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報道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英國跨黨派國會議員及國際人權組織星期一(14日)發公開信,促請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就案件採取行動,並要求英國政府召見中國駐英大使,向北京提出黃之鋒及其他香港政治犯的個案。公開信共有27名個人及組織聯署,包括兩名前外交大臣、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末任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香港監察及自由之家等。
公開信:英國有道義及外交責任
聯署人引用貝安德9月8日於《衞報》評論文章中的言論,「英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代表某種價值」,並要求他將同一原則應用於香港問題,追究中國被指濫用《港區國安法》、將和平民主活動刑事化的責任。
公開信指出,英國與中國在1984年簽署、並在聯合國登記的《中英聯合聲明》,承諾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維持原有生活方式及自由50年。信中指,「黃之鋒一直只要求他的政府信守承諾;我們現在要求自己的政府也信守承諾。」
聯署人認為,英國基於香港主權移交的歷史,以及作為《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國的身份,對曾經捍衞相關承諾的人士負有道義及外交責任,因此要求貝安德召見中國駐英大使,直接提出黃之鋒及其他因爭取民主而被監禁人士的個案。
《國安法》影響已延伸至英國
公開信同時強調,《港區國安法》的影響已延伸至英國境內。信中提到「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兩名男子被指替香港當局監視流亡英國港人,今年被裁定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成。公開信又指,據報被監視的對象亦包括英國國會議員。另外,也有多名定居英國的香港民主倡議者遭港府懸紅通緝。英國警方目前亦正調查一段影片,當中懷疑有中國駐英大使館保安人員早前在有人前往示威期間手持違禁電擊武器。
聯署人形容,《港區國安法》的影響已出現在「英國街頭」。英國外交部早前回應國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持續監察黃之鋒的案件,並曾對他在2025年再次被捕表達「深切關注」,重申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以及停止檢控所有被該法例起訴的人士。不過,聯署人則要求英國政府採取進一步行動,直接向中國駐英大使提出黃之鋒的案件。
奧爾頓:案件是對司法公義的嘲弄
參與聯署的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早前向美國三藩市一場聲援黃之鋒的集會致函,提到自己曾分別於英國國會及香港兩度與黃之鋒見面,形容對他堅持民主及非暴力理念留下深刻印象。奧爾頓批評,黃之鋒及其他民主倡議者遭受的是政治迫害,形容相關審訊是對司法公義的「嘲弄」,呼籲英國、美國及其他民主國家與香港及中國境內爭取自由的人士站在一起。
香港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亦有參與今次聯署。他過去曾批評黃之鋒等民主人士被判監,是中國決意「為香港戴上手銬」的例子。另外,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主席Mark Clifford則曾表示,包括黃之鋒在內的香港政治犯,都是對公義及人類尊嚴的冒犯,爭取他們獲釋應該成為民主國家政府及國會的優先事項。
黃之鋒已連續被囚近六年
現年29歲的黃之鋒於本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指他與流亡英國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等人進行國際游說,促請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或採取其他行動。相關控罪一旦被法庭裁定屬「罪行性質嚴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案件暫時未有判刑日期。
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起一直被囚,早前已因參與民主派「35+初選案」,被判監4年8個月,原定於明年1月刑滿。辯方求情時表示,黃之鋒由24歲起被囚,至今接近30歲,促請法庭判處一個仍能讓他對人生抱有希望、而非「具摧毀性」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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