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報道
2026 年 7 月 28 日
美國「人權基金會」周一(27日)發聲明,聯合國裁定港府任意拘留鄒家成違反國際法,並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鄒家成並予以相應賠償。基金會法律及項目主任Claudia Bennett向《追光者》表示,希望聯合國的判決能為其餘「初選案」在囚者帶來「漣漪效應」,基金會亦會利用相關裁定與各國進行外交交涉,進一步對港府施壓。
人權基金會(Human Rights Foundation)於去年10月,聯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發言人邵嵐就鄒家成被港府任意及不合理拘留一事,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GAD)提交申訴。
工作組於上月發表意見書(A/HRC/WGAD/2026/26),裁定港府將鄒家成囚禁屬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任意拘留」(arbitrary detention),並指鄒是因為個人政治立場及民主倡議而遭政權採取歧視性的拘留,批評港府是「對他公開批評政府政策的報復」(in retaliation for his public criticism of government policy)。
基於上述裁定,工作組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鄒家成並對其作出相應賠償,修訂《國安法》使其符合《公約》原則,以及就鄒家成遭到任意拘留的情況進行全面而獨立的調查、對侵害鄒家成人權的相關人士採取適當措施。
工作組亦提到,他們在去年10月審議前,曾給予港府兩個月時間回應,截止日期為12月26日,但港府卻遲至今年1月才作回應;工作組認為違反時限規定故「不能接受」(cannot accept)港府意見,並根據既有資訊進行審議。
人權基金會歡迎聯合國裁定,法律及項目主任Claudia Bennett希望這份意見書能為其他初選案、甚至因《國安法》被拘留的人士,帶來「漣漪效應」;Bennett指,工作組認為鄒家成個案符合任意拘留是由於《國安法》下的法庭審訊拒設陪審團以及嚴苛的保釋門檻,她相信這套標準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安政治犯。
Bennett亦承認,港府對這類國際社會報告置之不理是一個「棘手問題」(tricky question),但她認為這項裁決將有助她們與各國政府進行外交交涉,以此施壓港府盡快釋放鄒家成。
除了裁定鄒家成被任意拘留外,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更要求港府「透過所有可用途徑」(through all available means),盡可能廣泛地翻譯、發布並傳播這份意見書;惟本台翻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官網後並無發現,而意見書提及港府「遲交的」回應,則同樣未見載於政府官網上。本台就港府對聯合國之裁定詢問政制局回應,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翻查資料,鄒家成因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而被法庭認定為初選案的「積極參加者」,以8年為量刑起點,加上因「七一佔領立法會案」暴動罪成,兩罪合計12年10個月,預計2032年11月才能獲釋,比提倡初選的戴耀廷預計遲半年才釋放。鄒家成已就裁決及刑期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仍待排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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