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

黄之锋:有关12位手足 — 港人被捕送中 港府必须交代




继昨天发文讲述手足在中国水域被捕的几点观察,在综合邓炳强的记招言论及传媒报道后,今天有以下两点想跟大家说明:

一、香港警方肯定知情,必须交代港人被捕情况

昨天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邓炳强表示,对于港人被捕送中事件并未收到中国当局通知,只是透过传媒得悉事件,这种说法实在相当奇怪,因为十二位手足不是昨日才被捕,而是在五日前经已被捕。

正如我在昨日撰文强调,特区政府与中国设有“相互通报机制”,若然出现刑事或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国公安必须在十四日内向警方通报而按警谎一贯习性,所谓“未收到当局通知”无非砌辞狡辩,回避跟进港人状况的责任。

而当今天《文汇报》头条已经大幅报道事件,不但有报道被捕人士的人名、罪名、年龄,甚至有知情人士连船只的尺寸大小都一概披露,难以想像警方要何等无能疏忽,才导致比起党媒得悉更少资讯。

除非,当中可能有不为人知的内情。

二、中国海警有否开枪?十二人有否伤亡?

据《香港01》报导,他们曾接获中国海警登上渔船及快艇,并发射电枪拘捕疑犯的影片。尽管未能确认该影片与是次港人被捕送中有关,但仍可见到中国部门的执法如何猖獗。

为此,特区政府与大陆应该尽快展开通报,确认被捕港人的身份、涉及罪名、扣留情况,有否任何伤亡状况。同时,港府本来就有责任确保被捕港人获人道待遇,以及享有会见律师等基本权利。


无论如何,希望身处香港的大家能够继续关注事件,在冤案黑狱的状况很可能发生时,不论是否有宗教信仰,希望此刻大家都能祈祷,望天佑义人,好人一生平安。

文章来源: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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