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星期四

黃之鋒案|在台港人聯同台灣人權組織聲援 前區議員籲勿悲傷春秋 倡制裁法官

追光者報道

2026 年 9 月 2 日


目前正為初選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2日)早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多個在台港人組織及台灣人權組織在台灣舉行聲援行動。台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向《追光者》表示,相信黃之鋒是北京的「挑典型」目標,「(刑期)起碼雙位數先滿足到中共個胃口」;前區議員李文浩則呼籲海外港人要繼續游說各國制裁法官與港府官員。


黃之鋒案|在台港人聯同台灣人權組織聲援 前區議員籲勿悲傷春秋  倡制裁法官

發起組織之一的香港邊城青年祕書長馮紹天,在行動中代表各團體宣讀訴求,包括撤銷對黃之鋒的所有控罪,並立即無條件將其釋放,以及其他因行使表達、結社及和平集會權利而被囚禁的政治犯;港府亦須停止再以《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打壓港人權利,同時要求台灣政府就事件公開表態。


桑普:刑期「起碼雙位數」才滿足「中共胃口」 稱黃之鋒未有因此消沉放棄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分析,黃之鋒與黎智英和戴耀廷都是北京的「挑典型」目標,他們對香港,甚或國際社會都甚具影響力,因此必須予以「制裁」。按照戴耀廷及黎智英兩人分別被判10年和20年的標準,推測「黃之鋒的情況起碼要雙位數,先至滿足到中共個胃口」。


他又指,儘管港府不斷為黃之鋒羅織罪名和延長刑期,都是為了削弱黃之鋒的抗爭意志與信念,甚至在社會上造成寒蟬效應。不過他從相識的人口中得知,黃之鋒並未因此消沉或放棄,桑普呼籲公眾:「只要我哋唔害怕,已經係抵抗呢啲(恐嚇)手段嘅唯一方法。」對於黃之鋒在庭上認罪,他強調每個人都有認罪與否的自由,「認罪而不害人,係一個做所有被告嘅道德底線,他無違反」。


憂黃之鋒自由後「唔會停」不斷加監 李明哲斥《國安法》如納粹法律

目前被港府通緝的前區議員李文浩亦有出席,他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港府以串謀勾結等案不斷向黃之鋒進行「司法追殺」。他形容黃之鋒是一個非常聰明、果敢、果斷、「非常有強韌性」,相信港府是憂慮他一旦獲釋,甚至離港後,「黃之鋒係唔會停」,港府的管治威信在未來只會持續受到猛烈炮轟;即使黃之鋒認罪,李文浩亦認為他的刑期「唔會非常短」。


李文浩又強調,以他所認識的黃之鋒,一定不希望大家單純在外面為他悲傷春秋。他相信繼續游說各國政府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官員是「而家可取嘅方法」。李文浩指,不少法官都會選擇在英美澳加等地退休,「如果我哋不停喺西方國家聲援香港民主人士,然後呢啲負責判刑、協助中共迫害香港民主人士的人,到最後退休又去英美澳加的話,呢件係何其荒謬嘅事!」他又指有關行動「已經在日程上」。


曾被中共關押5年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行動中提到,黃之鋒在2017年曾經特意到台灣召開國際記者會,聲援當時已被關押的他。「可悲的是,時間是在往前流動,但是中國的人權就是不斷的往後退,李明哲回來台灣了,今天卻要在這邊聲援黃之鋒」。


他形容這場國安審判不單是針對黃之鋒,更是針對整個香港的民主自由,又形容這種迫害人民的惡法「跟納粹德國滅絕、迫害猶太人的法律,並沒有甚麼根本的分別」。他呼籲台灣必須以此為鑒,「拒絕落後的中國政府意圖對台灣的染指,讓台灣拒絕成為下一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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