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

宏福苑大火︱限期前不接受政府收購 單位市值歸零?

追光者報道

2026 年 8 月 25 日


距離宏福苑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的限期僅餘6日,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表明,不接受收購的業主或會面臨明年政府立法收回業權,屆時的補償金額將「更大幅不如」。行會成員陳克勤向傳媒表示,若立法收回單位,「按市值可能係零,業主一毫子都攞唔返」。有前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的做法接近強拍「好卑鄙」。


宏福苑大火︱限期前不接受政府收購 單位市值歸零?


黃偉綸周日(23日)指,沒有在期限屆滿前交回信件的單位就會跌進「市場安排」,而仍然持有單位業權的業主,或要等2027年政府透過法律手段收回業權,但他不揣測屆時的補償金額,若按法定機制以「災後市值」計算,必然會比現時政府的收購價「更加大幅嘅不如」。


根據目前方案,政府以每呎8,000元及每呎10,500元收購未補地價及已補地價單位,較測量師學會估算的每呎6,000元及每呎8,000元高出3成。到底宏福苑的「災後市值」又剩餘多少呢?


陳克勤:政府立法收回 按市值可能係零

行會成員、民建聯新界東北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向《香港01》表示,如果政府立法收回單位,「按市值可能係零,業主一毫子都攞唔返,唔係一件好事」,形容接受當局收購是較務實的做法。他又指,強制收回按市值「好現實銀行、測量師評估,可能低到接近零,或價值唔高,唔會高過政府收購價」,坦言堅持不賣的業主到最後可能會「咩都無」。


單仲偕:基本上唔值錢

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向《追光者》形容,政府的做法「接近係強拍」變相要業主「強賣」,若政府立法以市場價值收回,即就算業主認為「平到好賤,我唔肯賣得唔得」,答案是「唔得」,「政府差唔多係強收你層樓咁滯」;亦由於該處無法再居住,原址將來用作興建公園也再沒發展潛能,因此使用價值「可以接近零,或者根本上係無使用價值」,基本上已「不值錢」。


單仲偕直指,政府採用的手法「好卑鄙、唔應該」,他認為災民已經很悲慘,當局「仲用呢啲咁嘅方法」令災民毫無選擇空間。他又指,這種收回業權的法例「唔可能喺一個有公義嘅社會裏面過到」,但已預料淪為「橡皮圖章」的立法會都會通過,又坦言「如果係10年前,政府提都唔敢提,講都唔敢講啦」。


行會消息:政府準備好應對司法覆核

《香港01》引述有行會成員消息透露,政府已準備好應付,萬一有業主就強制收回業權提出的司法覆核;亦有政府中人估計會有數量不多的「釘子戶」不願出售業權。


單仲偕分析,出現司法覆核的機會不高,第一是要申請法援獲批不容易,能否找到業主願意入稟;第二是有沒有律師肯站出來;第三則是當法庭不再中立「政府打官司好少會輸」,甚至過去有市民或災民「講多兩句」也被邀請與國安處會面,其後就「收聲」,因此他認為在如此環境下,「唔敢估計會有人夠膽去做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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