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场新闻报道,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联同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等,计划向多位英籍高级香港警务人员提出私人检控,他们要为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辩,目前正呼吁公众提供进一步证据,以及成立诉讼基金。
今次提出检控的国际团队,包括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研究员裴伦德。他们于周一(10日)于网上总结这数位英籍高级警务人员的初步调查,并计划就他们涉嫌干犯的酷刑罪行提出私人检控。
团队已委托 Edmonds Marshall McMahon 律师行,通过诉颂追究有关英籍警务人员,直接或间接对民运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责,团队于现阶段不会透露有关被控诉警务人员身份。
由律师及不同界别人士和组织组成的团队指,香港警方对民主运动示威者使用的暴力行为,已达「荒诞」程度,几乎在每场大型示威活动,都看到示威者及路人遭警察殴打,警方往往使用不合理的武力,例如用脚踩被捕的示威者头部,或者使用「膝盖跪颈」等违反人权及国际警务标准的方式对待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间,被捕人士受到警方残酷及不人道待遇的例子多不胜数,部份甚至涉及性侵和强奸,团队认为这些例子都只属「冰山一角」。
团队又指,香港警队自 1994 年起再无招募外籍人员,不过主权移交前招募的英籍警官,现时仍在指挥架构中处于领导位置,现时香港警队 6 名总区指挥官中,有三名为英籍警官,「这批英籍警官在北京下令的镇压中担当主要的指挥角色,非但没有为所作的不当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相反更获得连环晋升。团队希望以私人检控的方式向这些代替政权压迫人民的人证明,他们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
在警暴至今未被法律制衡之下,团队认为追究警暴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受英国普遍管辖权覆盖的罪行,包括酷刑罪,对英籍香港警务人员提出私人检控。经广泛调查后,团队已初步确立了,有英籍警务人员直接参与对示威者施加酷刑的证据,现希望能取得更多证据,以立案正式提出检控。
团队呼吁公众,就去年 6 月 12 日中信大厦事件,以及在警察拘留期间中受到的虐待,包括身体及心理伤害、性侵等暴行提供证据,稍后团队将公布保密平台以收集证据,作供者身份将被保密,团队亦为诉讼发起众筹,希望筹得 20 万英镑以支持诉颂,呼吁公众支持。
另外,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早前就一名警员去年 11 月 11 日开枪事件提出私人检控,获裁判官林子勤受理,并排期 8 月 31 日开庭处理。涉案警员周一(10 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裁判官相关决定,并宣告普通法下的私人检控违反《基本法》第 63 条,条文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以及申请临时禁制令搁置私人检控程序,直至是次司法覆核有结果为止。申请人于入禀状中指,许智峯申请私人检控的动机不良,是意图羞辱警队及煽动他人对警队的憎恨等。
申请人为涉案开枪警员,建议答辩人为许智峯、裁判官林子勤以及律政司司长。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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