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宣布流亡海外,消息指警方或谘询律政司意见,决定是否发出通缉令,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称不排除加控他新的罪名。而许智峯夫妇及父母在港共五个银行户口已遭冻结,许智峯称涉及几百万元毕生积蓄。
警方周日(6日)晚上回应传媒查询时指出,许智峯涉嫌挪用并利用亲人户口处理众筹资金,亦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共冻结约85万元。
许智峯较早前在社交网站批评警方,银行户口被冻结是政权以经济压力作政治报复,以连坐法打压其家人;又指去年发出就私人检控的众筹一直存在律师楼户口,核数报告已公开,跟其户口完全无关。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目前看不到有证据显示许智峯干犯《港区国安法》。单纯弃保潜逃,警方不能冻结财产。如警方怀疑某笔财产是犯罪所得,即俗称的洗黑钱,无论钱是放在自己户口,或父母、妻子儿女的户口,可以要求银行冻结有关户口,警方是跟钱不跟人。但警方作出这些行动,要向法庭交代,假如是毫无证据,法庭也不会容许冻结继续,许智峯亦有权在这一两日聘请律师,向法庭申请解冻。
民主党林卓廷则批评政府以「抄家」方式打压异见分子。林卓廷表示,警方要冻结市民户口,须有非常强的法律基础,而许在港干犯的罪行全部与金钱无关,是涉及抗争的刑事罪行,质疑警方以「连坐法」打压异见分子。立法会金融界议员陈振英指出,银行须遵从警方通知冻结户口,毋须来自法庭命令,而银行不会知道冻结的户口与哪宗案件有关。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警方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可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
冻结许智峯户口的汇丰银行回应称,不能评论相关帐户的事宜。无论在哪个市场营运,汇丰都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有关情况请向警方查询。而中银香港则表示没有回应。
已由丹麦抵达英国伦敦的许智峯表示,流亡后发现在网上银行理财未能针对储蓄作任何运作,才知道户口遭到冻结。他曾经联络相关银行,职员回覆查询时表示,户口有特别的备注,但拒绝透露其他细节。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出席电台节目时,批评近期接连有人保释期间潜逃,事前已向法庭阐述情况。邓炳强指会跟进许智峯有无其他违法行为,不排除加控新罪名。
另外,他指香港治安已回复平稳,今年三月至十月的八个月,对比之前八个月,相关罪行、被捕人数等大减七至八成。至于警民关系,邓炳强形容有改善,批评是有传媒抹黑警队。
许智峯去年12月发起众筹,目标在4个月内筹330万元,以私人检控追究警方滥暴等。他今年1月中表示已有7624人捐款,筹得338万元。许智峯未有回应遭冻结户口是否与众筹有关。
许智峯涉及的其中一宗案件,是去年七月光复屯门游行,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以及在多次立法会中涉及违反特权法。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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