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5日星期日

黎智英案採訪手記|凳仔陣、摩打手、拼湊海量資料 —— 156日審訊的日常

黎智英案採訪手記|凳仔陣、摩打手、拼湊海量資料 —— 156日審訊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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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首宗串謀勾結外力案上月判刑,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的前《蘋果》高層、重光團隊成員,被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隨着上訴期限屆滿,黎一方確認不上訴馮偉光、林文宗則提刑期上訴。在欺詐案中任特赦證人的周達權,亦正式獲撤控

由 2020 年 12 月首提堂起計,歷時逾 5 年的案件正式落幕。負責此案的兩名記者,回顧聽審的心路歷程

執筆之際,相距判刑日已逾一個月。前一陣子忙於整理判詞、計算被告預料獲釋日期、跟進上訴情況,當一切塵埃落定,才有時間沉澱,回顧這趟歷時兩年多的聽審旅程。

開審、裁決、判刑,我們如臨大敵,公司幾乎總動員來到西九龍法院;證人、被告作供,我們互相補位,抄寫、翻譯、消化,一篇篇實時稿、完整稿是這樣產出——

這篇手記,不是單純的「法庭新聞怎麼做」。

庭內被告、家屬、前員工的神情,還在腦內浮現;記得法院對面的綠置居麗玥苑,在案件提堂時,不過是一片剛動工的地盤,判刑後抬頭一望,幾幢樓宇已平頂,蓋上綠色棚網。

這篇手記,是兩個記者在法院內外的記憶碎片。

起點

一直在想,從何說起這宗審訊。是庭外的「凳仔陣」,還是講講「摩打手」是怎樣煉成的?

先讓時間倒回《蘋果》停運的一刻。

2021 年 6 月 23 日,當天是首宗國安案「唐英傑案」的開審日,亦是《蘋果》行家們最後一天在法庭工作。猶記得他們完成工作後,提早返回將軍澳大樓。其後,黎智英及《蘋果》高層相繼被起訴、提堂。

追溯至審訊的起點,才發現我們不約而同在前公司都跟進過黎智英案。

像 2020 年黎智英被加控《國安法》提堂、2021 年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總編輯羅偉光被起訴,以及同年「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的提堂、答辯。

事隔多年,早不記得當時聆訊細節,幸好部分報道有留底,其中一段是這樣寫的:

「⋯黎智英成為首名被落案控告此罪名的人,早上遭鐵鏈纏腰鎖手押解至法院。另外,市民及記者以往聽審《國安法》案件毋須接受安檢,今次首度設有安檢,旁聽人士讓保安檢查隨身物品後才可進庭。」

如夢初醒,這幾年來把安檢當作法庭日常,多得報道提醒它的由來。

張劍虹及羅偉光提堂的情況,記憶清晰一點。那個早上如常到法院外「扑咪」,記得其中一人是前《蘋果》攝影記者,他特意在上班前到庭支持。他說,平日也會到庭外拍攝,甚至入庭旁聽,但這天不僅是處理一單 assignment(採訪工作),而是面對被告欄內的同事。

2021 年 6 月 19 日,張劍虹、羅偉光被控違《國安法》提堂。

沒有阻隔、沒有警方嚴密佈防,記者近距離跟橙帶內的人交談。然而這些畫面,在數年後的求情日、判刑日已不復見。

最近幾次聆訊,警方築起鐵馬分隔人龍,再於鐵馬外加設橙帶,要求記者在橙帶外採訪。記者距離人龍超過 1 米,幾乎聽不到受訪者說甚麼,只好俯身、伸長手臂遞出手機錄音。

後來警方指,如採訪需邀請市民離開隊伍,前往距離人龍逾 3 米的記者區。市民一出一入或要登記,擔心影響到他們排隊,只好留下電話號碼,迂迴地透過電話採訪。

2026 年 1 月 12 日,黎智英案求情日,警方在排隊人龍外加設橙帶。(攝:Nasha Chan)
2026 年 2 月 9 日,黎智英案判刑日,警方在法院外嚴密佈防。(攝:Nasha Chan)

相比《蘋果》高層,「重光團隊」的兩名成員顯得更神秘,外界僅知悉李宇軒是「12 港人」之一;從控罪書上知道,陳梓華任職律師助理。

李宇軒在內地刑滿被遣返香港,因接受檢疫沒出庭,直至提訊日才首次見到他。李宇軒身形瘦削、蓄平陰,穿着白色恤衫,當時已對他留下深刻印象——他先後兩度在庭上道歉、鞠躬。

「對唔住香港人,我認罪」

「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我承認案情,我想說聲對不起)

燒腦

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案情牽涉多國政要,不論是本地或外國傳媒都爭相入正庭聽審。還未踏入法院,庭外率先展開一場「排隊戰」。有行家會提前數天擺放凳仔霸位,其他記者聞風而至,不消半日已有十多張凳仔,在記者區內井井有條排列。

各式各樣的凳仔、排隊號碼紙,成為傳媒鏡頭下的一幀風景。

2025 年 12 月 14 日,黎智英案裁決前一晚。

確保了旁聽位置,庭內怎樣報道,又有另一番思量。除了聆訊內容,亦要描繪被告的模樣。他們久未露面,舉手投足,哪怕是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一次揮手,也值得記錄下來。

即使是一般審訊日子,公司亦慎重應對這宗「大案」,安排兩名記者「坐死」,幾乎每天進行實時報道。

《法庭線》每日刊出「黎智英案」實時報道 。

既要捕捉被告、旁聽人士神情,又要抄寫庭上內容,兩個記者分工:一人入正庭觀察,另一人坐在有轉播的記者室聽審,如有特別或結果,就盡快向辦公室同事報料。

我們打醒十二分精神,打開 Google Doc,一人打問題、一人打回答,累積至一定程度的內容,其中一人就着手整理資料、撰寫實時稿,交予編輯審閱⋯⋯

記者整理呈堂被告通訊紀錄。

且慢——這次聽審沒我們想像般容易,我們甚至形容,這幾乎是記者生涯中最吃力、最「燒腦」的一場審訊。

首次在庭上討論「conspiracy(串謀)」、「collusion(勾結)」、「call for sanctions(請求制裁)」這些概念,沒有前車可鑑,對我們而言固然有難度。但法律爭議外,控方在開案陳詞,展示黎智英的「政治聯繫圖」,同樣不容易理解。

控方將黎智英的「戰線」分成「英國線」、「美國線」及「台灣線」,涉及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前港督彭定康、前台灣總統蔡英文等人,指黎透過見面、電郵等跟他們溝通,有時透過節目「Live Chat」交流,有些則沒有列明聯絡方式。

開案還提及美國前官員、美國駐港澳前總領事,複雜的人物關係圖使我們頭昏腦脹,既需時梳理,亦要思考如何簡潔地向讀者呈現。

《法庭線》根據庭上資料製作資訊圖。

新聞 101

另一方面,我們的目標是抄足庭上對答,讓讀者完整感受到現場節奏。

控方先傳召《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作供,他們以中文作供,我們利用翻譯空檔來抄寫,尚算應付得來。

在他們作供初期,被問及報紙版面、編採流程,有點像給法庭上一課「新聞 101」。

「每日下午兩點半都有一個鋤報會,主要係檢討返當日出版嘅《蘋果》⋯三點鐘有個會叫『初會』,各部門會匯報有咩新聞材料⋯仲有每周一次嘅 planning 會,主要係各主管向管理層報告,嚟緊呢個禮拜有咩新聞材料⋯」

「A 疊除咗港聞同埋蘋論 Forum,仲有國際新聞、兩岸新聞,(B 疊是)財經,C 係娛樂,D 唔記得印象中有冇,E 係副刊體育有一疊,馬經係獨立。」張劍虹回應控方提問。

「何時列印報紙?」法官李素蘭問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理想希望係 12 點前開機印,(如果)有啲阻滯,差唔多午夜左右印,因為我哋凌晨兩點左右、越早越好,喺旺角已經要有報紙賣。」陳沛敏回答。

「你在列印報紙前,有機會閱讀內容?」

「流程係記者寫完篇稿,由 news editor 審稿,甚至要交畀校對部門,睇吓有冇錯字,咁再交畀編輯去起題配相,最後嚟到我同林文宗嗰度,係成個 layout 出咗嚟,已經係 9 點、10 點嗰啲時間⋯嗰個時候睇啲題、啲相、啲表啦。」

對記者而言,這些是工作日常,但對法官來說,或許是從未涉獵過的東西。在法庭內聽着這些行內用語,有種熟悉感,又有種違和感。

156 天的日常

《蘋果》案情相對能夠掌握,但進入「重光團隊」範疇,又是另一個境界。

反修例運動初期,有網民發起全球登報行動,案情透露背後所牽涉的,正是「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二人出庭作供,令我們可對行動細節一探究竟,但要梳理他們的證供,並非易事。

據李宇軒供稱,不同活動由不同群組舉辦,當中經過拆伙、整合,我們光是搞清楚「中英聯合聲明行動團隊」、「G 攬團隊」、「重光團隊」、「攬炒團隊」,也花了不少時間。

李宇軒語速不徐不疾、條理清晰,詳細供述繁複的眾籌、聯絡、接洽細節,但經常中英夾雜、長篇大論,使用艱澀難明的字眼解釋。

記者記錄被告作供內容。

談及全球登報時,李宇軒望一望文件夾內的廣告,就流利地用日文、法文等多國語言,讀出新聞機構名稱。我們一頭霧水,法庭傳譯員也一臉困惑。我們開玩笑道,傳譯員放棄翻譯。

來到審訊下半場,黎智英表證成立、出庭作供。他直接用英文作供,我們更加專注,一來毋須翻譯,節奏比控方證人更明快;二來內容範圍更廣闊,涵蓋政治立場、對社會事件的看法。

黎智英作供時,經常出現唇槍舌劍的場面。控方提問,他按捺不住回嘴、反駁、嘲諷;跟法官就「黃皮膚」、「政治犯」等論述針鋒相對,雙方連珠炮發、不時疊聲,考驗我們的手速、聽力、理解能力。

庭上作供的種種情況,大概都能預料,但最想不到的,是花上大量時間整理庭上資料。

控辯雙方均展示海量 WhatsApp 訊息、《蘋果》文章、Twitter 帖文,還有關於眾籌、全球登報的電郵、單據及匯款紀錄。我們望着螢幕一邊抄寫,一邊在網上找尋相關內容,經過翻譯、消化,再寫成稿。

記者整理涉案《蘋果》文章。

長時間集中精神、不容鬆懈,消耗不少腦力。審訊的每個早上,約 11 時就有半小時的小休,這段時間本用作喘息,但對於我們來說,這是爭分奪秒趕進度、更新實時稿的機會。

我們稍作歇息,喝口水、舒緩繃緊的手部肌肉,又繼續投入工作。午膳時間通常是我們真正放鬆的時刻,但有時遇上較多內容要整理,也只能匆忙解決午餐。

聆訊約於下午 4 時半結束,又遇上另一關卡。從逾萬字的新聞材料,整理成一條有脈絡、清晰易明的報道——抽走枝節、篩選重點,跟編輯商量新聞角度。

完成工作踏出法院,往往天色已入黑,法院亦已關上大閘,我們從保安留下的小通道離開。

後遺

漫長的 156 日審訊,換來 855 頁裁決判詞,裁定黎全部罪成,與其餘被告一同求情及判刑。

855 頁亦是我記者生涯處理過最長的判詞,我們即日抽取判詞最重要的部分撰寫成稿件,讓讀者可初步了解法庭立場。接下來的一周,我們再細閱判詞,把當中較技術性的法律理據、雙方論點,整理成判詞解讀,再準備迎接求情及判刑。

距離首提堂將近 5 年後,案件於 2026 年 2 月 9 日早上宣判。

2026 年 2 月 9 日,黎智英案宣判日,大批記者清晨抵達法院外霸位。(攝:Nasha Chan)

相比開審日的寒風刺骨,判刑這天陽光明媚,伴隨冬日涼風。旁聽人潮魚貫進入法院,當中一些人,已在法院外等候 4 日 3 夜,就為揭盅此刻。

如以往的分工,一人在記者室,開啟早準備好的 Excel 表格,裡面已列有被告名字、控罪,只要一輸入刑期,在辦公室坐鎮的同事就可以即時發布;一人則在正庭留意現場。

記者即時記錄庭上情況。

一眾家屬、《蘋果》前員工見到被告出庭,擠眉弄眼把他們逗笑,珍惜彼此短暫相見的時刻。

隨着法官宣布刑期,旁聽席聽到監禁 10 年、20 年,期盼的眼神像破碎玻璃,飲泣聲在庭內縈繞。

記者預早準備 Excel 表,以便有結果時盡快向編輯室「報料」。

「Court——」判刑匆匆在 7 分鐘完結,尚未來得及細看被告的表情,他們已被帶離被告欄,留下茫然、悲痛的人。我沒有馬上閱讀判詞,倒是跟着一群前員工留在法院大堂。

被刑期牽動的人從來不止被告自身,還有他們在編輯室朝夕相對的戰友。我找了個角落位置靜靜觀望,分散四周的前員工大哭、掉淚、靜默,發覺面對悲傷的方式有千百種。

我用力把他們的情緒反芻、記下,生怕觀察得不夠細膩,便無法刻劃、呈現,「後遺」卻是這些畫面在腦內揮之不去。

法院內一片寂靜,偶爾傳來抽泣聲。法院外仍是人山人海,迴盪着相機喀嚓聲、警方叫喊聲。

一批記者在判詞摘要標記重點,準備器材直播,另一批記者則包圍辯方大狀追問。黎智英的妻子挽着陳日君樞機,在大批警員包圍下登上座駕離開,消失在鎂光燈之下。

2026 年 2 月 9 日,黎太與陳日君樞離開法院。(攝:Nasha Chan)

47 頁的判詞翻了又翻,整理好量刑起點、求情因素,完成一整天工作,回家躺在床上,靜下來,才慢慢感受到 10 年、20 年的重量。20 年時間,讓我從懵懂無知的小學生,長大成人、投身社會。20 年刑期,對被告和他的家人而言,又會怎樣的光景。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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