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林荣基被泼漆案歹徒获轻判 事主吁修法严惩政治恶棍

台湾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今年四月遭人泼漆案,台北地方法院周三(18日)宣判,三名被告判处三到四个月不等徒刑。林荣基对判决表示不满,认为法院以刑事角度判决政治案件,将助长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在台港人毫无保障,呼吁立法院修改法令严惩类似政治攻击事件。(锺广政 台北报道)

台湾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今年4月21日,被三名台湾男子泼漆案件,台湾地方法院周三宣判。

首谋郑启龙判处有期徒刑四月,曾士晟和曾士峰处有期徒刑三月,三名被告都可以每日一千元新台币代价扣扺,不用坐牢。

地方法院判决书指,郑啓龙等三人为智识成熟成年人,未尊重个人政治理念与价值观的差异,对林荣基泼洒红漆,伤害林荣基的身体、自由、人格及造成财产毁损,应处以相当程度的刑罚,并考量郑啓龙主导支配犯罪行为,由曾士峰泼漆、曾士晟摄影等犯罪工作之分配,应分别科以与行为轻重相当之刑罚。

判决书提到,三名疑犯在庭上坦承犯行并当庭向林荣基道歉,但并未得到林荣基谅解而无法达成和解。因林荣基身心受创,至今仍无法原谅被告,亦不愿达成和解,地方法院判决本案被告不得缓刑。

林荣基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林荣基说:你判刑的那个所谓刑,其实很荒谬,后来我知道可以用罚金来代替,即是不用坐监。这样的意思是不是鼓励人们去伤害别人,然后用钱来代替呢?我觉这样很有问题,这样是不是说,可以用钱去伤害人,然后用钱来免罚呢?这个我觉得应该要抗议,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它(法院)多少有鼓励这些犯罪行为,以及这个情况下法例不改的话,就是鼓励人去从事一种伤害人的行为。

林荣基表示,部份台湾舆论反对以重罚阻吓政治目的伤人案件,他认为,这种观点在台湾不成立。

林荣基说:这样就是将政治事件当作刑事罪行,而且判刑那么轻的话,我觉得很值得商讨。也有人提出来,如果将政治事件当刑事来判惩,等于以前独裁政权都是用这样的手段去打发异己,这样的比例是有问题,因为独裁政权是没有所谓「三权分立」,但台湾社会是「三权分立」,是一个民主制度,这样的譬喻根本上不成立。所以我觉得台湾政府要分清楚,特别是法庭里面,政治事件要当政治事件来处理。

林荣基觉得,虽然现在每天都有警员到书店巡逻至少三次,但是仍觉得自己的安全没有保障。

林荣基说:正因为法例漏洞导致浪费警力,浪费台湾的资源,而且不要忘记,这是所有台湾人的纳税钱。这样是不是法庭该想一想,目前法例上漏洞那么大,是不是要填补一下?譬如台湾的立法院,是不是应该要提出,修改法律或者加强刑罚?他们应该要想一想,如果你作为立委的时候都不去注意这个问题。香港人在台湾的生活是受到很大的伤害。

林荣基表示,在情况没有改变之前,每次出门都非常小心。

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中指出,本案仍可上诉,林荣基表示,将和律师讨论后再作出决定。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