利党,也就是现代保守党的前身,但柏克自己的政治认同无疑是自由派而不是保守派,他一生忠诚于作为改革党、进步党甚至革命党的辉格党。自光荣革命时代以后一个多世纪,辉格主义与自由主义几乎是同义词。法国大革命以后,辉格党发生了新的分化,柏克成为其中保守的一翼,而与辉格党领袖和主流分道扬镳。即使在反对法国革命时,柏克也自信是在捍卫自由而不是像同时代的法国保守派那样要恢复革命前的旧秩序。他之所以要推崇 “老辉格党人”,即光荣革命时代的辉格党人,并以老辉格党人自诩,是因为在他看来,新辉格党人接受了激进的人民主权观念,背离了老辉格党人的信念。因此,辉格党的这个分化标志着洛克式的自由主义内部的分化,也显示出柏克式的保守的自由主义出身和理论底色。
柏克曾贬低过洛克,认为他 “在分析人类认知能力时表现出如此非凡的能力,但当他将其实际应用于政府主题时,即丧失了这一优势”。他还曾将《政府论》描述为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书之一”。看起来,以“老辉格党人”自诩的柏克对老辉格党的代言人如此的排斥似乎是难以理解的,但事实上,他与洛克的关系并不这么简单。
洛克的思想内含着不同的倾向,到了18世纪,从这些不同的倾向中发展出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两个分支。柏克的直接对手是激进主义,但这种激进主义也是从洛克的思想中发展出来的。卢梭、法国革命领袖、柏克直接的论战对手布赖斯和激进的 “新辉格党人”,都从洛克的思想中吸取了抽象的理性论方法、自然人的抽象假设、对人权的抽象理解、以同意理论为内核的社会契约论和为革命辩护的理论。虽然洛克没有明确使用人民主权概念,但他的同意理论暗含着人民主权的结论。他推崇的制度模式表面上是君主立宪,但内核是共和主义的。他对人民革命权利的论证,既可以为光荣革命辩护,也可以为此前圆颅党人的革命辩护。洛克相信,在统治者与人民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民是当然的裁判者——这种人民天然正确的观点也为激进主义所吸收。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柏克针对激进主义的抵制和批判,间接地,或在较弱的意义上也是针对洛克的。不过,柏克对激进主义是持直接彻底否定的态度,而对洛克,则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正和发展,以抑制其潜在的激进主义倾向。
作为改革派的柏克,继承了洛克的主要思想遗产。洛克的学说是17世纪英国社会个体化进程的思想成果,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社会的个体化进程进一步深化了,洛克所阐述的一套基本观念也已经成为英国社会的共识。总体来说,柏克支持这个进程的核心内容,包括个人独立与尊严、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保障、私有财产与自由市场、信仰自由与宗教宽容、代表制民主与责任政府、有限权力与权力制衡、法律至上与司法公正、社会进步与改革等。他的保守主义思想属于这个进程的一部分,其内核主要由洛克作出经典阐述的古典自由主义观念构成。
不过,到了18世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在张力开始失去平衡,以卢梭、百科全书派和潘恩等人为代表的一翼将洛克思想中潜在的激进主义倾向充分挖掘和发挥了出来,形成了激进主义思想,并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了实践;同时,又激发了英国的激进主义,使辉格党出现激进主义转向。在这种情况下,柏克意识到古典自由主义的缺陷,预感到按其本来轨道的惯性发展的不祥前景。所以,他在继承洛克自由主义基本信念的同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修正。通过对其激进主义潜在倾向的批判,柏克将洛克革命的自由主义发展为守成与改革的自由主义,亦即保守的自由主义,或自由的保守主义。
所以,尽管柏克与洛克共享一些基本理念,但柏克对几乎所有这些理念都做出了补充、修正和限制。洛克虽然重视信仰的作用,但他也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将人视为理性的动物,同时也依赖理性推理建构其理论体系,从抽象原则出发设计和改造社会,从而为激进主义的唯理论打开了大门;柏克在尊重理性的同时,还深刻地揭示了理性的局限,强调传统、经验、习俗、成见、信仰和情感的价值,从方法论领域消除了洛克理论的颠覆性。洛克从抽象的个人出发,将自然人和自然状态作为推理的出发点,将个人的抽象权利作为市民社会的基础;柏克意识到了洛克思想中个体至上的倾向,看到它解构社会,从而使社会坠入原子化的危险,所以,他在吸纳了洛克个人主义精神的同时,将个人理解为社会性的人,在人的自然性之外,更强调文明教化所塑造的人类第二天性的作用,强调社会并不是原子式个人的集合,而是由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成员组成的有机体,因此,社会契约具有永恒性,个人对社会负有某些天然的、无可选择的义务。洛克也追求个人与整体、个人自由和权利与政府权威之间的平衡,但在那个革命和社会转型的时代,他的重心在个人和个人权利;柏克在处理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平衡问题时,更重视社会秩序与共同体的价值,包括家庭、社区、宗教、民族和国家,在他那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再是绝对的、排他的,而必须与秩序、法律、权威和传统相协调。洛克以消极权力观为指导,将自由与权力对立起来,所以,它更倾向于怀疑甚至潜在地敌视权力,要求将权力最小化;而柏克只是部分地接受了自由主义的消极权力观,他基于其对人性局限或缺陷的认识,更强调权威、制度和秩序的积极价值,强调它对人类的限制、约束和引导作用的必要性;洛克虽然强调人性的局限,但他更关注人性局限对掌权者的消极影响;柏克则强调在没有权威约束的条件下人性普遍的放纵表现,以及掌握权力的民众所受到的诱惑;洛克的历史使命是以宪制民主驯化绝对主义权力,所以,他几乎一边倒地信任人民而不信任权力,无条件地高扬同意理论,要求限制和监督国王和政府的权力,但并没有对人民的权力进行限制;在柏克生活的时代,王权已经基本上得到驯化,而平民势力正在成长,大众社会的前景隐约可见,所以他强调不但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还要限制民众的权力,在维护代表制民主价值的同时,还要关注民主的质量,提防大众民主可能带来的威胁。洛克的自由主义是革命的学说,其任务是解构绝对主义政治秩序,从政治压迫下解放个人,建立现代自由宪制秩序;柏克的任务是改革和完善革命后的宪制秩序,防止对它的侵蚀、歪曲和颠覆,所以他强调历史的连续性,维护权威与合理的等级秩序,以审慎为最高政治美德,支持缓进的改革,有条件地承认温和革命的合理性,但坚决反对激进和彻底的革命。
丘吉尔对柏克的一个评价被广泛引用: “他的灵魂抗争着暴政”,无论这种暴政表现为哪一种类型。“自由的柏克和威权的柏克,这是同一个人,追求着同样的目标,寻求着社会与政府的同样理念,同时捍卫着它们免遭时而此端时而彼端的各式攻击”。这个评价突出了柏克保守主义捍卫自由的面相,正是这一点,使他与同时代迈斯特(Joseph de Maistre)为代表的法国保守主义不同,也与稍晚些黑格尔式的保守派有别。 但我们必须知道,柏克所捍卫的自由不再是自由主义的自由。相反,他对洛克学说中的理性主义、个人主义和革命性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正是通过对洛克的修正和补充,柏克的保守主义抵制了古典自由主义中的激进主义趋向,对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精神做出了更为成熟的阐释,从而取代自由主义成为最适合于现代社会,表达了现代文明的精髓,代表其发展主流和正确方向的理论。
四 柏克渐进演化式保守主义留给我们的问题
许多学者欣赏柏克的渐进演化论并将其作为柏克思想的精髓,这种认识高估了渐进演化论在柏克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同时也遮蔽了柏克思想的真正价值。其实渐进演化论涉及的只是社会演进和变革的形式问题,它的精华在于揭示了历史的连贯性和传统遗产的价值,在于其所倡导的审慎美德,这并不是柏克思想的主体内容,何况这种理论本身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柏克的渐进演化论源于西方的经验和问题意识,特别是英国的传统和经验以及18世纪晚期英国现实的需要。我们知道,英国的历史传统即使在欧洲都是非常独特的,同时,在柏克之前,英国经历了一场暴力革命和一场以暴力为后盾的光荣革命。到了柏克的时代,革命已经结束一个世纪,现代的自由、平等和基本人权已经基本实现,代表制民主和宪制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剩下的任务,就是在维护现存秩序的基础上,进行局部的改良和改善。
这就提出了柏克理论在英国以外的环境下适用性的问题。人们会问,他的演化论的保守主义是一种普遍的原理吗?
第一,人们应该提出渐进演化论跨文化的适用性问题。在西方文明范围内各个亚文明单元,比如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它们的现代化进程都经历了剧烈的冲突、震荡、革命和巨变,或者由外力对其进行了一种 “外科手术”(如德国)才走上现代文明的正轨。与西方文明有亲缘关系的东正教—斯拉夫文明,现代化过程历经劫难,有的 到现在还徘徊在现代化的歧途之中。虽然这些国家有内生的现代性动力,但它们都没有走英国式的渐进演化式的道路。这样,柏克式的渐进演化模式的跨文化的适用性问题,就是一个需要解答的问题。
第二,是跨文明的适用性问题。现代文明是在西方传统中孕育的,是其内在基因的自然显化和成长。从整体上说,西方文明可以说是自发地由传统走向了现代,是一个自然的进程,这在英国尤其如此。其他国家虽然不像英国和由英国文化移植形成的美国那样顺利,但其内生的动力也非常强大。然而,其他文明的现代化则不然,尽管有的也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内生资源和动力,但都不足以自发地成长为现代文明。它们走上现代化道路,其第一推动力是西方文明的冲击,结果必然是以现代与传统的断裂为主要特征。比如,柏克反感以理性推论为基础的抽象人权,推崇以传统为依托的 “因袭的权利”,但在其他文明的传统里,并没有那样的权利可以因袭。柏克以英国人是 “自由的后裔”而自诩,但在奴隶的后裔们那里,现代人权的起步和进步,都是需要观念先行的——西方现代观念的传播在此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西方社会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从回归传统中获得能量和资源,比如罗马法复兴、亚 里士多德革命、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在英国革命中,革命者诉诸以《大宪章》为代表的普通法传统,要求恢复传统成为革命的口号。但在其他文明的现代化进程中,恢复传统在大多数场合是拒绝现代化,以回归传统为宗旨的文化保守主义往往是反现代化的力量,它保守的是前现代的传统,而不是柏克式的在光荣革命后由老辉格党人所代表的自由宪制传统。
第三,如何解释文明转型时期的社会突变和断裂?柏克所推崇的渐变并不是社会变革的唯一形式,社会也会由渐变积累为突变或巨变。突变涉及的是速度和方式,巨变是广度和深度问题。揆诸历史,社会演进既有连续性,又有断裂性。在一个时代或一种社会形式内部主要是渐变;但在不同时代——比如人们常说的古今之变——就是突变或巨变。历史学家总是对历史进行分期,这个分期,特别是长时段的分期,就是找到历史发展的断裂处或断裂带,将其作为历史分期的界限。
西方思想史或文明史经历过三次价值革命。第一次价值革命出现基督教超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它重新塑造了西方文明,决定了后来的发展方向。第二次价值革命——现代世俗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形成,标志着现代精神的成熟。价值观的革命性变革,带来了社会的根本性变化。但是,基督教作为一种天启宗教并非社会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是源于一个偶然事件,出现了一位先知,他将对宇宙和人生的独特感悟传播给了世界,被大家所接受,由此播下了现代文明的种子。这种价值革命不是用演化论所能解释的。柏克的历史演化论忽略了革命和观念变化的作用,不能解释社会或文明的转型。
渐进的演化论只涉及社会变化的过程和方式,但演化的种子、动力和方向从何而来?评判的标准从何而来?柏克的保守主义也承认,要顺应社会变化产生的时代要求、响应民意进行改革,但是,社会整体上的价值观念的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正是价值观念的变革导致人们行为动机和目标的变革,由此带来新的社会形态,这就是巨变。保守主义的社会连贯性理论,也需要将突变和巨变的情况考虑进来。
第四,如何解释文明的停滞或衰败问题?我们知道,历史的演变并非只有温和的渐进与激烈的突变两种。世界上有些民族的文化,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中也没有多大变化,没有进步。有的曾经有所进步,然后又衰落了,给今人留下一堆死的文化废墟或活的文化化石。在当代世界,一方面,科技革命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巨大力量,使掌握这种力量的民族出现日新月异的变革,这种变革使他们更快地脱离传统;另一方面,没有掌握这种力量的民族陷入毫无希望的停滞状态,被传统的力量死死地拖住。
迅速发展的发达国家日益脱离他们的传统,却走向一条衰败的道路。这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柏克的预言。我们看到,历史上一再出现的文明衰落现象目前正在西方重演。最近几十年,西方发达的现代文明内部孕生了一种衰败的因素,发生了后现代主义价值革命,即第三次价值革命,推动西方由现代文明转向后现代文明。但这并非进步,而是西方现代文明走向衰败的表现。这种演化是反向的演化,历史并不总是线性向上的演变,也就是说,并不总是正向的演进。我们需要追问这种演化的方向是如何形成的。这已经超越了渐进演化与革命的问题。在这种情境下,今天西方保守主义的使命就不再是抵制革命,而是守护现代西方文明,抵制衰败。他们与激进的后现代进步主义之争,主要不再是激进与渐进之争,而是社会演进的方向之争。
解释这种文明停滞和衰败现象,是柏克保守主义理论的缺环。柏克的重要著述都是针对现实具体问题的,他没有兴趣建构一套历史哲学,这是他的理论短板。
五 后现代进步主义的解毒剂:柏克保守主义的当代价值
当我们说柏克成熟地表达了现代文明的精髓,代表了其主流和发展方向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现代文明是按照他的思想演进的,而只是表明:背离了他的思想,往往意味着西方社会走入歧途或走向衰败,或者意味着对现代西方文明的颠覆。
在柏克之后,也就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自由主义开始代表一种进步的主流倾向,并通过日益左转而演变为20世纪的新自由主义。从20世纪晚期开始,新自由主义又与各种新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合流,演变为21世纪的后现代进步主义。虽然这种后现代进步主义在有的场合(如美国)仍然高举着自由主义的大旗,但它实际上是当代的激进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内含的激进主义种子在当代的充分成长。在自由主义之外,也涌现了各种直接挑战现代文明的理论,如迈斯特式的反动保守主义、黑格尔式的整体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及其变种、法西斯(纳粹)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意欲将现代文明引向另外的方向或彻底摧毁现代文明。尽管柏克式的自由保守主义只是作为各种思潮中的一个而发挥作用,但是,当代事态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只有它走在现代文明的正确轨道上,是现代文明的守护者,其他各种思潮最终只是以不同方式扭曲、瓦解和颠覆现代文明。
亨廷顿强调,保守主义往往是在特定的情境下对某种激进主义所做的一种反应,所以具有“情境式”(situational)的特征。这的确是保守主义的一个特征,不过,这种理解也有其片面性,它没有看到保守主义有其一贯的和自洽的核心价值观,不同的 “情境” 只是改变了这些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他认为保守主义的对立面是激进主义,这种说法也没错,但激进主义不只是实现目标的形式、方式、手段、节奏或风格,还是对现代文明核心价值的偏离和破坏。由柏克奠基的保守主义的基本内涵就是对现代文明基本价值的准确阐释和论证。
所以,伯克的保守主义思想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特定情境所做出的反应,属于情境化的、历史性的和具体的观点;另一部分则是在这些具体反应下面所阐述的方法论、基本价值观和社会秩序原理,也就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性价值、观念和法则。后者具有永恒的价值。
两个世纪以来,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民主社会主义)对垒,属于现代文明范畴的三足鼎立的主流政治思潮之一。三者有大量的重叠共识,共同抵制破坏和颠覆现代文明的激进思潮。在这方面,保守主义比另外两种思潮更明确,也更坚决。学术界习惯于将自由主义置于思想谱系的C位,而社会民主主义和保守主义是其左右两翼。其实,就持守现代文明的主流价值立场而言,现代保守主义才是C位,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均属于左翼。前者不断左转,而后者比它更左。它们虽然基本接受了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但其发展趋向则是日益背离现代文明的轨道。
当从古典自由主义中生长出来的激进主义大行其道的时候,柏克重新对自由主义进行了修正和改造。从19世纪中期开始,当古典自由主义整体上转向新自由主义而向社会主义靠拢的时候,保守主义成为被其抛弃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价值的主要守护者。但它比自由主义更强调人的社会性和社会的有机性,强调社会与国家的精神基础与心灵秩序、共同体的文化凝聚力与族裔认同,强调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欧洲历史遗产的价值,强调家庭、社区、基督教会、民族和国家的关键角色以及权威和秩序的价值;与社会民主主义相比,它更强调人的差异性和不完美性,强调维护层级式的社会秩序、精英引领大众的政治结构,拒绝完美主义的乌托邦追求,捍卫私有财产、自由经济和个人基本权利,偏爱小政府和小共同体自治,对社会变革持审慎态度,等等。
也就是说,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潮都在偏离现代文明的正轨,而保守主义则抵制现代文明内部隐含着的走入歧途的倾向和瓦解现代文明的因素。虽然迫于形势,保守主义最终对大众民主、福利国家和世俗主义也做出了有限的让步,但后来的发展表明,他们对这些 “进步” 的担忧也并非没有道理。原子化的自由个人主义、平均主义的社会主义、大众取向的激进民主主义、解构基督教传统的多元文化主义、物质化的世俗主义、积极国家的干预主义、瓦解民族国家的全球主义或后民族主义等,终于导致个人的过分膨胀、社会形成逆淘汰机制、国家权力失控、民主政治民粹化、共同体凝聚力丧失、现代文明精神基础瓦解等问题,这些正是今天西方出现的现代主义综合征。当这些因素在历史上最初出现的时候,保守主义者感觉到它们是现代文明内部的败坏性或颠覆性因素,指向一种不祥的前景,所以一直承担着制约其成长与恶化的角色。
总体上说,由柏克奠基的自由保守主义就其精神气质而言是现代的。两个世纪以来,它的主题就是捍卫现代文明的根脉和基石,守护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与灵魂。为此,它一边同各种前现代和反现代的倾向做斗争,一边拒绝现代化的各种畸变形态和歧途,抵制各种改造社会的激进方案。即使有的时候它对属于现代文明范畴的某些 “进步” 持消极态度,也是以其特有的审慎态度和经验主义的政治智慧警惕这种 “进步” 带来更大的负面后果。
现代西方文明在当代所受到的威胁是什么呢?是后现代进步主义。
自法国大革命以后,西方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成熟阶段,所有激进主义对现代文明的偏离和颠覆,最终都会得到纠正。现代文明一直处于主流地位。但从现代文明内部成长起来的后现代因素,逐渐酝酿为一场影响巨大的价值革命。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开始由现代主义价值观(modern values)演变为后现代主义价值观(postmodern values);由物质主义价值观(materialist values)转向后物质主义价值观(postmaterialist values);或由生存价值观(survival values)转向自我表现价值观(self-expression values)。也就是由现代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转向后现代的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在这场价值革命的推动下,西方社会开始由现代文明转向后现代文明。这样,现代文明的基础不是受到局部的威胁和暂时的破坏,而是面临从根本上被瓦解和颠覆、由另一种类型的文明即后现代文明所取代的前景。这场价值革命的威胁远比法国大革命更严重,因为它不是政权的更迭和社会秩序的暂时破坏,而是西方现代文明的基本秩序与文明本身的瓦解;它不是人们一时的误入歧途,而是现代文明发展成熟后走上的一条不归之路。
于是,在21世纪初,一种新型的保守主义兴起,捍卫现代文明的价值,抵制后现代进步主义对现代文明的破坏。这是一种 “后现代保守主义”。当然不是说这种保守主义具有后现代精神,而是它属于向后现代转型时期抵制后现代倾向的保守主义。卢梭式的激进主义者和法国革命者对西方现代文明的破坏,在今天后现代进步主义者那里,以更极端更激进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是暂时还没有采取大规模暴力的形式。当代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在日益左转的过程中,就在推动后现代进步主义的到来,并与其逐渐合流。
面对后现代进步主义对现代文明的颠覆,人们发现柏克的思想比任何时候都更有现实意义,它所蕴含的实践智慧成为对后现代进步主义的有效解毒剂。当柏克抵制法国革命的时候,他似乎就预见了激进主义趋向在今天的后果。他对激进主义的批判,似乎就是针对当代西方问题的,并且非常透彻、醒脑和犀利。
让我们择其要者做一个简略的分析。
第一,柏克对唯理论的批判和对实践智慧的推崇。
“实践智慧” 是很少受到关注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值得我们深入挖掘。为什么当代西方的主流学者,哪怕他们在专业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但在当代政治问题上,常常违背基本的常识,脱离现实,表现得非常愚蠢?为什么他们整体左倾,大多数拥抱后现代进步主义、信守“政治正确”的教条,干着毁灭西方文明的事情?如当代保守主义思想家索维尔(Thomas Sowell) 所揭示的,聪明而渊博的头脑陷入愚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因专业成就而产生理性的自负,却缺少实践型的政治智慧。
柏克对实践智慧的推崇、对人的理性能力特别是个体理性能力限度的警觉、对抽象推理和实践操作之间距离甚至鸿沟的认知,以及他所揭示的把理论推理机械地运用于实践的危害,片面夸大理性而忽略情感、成见、信仰的误区,这些理论在今天对认清后现代进步主义的荒谬都有重要的价值。
后现代进步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和文化马克思主义,它们远比柏克所批判的以卢梭和百科全书派为代表的激进启蒙哲学更激进。它们将人的抽象理性发挥到极致,用以解构一切,包括核心家庭、主流宗教、民族国家、政治权威、社会秩序、核心价值、文化和道德规范等,直到解构西方文明本身。他们凭自己的理性构造一个新的乌托邦,一个后现代的乌托邦,解除一切约束、释放所有情欲的 “快乐的乌托邦”。他们以理性的屠刀执行着西方文明自残、自虐和自杀的使命。
第二,柏克对人以及人的权利与自由的中道平衡的理解。
按柏克的解释,人不是原子式的自我,而是社会性的自我;个人的权利不是抽象的普遍权利、与社会秩序相对立的权利,而是与社会秩序相协调的具体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来自传统的 “因袭的权利”,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利益的分享;人们的自由是一种 “社会性自由”、秩序下的自由、实践性的自由、有约束的自由或适度的自由、有德性的高贵的自由,而不是一种放纵的自由。在社会生活中,人受到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的约束,因而彼此之间承担着义务,包括对他人的义务、对家庭的义务、对社会和国家的义务、对人类的义务、对宗教的义务或对上帝的义务。这种义务既有法律的,也有道德的;既有约定的或选择的,也有自然的或强制的。原子式的个人主义倾向于突出权利和自由,忽视秩序和义务。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将权利绝对化,只要自由,不要义务,最终将会导致社会的解体。
当今,西方后现代进步主义者追求个人的彻底解放和无限制的自由,无限地扩大个人权利、不断发明花样翻新的新权利,要求摆脱责任、义务和约束,要求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完全自由。这种自由的敌人不仅是文明社会的政治法律规范,还包括现代文明的社会道德规范和文化规范。这就是柏克所批判的 “放纵的自由”,是非常邪恶的自由要求。柏克指出,人获得的自由和他所套上的道德枷锁、对自己情欲和任性意愿的约束是成正比的,这才是健康的、现代文明的自由观念。
现代文明的自由源于新教的自由观念,即人有多自律,就有多自由。我们知道,率先争取现代自由的新教徒具有严格的宗教道德的自律,正是这种自律使他们获得了享受自由的资格。如果没有这种约束,彻底地释放人的情欲,那么,结果必然是自由的丧失。19世纪中期的约翰·密尔(John S.Mill)从古典自由主义中发挥出了“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即只要不妨碍他人,人就可以自由行动,这种自由观被当代进步主义者发扬光大。它看似合理,却忽略了对人的行为并不只有消极的刚性约束,如法律约束;还有主动的软性约束,即社会和道德的义务。即使在不伤害他人的条件下,人也不能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之相反,柏克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即人的大量义务是由人置身于其中的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甚至是由出身所决定的,这是由不得个人做选择的。比如父母子女的相互义务、女性对家庭和生育子女的义务、公民对祖国的义务等。因此,在许多领域,人并不具有 “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而这种柏克所说的义务,往往被当代的进步主义者视为压迫人的力量,要刻意加以解除。
第三,柏克关于财产权、社会层级秩序、权威等是现代文明基础的观念。
柏克认为,财产权是现代文明社会首要的和原始的信念,对财产权的保护必须置于最优先的地位。社会层级秩序是由人类的第二天性决定的,也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优化具有积极作用。鉴于人性的缺陷,强有力的权威是不可或缺的。但后现代进步主义者蔑视财产权,推动一种共享主义,如当代保守主义思想家托马斯·索维尔所说的:像奴隶制一样,“将一些人无偿占有另一些人的劳动成果或财产的行为正当化”。在经济领域和权力分配领域甚至社会文化领域,都要求绝对的平均,实现一种向下拉平的秩序。任何社会分层都为他们所不容,甚至追求一种反优绩主义(anti-meritocracy)和逆向种族主义政策目标。它解构一切权威,不仅解构政治权威,还包括家长的权威、教师的权威、社会的权威、知识的权威、宗教的权威、道德的权威等。这样只能带来社会的无序和无政府状态,个人的无限放纵,并最终导致社会的解体和专制秩序的建立。
第四,柏克关于家庭、教会、民族国家等组织是现代社会秩序和现代文明根基的观念。
柏克相信,家庭道德是社会的核心,婚姻是文明的支柱,家庭感情是公共情感的起点,所以,败坏家庭关系就败坏了人的情感,这无异于 “毒害源泉”。由宗教信仰所建立起来的心灵秩序是社会秩序的根基,而教会则承担着教化和驯化统治者和人民的重要的公共职能。国家不是人类简单的工具,它是上帝赐予人类的最有价值的神圣创造物,人类在其中得以过上文明生活和完善自己的本性。
后现代进步主义者基于个人解放的目的,将这些组织都视为对个人的压迫和束缚的力量。他们要解构这一切。比如通过极端个人主义、激进女权主义和推动LGBT议程解构家庭;通过世俗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解构基督教;通过全球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解构民族和民族国家;最终解构西方文明本身。他们把这些解构都称为 “进步”,其实,这并非进步,而是在瓦解现代社会的根基,推动西方社会走向解体和衰败。
第五,柏克尊重传统,以其对社会变革的审慎态度,抵制将自由、平等、多元和民主推向极端。
西方当代左翼进步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即越自由越好、越平等越好、越多元越好、越民主越好。其实,这几种价值原本都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这也正是保守主义者所维护的。从柏克到当代,保守主义所捍卫的传统,就是现代文明的传统。但激进左派在它们前面加上了 “越”字,性质就变了。按照柏克的保守主义观念,界限和适度的概念至关重要。社会需要变革,但要对社会变革持审慎的态度。当代西方进步主义者所追求的东西,看起来都属于对现代文明基本价值的推进,所以很容易迷惑人。但柏克告诫人们,美好的东西超过界限就成为邪恶的了。后现代进步主义者就将这些正面价值变成了邪恶的东西。
第六,柏克正视人性的缺陷,拒绝对完美的社会的追求。
柏克认识到,社会的不完美是必然的,因为人性就是不完美的,由人所构成的社会当然不可能是完美的,所以一些社会弊病和人生苦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要消除这些弊病和苦难,追求完美,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后现代进步主义者不断控诉西方文明的各种弊病,其目的是彻底否定现代文明。他们所追求的,一个是理性的乌托邦,另一个是情欲的乌托邦。以往各种左派的乌托邦主义的结局,往往是建立了一个并不理想的社会,是误入歧途。但后现代进步主义追求的乌托邦更为极端,它没有建构的意义,只能是瓦解社会和文明本身,造成西方社会和文明的自杀。
可见,柏克的思想是后现代进步主义病毒有效的解毒剂。当今西方的保守主义者在抵制后现代进步主义者激进地改造现代文明的要求时,所遵循的正是柏克的传统。人们曾将洛克作为光荣革命的产儿,其实他是光荣革命的先知,柏克才是光荣革命的产儿。他所守护的价值,正是光荣革命的成果;他所尊崇的传统,不是中世纪的封建传统,也不是绝对主义时代的传统,而是从中世纪经由绝对主义时代演化到光荣革命后所形成的传统。这个传统是现代文明的正统和主流。不过,这位光荣革命的产儿还是后现代的先知,但他不是像洛克那样阐释了现代文明的基本原则,而是从激进启蒙学说和法国大革命中预见到了对现代文明的真正威胁,预见到了不祥的后现代前景,并进行了系统的抵制和批判。
法国大革命虽然失败了,但它的失败令19世纪以后的左派激进主义者遗憾万分并愤愤不已。他们继承了大革命的衣钵,以缓进的方式完成大革命的事业,终于将西方世界推进到后现代阶段。与“保守”这个修饰词所表示的意思相反,看起来维护传统和现存秩序的柏克并不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未来。今天的世界仍然需要柏克的智慧,因为他是现代文明的诊疗师,也是后现代弊端的预言家。他的思想是后现代主义病毒的解毒剂。如杰西·诺曼(Jesse Norman)所指出的,柏克“不仅仅是我们的政治现代性的锻造大师……他还是第一位后现代政治思想家”。准确地说,他是一位反后现代进步主义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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