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9月5日报道:去年6月在广州被警方抓捕的湖北籍公民凌浩波(凌建华)已被秘密审判送往监狱服刑。但家人从未收到庭审通知及转监通知。
据凌浩波关注组案情通报称,凌浩波已被秘密审判,转入河源监狱;家属未收到判决书,不知具体刑期。8月4日,凌从监狱致电他父亲,请求存钱;这是凌数月以来与家人唯一的通话。家属从未收到过庭审通知。河源警察声称,判决书被寄往凌的户籍地武汉;凌家人曾前往武汉取件,但户籍地工作人员否认收到相关文书。
2019年6月19日凌浩波被广州警方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1月22日被广州市河源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羁押在河源市看守所。凌建军被抓捕后,广东警方曾前往他湖北随州的家中,抄走了电脑、手机及纸质书籍文件。
凌建华,又名凌浩波(推特帐号@52ling),湖北省随州市人,生活工作在广州。被捕前,凌建华曾因为关注邓传彬被刑事拘留一案及六四酒案,并在推特发布邓案的相关消息,于5月29日被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传唤,随后被其所租住的白云区嘉禾房东告知:已应警察要求注销其门卡并强迫其搬迁。凌建华于6月17日到河源工厂上班,6月19日在广东华登(河源市)玩具制品有限公司被警方带走。凌建华被抓捕后,家人在威胁下解聘了自主聘请的律师。
近几年来,被抓捕的良心犯普遍面临的司法困境是:强迫失踪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禁止律师会见、强迫家属解聘律师并由官方强行指派律师、家属受到威胁被噤声、秘密审判。
其中
1226公民案中,丁家喜、许志永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历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化名羁押在看守所、禁止律师会见等,这意味着他们正遭受任意羁押、强制失踪、不可避免的酷刑;
长沙富能公益案中,程渊、刘永泽(刘大志)、吴葛剑雄被指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禁止律师会见,在强迫家属解聘律师无果的情况下,官方强行指派律师、家属受到威胁株连;
端点星案中,陈玫、蔡伟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由家属自主聘请的律师被禁止会见、在家属的持续强烈抗议下,官方仍强行指派律师;
谢文飞案中,在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院的情况下,律师仍无法会见当事人及正常阅卷、家属在当局的威逼之下第三次解聘人权律师。
在良心犯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司法程序严重违法。良心犯在被羁押和审判中,被剥夺了司法救助权和公正、公开审判的权利。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