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上周末(4月25日)在台北重开同名书店。但在书店开幕前几天在书店附近突然遭一名黑衣人泼红漆攻击,林荣基追赶袭击者不果后报警。台湾警方隔日在高雄市拘捕3名涉案男子。
此事引起台湾社会高度关注。去年起有香港反修例运动人士陆续抵台,还有人本月刚在台北开设名为“保护伞”的餐厅。香港异议人士在台湾是否安全,台湾执法单位如何处理这些攻击意外,都成为各界讨论焦点。
林荣基告诉BBC中文说,泼漆背后是台湾亲北京团体与北京共谋骚扰警告他,不愿意让他在台湾开书店。
“香港的书店被共产党关了,现在他们也想让我台湾开不成书店,想要捣乱,这很清楚吧?”他告诉记者。
台湾警方称会持续调查犯案动机,是否有人幕后教唆,案件将朝公然侮辱、恐吓等罪嫌侦办。但目前尚未有定论。
根据台媒报道,警方已在台北的保护伞餐厅以及铜锣湾书店加派警力巡逻。
有台湾学者对BBC表示,台湾执法单位需要以的《国家安全法》或《反渗透法》处理类似案件。
林荣基:“十分忙碌”
林荣基是2015年被中国当局关押的五名书商之一,他们出版和销售批评北京政权高层的书籍。2019年,他向外界表示,担忧自己会在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之后被引渡回中国大陆,因而逃往台湾,并开始对外募款,2020年在台北市重开书店。
与在香港的生活一样,以书店为家,起居都在书店里的林荣基接受BBC中文电话采访称,4月25日书店开幕后,民众很捧场,书卖得很好,两天卖了将近30万台币(约7万五港币)他很意外,“还是十分忙碌”。
开幕当天,台湾总统蔡英文献上花篮,台湾立法院长游锡堃到书店致意。游锡堃当日与林荣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台湾重视法治以及人权,任何人的人身安全及言论自由都应该收到保障。
“警告”及骚扰
虽然受到台湾政界高层欢迎,但林荣基在台湾开书店的路并不平坦,许多事件让他怀疑有人不断向他发出警告。
4月20日,林荣基向台湾媒体出示一封刚收到的律师函,该函称“铜锣湾书店”在2020年3月被一名蒋姓男子于台湾注册。该律师函警示林荣基若用“铜锣湾书店”会有触法之虞。因此,林荣基说因而必须赶紧将书店正式注册名为“中山铜锣湾书店”。他认为这是有亲中势力从中作梗。
林荣基收到律师函隔日一早便遭陌生男子泼漆,引起舆论哗然。4月22日,3名男子被逮补后,根据台媒“自由时报”报道,一名自称是中华统一促进党成员的网民,在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脸书公开留言恐吓林荣基。台湾警方告诉台媒,经调查后发现账号注册为新加坡手提电话号码,将请新加坡执法单位协助。
林荣基向BBC中文强调,不相信嫌犯说词称是因为不满他开书店且“破坏两岸感情”而泼漆。他表示,书店不会自我审查,只要是有意义的批评,批评北京或蔡政府的书他都不会拒卖。
香港人在台湾遭遇的攻击
近几年来,台湾陆续发生几起香港政治活动人士以及异议人士遭遇骚扰攻击事件。
2017年初,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抵达台湾时,遭到200多名台湾统派团体“爱国同心会”成员在机场抗议。黄之锋在抵达出境大厅时,有数名黑衣男子突然冲上前试图挥拳殴打他,最终黄在警方保护下顺利离开,未有受伤。
2019年9月,香港歌手何韵诗抵达台北,参与台湾团体声援香港示威运动时,被一名“中华统一促进党”党员胡志伟泼漆。
胡志伟后来接受台媒“联合新闻网”采访表示,自己并非针对何韵诗个人,而是不满“港独分子”在香港掀起反修例示威,又来台湾与台独势力合作,因而忍不住泼漆。台北地检署后于2019年9月底,依“组织犯罪条例”、“公然侮辱”和“毁损”等罪,将胡志伟声押禁见,之后台湾高等法院裁定20万元交保。
而上周向林荣基泼漆的涉案三人目前以数万元台币保释。台湾警方对外表示,会持续调查犯案动机,是否有人幕后教唆,案件将朝公然侮辱、恐吓等罪嫌侦办。
动用台湾《反渗透法》?
“台湾智库”谘询委员董立文对BBC中文表示,从黄之锋到何韵诗与林荣基,这些骚扰行为都在危害台湾的民主制度以及言论自由,在恐吓对中国有意见的人士。
董立文呼吁台湾执法单位,面对这些针对香港异议人士在台湾的攻击,必须采用国家安全法”,或甫通过的“反渗透法”办理,而非单独认为此事件是一般私人纠纷,用民法或刑法处理。
“今天攻击者可以对铜锣湾书店这样做,明天他们也可以对其他台湾书店或个人这样,”董立文说。
林荣基也对BBC表示,台湾应该透过处理中共在台湾的“代理人”的法案。
研究台湾民主的美国学者南乐(Lev Nachman)则认为,台湾确实需要反渗透法处理中国渗透的问题。但刚通过不久的反渗透法是执政党赶在总统大选前仓促通过,内容并不完善。
南乐认为,反渗透法对于如何定位“渗透”并不够明确,处罚也不重,因此目前还无法有效处理北京在台湾渗透的问题,亦难保护到林荣基。
背景资料:台湾《反渗透法》
台湾在去年最后一天通过的《反渗透法》旨在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台湾民主政治运作,包括介入公民投票、总统大选、对政府机构游说等,以确保国家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
该法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捐赠经费从事公投相关活动,也不得违法从事竞选活动,违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反渗透法》将敌对势力定义为“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的国家或团体”,此外还包括“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的国家或团体”。至于渗透来源,则是指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及所属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
在野的国民党强烈反对《反渗透法》,认为草案对“境外敌对势力”的定义模糊,且该法涉及国家安全及人民权益,在未通过委员会审查以及朝野充分讨论的情况下通过十分不妥。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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