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支聯會案Day21 鄒傳採訪六四記者作供 官拒庭上展示六四現場照 指與案無關

支聯會案da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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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 蔡淑芳 辯方證人
曾採訪六四事件的前《星島日報》記者蔡淑芳,周一(30 日)作供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Day21.實時更新 鄒幸彤進一步解釋對「改朝換代」理解

蔡淑芳:六四前北京學生
不接受動亂定性

鄒幸彤傳召的首位證人,是現年 66 歲的《星島日報》前專題記者蔡淑芳。她稱於 1989 年 4 月 27 日至 6 月 5 日在北京採訪 40 天,見證六四事件發生,亦是當時最後一名離開天安門廣場的香港記者。蔡返港後替支聯會做義工,直至 2018 年離開香港。

蔡憶述,當年赴北京是為做「五四運動」70 周年的報道。到埗當天是《人民日報》發布〈四二六社論〉翌日,學生就社論遊行,「被視為動亂,佢哋接受唔到」,稱學生認為自己只是「悼胡」(指悼念胡耀邦)。遊行期間,他們「要求嘅係可以講返發生咩事」,亦即「悼胡」以至四二七遊行,「成個北京城都無動亂呢一樣嘢,學生只係罷課」。

蔡續指,時至五四,她到北京大學採訪學生,稱當時學生想以和平對話解決問題,而四二七時,政府已肯安排對話,形容當時「個形勢係 OK 嘅」,亦即「成個北京唔係有嘢發生,即係無亂囉」。

而五四同日的遊行,「佢哋攞嘅旗幟除咗爭取民主之外,就係要新聞自由,同埋反映社會實際情況。所以有『反官倒』、『反貪腐』𠵱啲嘅要求。𠵱啲係學生自己本身,都想透過對話,同政府講返出嚟。」

鄒問蔡北京情況 官打斷

蔡淑芳憶述北京見聞時,法官多次打斷。在蔡提及〈四二六社論〉時,鄒幸彤展示並讀出段落:

⋯⋯但是,在追悼大會後,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繼續利用青年學生悼念胡耀邦同志的心情,制造種種謠言,蠱惑人心,利用大小字報污蔑、謾罵、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公然違反憲法,鼓動反對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一部分高等學校中成立非法組織,向學生會「奪權」,有的甚至搶佔學校廣播室;在有的高等學校中鼓動學生罷課、教師罷教,甚至強行阻止同學上課;盜用工人組織的名義,散發反動傳單;並且四處串聯,企圖制造更大的事端⋯⋯

⋯⋯這些事實表明,極少數人不是在進行悼念胡耀邦同志的活動,不是為了在中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進程,也不是有些不滿發發牢騷。他們打著民主的旗號破壞民主法制,其目的是要搞散人心,搞亂全國,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這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場嚴重的政治鬥爭⋯⋯

鄒問,「所以當時有話,反對共產黨領導等於反對憲法,咁嘅說法?」法官李運騰釐清問題,是否早至 1989 年 4 月,已有說法指「反對共產黨領導就係違反憲法」?蔡答「有啲咁嘅講法,社論入面有提」。

鄒遂問,就蔡的觀察,「社論提到嘅情況係咪屬實?」李運騰打斷稱,「是否屬實,我哋法庭唔會作出判斷」。

鄒改問稱「或者符唔符合你當時觀察?」主控、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站起反對,指鄒「係調轉問同一樣嘢」。李亦指,「無論你點問法,社論係真、係假,我哋唔會作出判斷」。法官陳仲衡亦加入稱,「法庭已表明,六四天安門事件背後,呢件審訊唔係關注呢件事是非曲直嘅裁斷呀嘛」。

鄒幸彤反駁稱,不是叫法庭判斷是非曲直,而是「有需要確定一啲事實」。李質疑,「但係點解嗰啲事實對我哋今次件控罪有關呢?」鄒答,「關於係咪抹黑、造遙嘅指控,有煽動意圖,如果我哋只係作出事實⋯⋯」

李即打斷指「我哋點能夠根據報紙社論或者材料,得知當時係有暴動呢?」鄒答,「我唔係根據社論,我係根據蔡女士嘅經歷」。李再質疑,「或者我好簡白咁同你講,當時呢個社運係咪暴動,呢個法庭唔會作出任何判斷嘅。」鄒再反駁稱,「我諗唔係話𠵱啲判斷,而係作出行為,係咪作出煽動」。李重申不會作裁斷後,鄒轉問其他問題。

1989 年 4 月 26 日,《人民日報》發布題為〈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的社論。(網上圖片)

官指無需知悉八九北京見聞

而在蔡淑芳說畢五四當天經過後,鄒表示會繼續問她北京見聞,被李運騰打斷指「點解我哋要知道?」

鄒答「因為𠵱啲係成個支聯會成立嘅基礎事情,我哋都要返啲基本事實嘅,呢個係判斷支聯會言行,究竟係咪一個煽惑行為,嗰個好重要嘅 circumstance」、「法庭係唔可以抽空去話、唔理我哋基於啲咩事情去講。」

李其後指「我哋對究竟六四嗰時發生咩事,我哋係唔會作出任何判斷,亦唔會考慮相關證據」。陳仲衡亦指,法庭只會考慮 2018 年中國憲法的內容,以及 2020 年的《港版國安法》,「本案罪行入面嘅元素」。

鄒反駁,法庭本身並沒有六四事件本身的證據,「如何判斷我哋講𠵱件事,我哋係抹黑政府?定只不過係陳述事實?如果陳述事實,又點會係煽惑他人犯罪嘅行為呢?」

李回應稱,「我諗我哋都講得好清楚,如果你傳召呢位證人目的係講畀法庭知八九年 4 至 6 月期間,喺北京發生咩事,我哋會終止你嘅發問」。

蔡:六四後成為支聯會義工
照顧流亡到港者

至於蔡淑芳與支聯會的關係,蔡稱在北京時遇上牧師朱耀明,回港後助他照顧逃難來香港的流亡人士,自己亦一直做支聯會後勤義工,「做返一個香港人,去關心返成個民主運動」。

蔡又說「因為喺六四見證過屠城同埋開槍,我有呢一個傷害,咁我變咗我唔能夠唔將呢一個事實講返出嚟」,遂以《星島》記者身分撰報道,亦與其他記者重組六四事件、出版記協書籍《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也繼續跟進六四事件的死亡、失蹤及被捕數字,有關資料也備份,交予支聯會。她後來亦自行出版《廣場活碑》一書。

蔡六四物品交託支聯會
官阻展示

鄒幸彤指,2009 年時,蔡淑芳把收藏 20 年的六四資料交予支聯會。蔡確認,指有當年廣場收集回來的單張、學生簽名 T 裇等,「成個喼咁大」。而將資料交給支聯會的契機,是她前一年與當年的北京學生馬少方見面,對方指不可忘記死難者吳向東。蔡稱覺得「我唔可以忘記𠵱一樣嘢,我要攞返出嚟,要畀人(知)六四真係有死難,有好多人死。」

翻查資料,吳向東是「天安門母親」已故成員徐珏的兒子。

鄒其後擬播放,輯錄在六四紀念館所售的記憶棒內,由蔡在北京現場錄下的音檔。陳仲衡打斷指,「你借𠵱個機會,將錄音係庭上播放?」蔡則要求播放,以確認是由她所錄的聲帶。李運騰指可播出小部分,但後來確認音檔並沒蔡的發言後,指示中止播放。

鄒問,「對於支聯會使用你嘅物品,T 恤、聲帶,你有無咩意見?」蔡答「好感激支聯會幫我做咗𠵱件事,因為作為個人,係做唔到嘅嘢。」李運騰打斷問,「佢同意又點?唔同意又點?冇人話你哋做呢啲嘢係侵犯版權。」鄒解釋,「我哋係咪利用六四做煽動行為,如果一個當事人都想咁樣做嘅時候⋯⋯」李打斷指無需問。

鄒擬再展示蔡在六四現場拍攝的照片。主控張卓勤站起反對,稱「唔好展示出嚟先,合適階段去劃一條線。」李運騰向鄒指,「你要搞清一樣嘢,我唔嘗試去猜測你傳召呢位證人,係想藉機播啲出嚟畀人睇定咩嘢,關注係件嘢幫唔幫到件案,暫時睇唔到⋯⋯」

鄒回答稱「我諗我想回應返法庭關注先,因為係辯方案情,我哋認為控方提供,六四紀念館又好,支聯會做嘅嘢又好,係偏頗嘅印象。我想畀個平衡嘅 picture。」

支聯會 李卓人 鄒幸彤 何俊仁
李卓人一方周一(30 日)亦重召鄒幸彤作供。(資料圖片)

李運騰遂指,「但你唔好播住,畀我哋睇咗先」。陳仲衡翻閱後指,「簡單嚟講,相片都係抬人救傷,係有血嘅內容呀嘛,係咪?」鄒指「唔只啦當然」。李遂指示只向蔡展示相片,無需在螢幕播出,並向蔡指,「蔡小姐,睇完如果有不安,你話我哋知」。

鄒亦擬播放 2019 年六四集會一班記者的受訪片,指當中有蔡。李運騰要求以無聲三倍速播放,讓蔡確認其身分。

此外,蔡提及自 1989 年起已參與六四集會、遊行,直至 2018 年離港。

李運騰問,「點解你年年去集會?」蔡哽咽稱,「因為個傷口仲喺度囉,個創傷仲喺度呀」,並提及原因包括「想集體去記念之後,集體去幫我哋療癒呢個傷口」。

蔡又說認同「五大綱領」,但鄒擬問她對六四有何訴求時,被官指與案無關打斷。

最後辯方沒盤問,張卓勤僅問一句,蔡是否一直不是支聯會常委。蔡確認。

市民岑麗芳:六四晚會
多年來僅缺席兩次

鄒幸彤傳召另一證人、市民岑麗芳。岑供稱自 1989 年起參與六四燭光晚會,直至 2019 年最後一次集會,多年間僅缺席兩次,「因為我想悼念,嗰啲喺天安門死咗嗰啲學生、嗰啲人」。

鄒問岑,是否記得六四集會的口號。岑一一列出支聯會「五大綱領」。法官李運騰笑言「你都記性好好,先後次序你記唔記得?」岑答,最記得「建設民主中國」,「因為我最鍾意」。

鄒關注岑個人而言,是否認同「五大綱領」。岑表示認同,指要先完成「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才可達至「建設民主中國」。

岑麗芳 支聯會
岑麗芳周一(30 日)作供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岑:沒因認同綱領而行動

就六四集會期間的情況,岑指她往往較遲入場,遠得看不到大台及螢幕,自己「都係揸住支蠟燭咁啦」、不會叫喊口號。她認為集會氣氛大致平靜,惟有在場的人士觀看大會片段、有六四遺屬發言時,會感到傷感、難過。

岑亦指,會參加支聯會每年 5 月舉辦的六四遊行,因希望表達對六四遺屬的關心,「我想佢哋知道嘅,啲人無忘記咗佢哋死咗嗰啲親人⋯⋯唔會係完全忘記晒咁樣」。她沒留意每年遊行的主題,相信均與六四有關,至於出席人數則較晚會少很多。

鄒一度關注,岑有否因認同「五大綱領」,而做了甚麼。岑指,「無啊,因為我只不過係個家庭主婦」。

岑:「一黨」沒指明哪一個

鄒另問及,岑如何理解「結束一黨專政」的意思。岑指,「一黨」沒有指明哪一個政黨,但民主社會容許自由選擇,「如果要自由選擇,就唔係一黨專政啦」。

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狀林芷瑩此時向法官表示,控方立場與「結束一黨專政」相關,如提問涉及對綱領的理解要否給予「警誡(caution)」。法官李運騰則表示,證供未去到這個地步。

李卓人一方就「改朝換代」
重召鄒幸彤作供

另外,法官李運騰上周五(27 日)主動以「改朝換代」形容支聯會追求的政治改變,李卓人一方關注此詞彙之前沒有在控方案情出現。李卓人一方獲准重召鄒幸彤作供,接受盤問。

代表李卓人的大狀沈士文,引述掀起此討論、由何俊仁撰寫的文章:

艱巨而持久的非暴力抗爭

上世紀末「民主第三波」的實現,在於民間不斷以和平理性的抗爭,成功迫使管治者妥協和改革,從而逐漸走向民主轉型。這種社會型態的抗爭是多樣化的:從異議者維權人士等的集會、遊行、示威、上訪以至互聯網上的連線、聯署、網上輿論的披露和批判,以至維權律師在法律制度內外的抗爭等,成為一股推動民主發展的力量。在和平抗爭的過程中,當然不斷有人付出自由、人權以至生命的代價,而換取社會以至領導者的覺醒。很多時候,改革是非常緩慢和局部的;但積累的改變到了一定程度,便不能逆轉,甚至迫至一個大轉型的臨界點。民間和平抗爭成功迫出「和平革命」的歷史經驗有菲律賓、南韓、台灣以至近日的緬甸。和平抗爭最重要目的是要促進社會條件成熟,民智開啟,形成文明的文化和社會共識。至此軍隊、警察都不敢輕易暴力鎮壓,專政者便知難而妥協。

——〈如何結束一黨專政〉何俊仁(刊於 2017 年 3 月《港支聯通訊》)

沈引述鄒幸彤上周五供稱,「我哋講嚟講去係民主,但如果一般人理解係『改朝換代』嘅話,咁係啦。」鄒周一補充,涉案文章講述的政治改革,是整個政治體制的徹底改變;她只是按照一般人理解,認同可用「改朝換代」一字,通俗地形容政治改革。

在盤問下,鄒確認支聯會內部,以至她、何俊仁、李卓人,均沒討論或用過「改朝換代」字眼,自己亦不代表兩人立場。

鄒:非針對共產黨領導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支聯會「五大綱領」當中的「結束一黨專政」,實際意思是「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構成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法官陳仲衡一度打斷鄒作供並問,指鄒講述「巨大政治改革」,是否意味改變共產黨的領導地位?

鄒回應「唔係針對邊個領導」,而是體制上要有民主。陳追問,是否包括改變共產黨領導?鄒重申,政治改革「唔係針對共產黨嘅領導本身,從來不是,邊個領導係人民選擇」。

陳進一步質疑,中國憲法序言表明由「共產黨領導」,政治改革是否包括影響共產黨領導地位?鄒回應,共產黨在憲法的領導地位,法律上存在爭議,她不會透過事實證供處理。

法官在審訊曾指出,比較關注 2018 年中國修憲後的相關證據。圖為 2018 年六四晚會。(《蘋果日報》圖片)

張卓勤
主控張卓勤(左二)(資料圖片)

官:和平抗爭致生命代價?
鄒:當權者手段不能預測

鄒幸彤在沈士文盤問下同意,何俊仁文章提及由民間提出不同方式,最終引致當權者承受壓力,然後達至巨大政治改革。鄒並補充稱「總之都係專政向民主,專政同民主係兩個唔同嘅制度嘛」。

針對文章提倡和平抗爭,陳仲衡質疑,為何文章卻指出會招致抗爭者「付出自由、人權以至生命的代價」?

鄒幸彤回答,「我諗『和平』係講緊民眾我哋呢邊嘅和平抗爭,但係當權者有咩手段對我哋係預測唔到⋯⋯歷史上,包括八九民運都係,當權者用暴力手段,雖然學生完全係和平嘅⋯⋯事實上好多當權者用非和平手段去回應」。

鄒續稱,歷史上不少當權者採取暴力手段,「只能要求自己和平,當權者點做無法預測」,形容八九民運是「比較極端」的例子。陳隨即打斷鄒,指「唔係睇返轉頭」,應「往前走」審視文章的內容。鄒指「我哋始終唔係預言家,都係根據以往經驗去判斷」。

鄒:文章不代表指導性思想
支聯會一直堅持立場

李運騰總結,何俊仁的文章於 2017 年刊登,文中指支聯會主張「艱鉅而持久」的非暴力抗爭,問可否理解為支聯會當時採取的進路,鄒答可以。李笑指,可否將文章視為支聯會的「指導性思想」?鄒笑言,「我諗我哋無擺𠵱篇文章為指導性思想⋯⋯無話供(奉)喺到睇」。

李進一步問,支聯會的抗爭取態在文章刊出後有否改變?鄒強調,支聯會一直堅持立場,「冇改變過,一直去到最後一刻」。

審訊周二續,鄒將傳召最後一名辯方證人。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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