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最新的民调显示,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中国应为全球新冠病毒大流行承担责任,为疫情给美国和世界造成的巨额损失作出赔偿。
美国民意调查公司“拉斯穆森报导”(Rasmussen Reports)本星期发布的一份民调显示,60%的受访者认为,中国至少应该部分地赔偿新型冠状病毒所造成的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该公司此前也曾就同一问题在可能投票的选民中进行过两次调查。在三月份的第一次民调中,认为中国应支付损失人占42%,在7月底的调查中,持相同观点的比例上升到53%。
在这场全球病毒大流行重创之下,美国已有1千1百多万人感染,超过25万人丧生。疫情的蔓延还令本来高速发展的经济迅速放缓并引发了大量失业。
此前也有类似民调显示,大部分受访美国人认为中国政府应对新冠病毒的传播负责。非营利组织“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 (The 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und)和民调机构YouGov今年5月份对1382名美国成年人的调查发现,约一半(51%)的受访者认为中国政府应对受疫情影响的国家进行赔偿。
中国政府一直坚称,武汉首先出现疫情报告不等于就是病毒源头,并坚决否认中国在初期隐瞒疫情。
拉斯穆森这项在11月15和16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调查显示,认为中国不应赔偿的人只有24%,另有16%的人还没有决定。
华盛顿智库“卡托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道格·班多(Doug Bandow)说, 美国疫情迟迟得不到控制是导致人们对中国越来越不满、希望向中国索赔的一个因素。
他说:“另一个因素是,特朗普总统和拜登副总统在竞选期间都曾抨击中国,指责对方对中国过于软弱。这也可能助长了美国的反中情绪。“
华盛顿智库“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的国际法专家伊凡娜·斯特德纳(Ivana Stradner)说,中国在疫情爆发初期没有及时向外界通报,现在全世界一百多万人死于这一病毒,人们向中国追责完全在意料之中。她说,当年2003年萨斯病毒也是在中国爆发的,中国政府从未被追究法律和道义的责任。
她说:“很多人认为现在是他们(中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了,因为他们担心中国可能会再次给世界造成类似悲剧。”
目前美国民间至少有四起针对中国的集体诉讼。佛罗里达州伯曼法律事务所(Berman Law Group)在该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指称,中国政府未能在疫情爆发初期遏制住病毒,让该州居民蒙受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此外,中西部的密苏里州也就新冠病毒的损失向中国政府提起民事诉讼,指控中国政府官员压制信息,逮捕吹哨人。该州政府说,他们估计该州企业及居民因为这场大流行病所蒙受的损失可能达数百亿美元。
但在另一方面,观察人士指出,这些诉讼很难会真正令中国政府支付任何赔偿。 曾任美国前总统里根特别助理的道格·班多说:“我很想让习近平赔偿,但是没有办法可以做到。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一个有效的途径。”他说,人们虽然都在指责中国,但是无法想象会有什么办法能让中国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的国际法教授詹姆斯•卡拉斯卡(James Kraska)说,不论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角度来说,让中国政府支付赔偿都面临一些难以逾越的法律障碍。
他说:“在国际法中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而美国的法律中也规定有主权豁免。我们无法针对主权国家提起诉讼,所以这些案子只能走走过场,不太可能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
美国在 1976 年通过《外国主权豁免法》,规定了主权国家及其财产享有另一国法院管辖豁免的一般规则,成为世界各国相互主权豁免体系的一部分。
美国企业研究所的斯特德纳说,即使有的案子可以绕过这些法律障碍,中国政府也很可能会对法庭的裁决置之不理,使这些案子的裁决面临执行的问题。但是她同时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诉讼就没有意义,美国仍然应该在国际法庭起诉中国。
她说: “美国可以在国际法庭要求中国对其政府渎职过失承担法律责任。美国应该利用这些案子向人们指出中国政府没有遵守国际义务,揭露出中国的所作所为,其中包括对世界卫生组织在疫情问题上维护中国利益的行为展开调查。”
伯曼法律事务所在有关起诉中国政府的声明中说,中国等国家在一般情况下会因主权豁免原则免于被追责,但是,他们在诉状中指出,该法律中包括有关于侵权和商业行为的例外条款,而这些条款使美国的联邦法庭具有针对此案的管辖权。 该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声明中说,中国在美国有大量的资产,“有很多渠道可以向前推动此案,而向中国在美国的商业利益施加压力是其中之一。”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的国际法教授、美国智库之一“外交关系协会”的卡拉斯卡说,在有一种情况下针对中国企业的诉讼有可能成立。
“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有一家中国国有企业,这家企业是中国政府的一部分,那么可以在诉讼中将这家企业的财产包括在诉讼中。如果这家企业在美国有资产,他们的资产就可以包括在诉讼中。”
文章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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