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

支聯會案.專訪|高志活去信港大與高院要求歸還國殤之柱 批控方說法荒謬令人意外

梁銘康

2026 年 8 月 29 日


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五(28日)表示,將於兩周內頒下支聯會案三名罪成被告的刑期,並預告會「宣判」六四藝術品「國殤之柱」的命運。控方指支聯會每年以洗刷「國殤之柱」方式犯案,主張應將其銷毀。創造及擁有該雕塑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同日去信港大及高等法院,再度正式要求取回「國殤之柱」,他接受《追光者》專訪時,批評控方說法荒謬及令人意外,若港府肆意充公甚至銷毀他人私有藝術品,將重大打擊香港形象。


高志活在分別致香港大學校長張翔以及香港高院原訟庭的信函中,指自己得知法庭正考慮如何處置「國殤之柱」,因而特意致函表明仍然是「國殤之柱」擁有者,不同意港大、法庭或第三者將其充公、銷毀、處置或轉讓予任何其他人或機構,並要求將其歸還。


表明不會回港 但不能被理解為放棄雕像所有權

他同時事先在信中表明,將不會親自前往香港取回雕塑,但由於「國殤之柱」是一件大型、寶貴且易碎的藝術品,他願意委任並授權適當的專業藝術品處理人員、運輸專家等代表接收及負責處理、拆卸、存放及運輸,並安排將「國殤之柱」安全地運往丹麥;同時強調不會親自前往香港的事實,絕不可被理解為不想收回、放棄雕塑或其所有權。

「國殤之柱」自主權移交初期一直挺立於香港大學黃克競樓,直至2021年12月22日近翌日午夜,在未經原本獲借用的支聯會或高志活同意下,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搬走後,至今去向不明。(資料圖片)

原本豎立於香港大學黃克競樓的「國殤之柱」,2021年12月底一個深夜被「強搶」後,高志活曾親自致函,以及透過海外香港藝術策展人劉慧婷要求港大及港府「釋放」雕塑。至今不但音訊全無,律政司更於庭上聲稱「國殤之柱」已屬於支聯會、並非高志活的財產,他接受本台專訪時形容控方說法令人「相當驚訝」(quite surprising)。


高志活提到他當初是將「國殤之柱」借予支聯會永久展出,早前審訊期間亦曾討論相關事宜,形容如果港府最終將雕塑銷毀是「唔跟規矩」,「香港的整個體制在某程度上將面臨崩潰的危險,因為在香港的體制中,私有產權是一種神聖的事物,但如果他們作出這樣的決定(銷毀雕塑),那麼這就不再神聖了 。」

昔日每年藉洗刷「國殤之柱」悼念六四英靈之舉曾被批評「行禮如儀」,今日卻成為律政司指控支聯會每年「煽動顛覆」的罪證,創作這個雕塑的高志活無奈形容控方說法「幾乎可笑」。(資料圖片)


批控方「洗刷即犯罪」論可笑

控方在庭上將支聯會曾堅持每年洗刷「國殤之柱」描繪成「犯罪方式」,亦被高志活直轟「荒謬」(ridiculous):「清潔雕塑在西方國家是正常的… 這個討論正變得越來越荒謬… 某程度上直頭可以笑出聲(In a way that you can laugh about that),有人卻因此(可能)入獄十年,我想你在德黑蘭(伊朗首都)也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被問到是否憂慮被捕甚至被控風險,而事先決定及表明無意到香港取回「國殤之柱」,他指並非如此,「如果我要前往香港,我身邊會有很多丹麥和歐洲議會的議員陪同,所以我認為這(拘捕)不會發生」,但他比較憂慮如果親身到港會令事件橫生更多枝節;同時憂慮若不事先言明,領回雕塑的要求會被法庭或當局剔除。

現時仍身處香港、去向及前途未明的並非全球唯一一枝「國殤之柱」,另一版本2024年3月《基本法》「23條」通過當日,恰巧獲安排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歐洲議會展出。(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高志活:即使「國殤之柱」變成碎片亦無法摧毀背後意念

高志活表示即使港府要「越界」(cross the line)、銷毀「國殤之柱」,他亦希望拿回「遺骸」,但目前仍有信心能取回作品,「這裏(香港)有很多有錢人收藏了象牙製品、許多批評中國的藝術收藏。如果他們將屬於外國公民的『國殤之柱』摧毀,那麼他們就可以摧毀所有這些人的整個收藏…沒收並摧毀這個雕塑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好主意,因為這向全世界發出了野蠻的訊號」。


即使「國殤之柱」灰飛煙滅,他指港府也無法摧毀回憶、意念:「即使他們(港府)摧毀她,即使他們把她扔進海峽,他們也永遠無法摧毀她。世界各地有無數這座雕塑的 3D 列印模型,有無數記者報道過這件事,也有無數關於她的論文,到處都有她的照片…他們可能會反而令其變得更強大」。


高志活又形容李卓人、鄒幸彤和何俊仁都是英雄,「我知道他們不是恐怖分子,他們是好人,甚至可能是香港最優秀的人才之一。我會(跟他們)說,堅持下去,你們做得很好,而且很抱歉,我無法像我希望那樣幫你們更多」。

高志活近年致力於以不同形式讓「國殤之柱」遍地開花,包括活用3D打印技術。面對其中一個版本可能被港府摧毀,高志活直言即使她變成碎片,港共政權亦無法令作品背後的意念消失。(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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