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与李云迪是中国近期舆论场的两个悲剧人物。前者是知名的前媒体人,被视为公知,因讥讽“抗美援朝”长津湖战斗中的“冰雕连”而遭批捕;后者是享誉世界的年轻钢琴家,因嫖娼而被行政拘留。

这两人舆论已经讨论了很多。就中国的舆论场言,有同情或支持他们的,有批评或反对他们的,端赖每个人的立场和同他们个人的关系。我在这篇短文中不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把他们放在一起,是想指出,这两个看似各方面都不同的人,为什么在此刻却几乎有着相似的遭遇?

虽然事后罗昌平被许多人扒出大量“反动”言论,以此来验证他被官方抓捕是罪有应得,但在他出事前,无论是前期做媒体还是后来做律师,都是成功的。他在舆论界影响力的一个证明,是举报前国家能源局长刘铁男,刘后被判处无期,刘的落马是否直接缘于罗的举报,无从得知,但罗的举报肯定加速了刘的落马。罗也被最近落马的前公安部副部长、有着“九门提督”之称的酷吏傅政华曾发“追杀令”,好在躲过这一关,傅落马后,媒体将这段往事扒出,使罗的“正义”形象再次凸显。可反讽的是,这正发生在罗自己被抓的前夕。换言之,罗作为前知名媒体人的影响力、人脉资源和这些正义之举,并未能换得他逃过此一劫。

比起罗,李云迪的知名度更大,拿过国际大奖,是官方座上客,集多个荣誉于一身,真正是春风得意。事实上,他是官方着意培养的艺人样板,本人也自觉配合官方,按说这样一个被官方看中的大名鼎鼎的钢琴家,官方应该动用公权力掩盖他的嫖娼“丑闻”,毕竟嫖娼在中国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甚至称不上罪,但官方却把此事捅开,大张旗鼓狠批,上纲上线,弄得天下人皆知,断送了一个艺术家的大好前程。

事情如果不按应有的逻辑出牌,背后必有不为外人道的因素。罗、李两人不同道路却遭同样下场,一个共同的原因,要归咎于当下环境,即习近平打造一个“纯洁”的中国社会。罗、李二人在这方面都触犯了习的戒律。“纯洁”的中国社会在前者表现为不得妄议和攻击中共历史,尤其不得妄议和攻击那些为中共打天下保天下的“英烈”;在后者表现为艺人特别是影响力的明星,不但要为社会传播所谓正能量,本人亦要成为道德的楷模,德艺双馨的所谓艺术家。

这就不能不提中共的《英烈法》和前段时间官方对影视娱乐圈的整治了。

罗遭批捕的法律依据是触犯了《英烈法》,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假如没有这个法和这个罪,罗即便侮辱了英烈,恐怕最多也只能对他进行道德谴责,当然也可给他安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在《英烈法》未出台前,官方对它不喜欢的言论或者人,往往用这个罪名。可是此罪毕竟“名不正”,若套在罗身上,实在牵强,简直会成笑话。官方表面上还是要把自己打扮成按法行事的,这就是中共为什么要颁布一部《英烈法》的理由。

此法2018年通过。一般来说,英烈是人们缅怀和崇敬的对象,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大多数人都会以有这样的英雄和烈士感到自豪,并自觉地去维护他们的形象。但在中国是个例外,人们对中共塑造的历史人物、领袖形象和英雄烈士,大有不敬,不太买账的,各种质疑和还原历史的书籍、文章,虚虚实实,大量流行,形成了一股潮流。尤其到了网络年代,借助于网络匿名传播的特点,在微博、贴吧、论坛、博客等社交平台上,传播着种种有关中共和历史人物的黑段子,严重冲击和解构中共精心构造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统治的合法性。这当然让官方不爽,一概把它们斥之为批着学术研究外衣或打着“还原真相”旗号的历史虚无主义,采取各种办法打压,包括政治和法律的。于是就有所谓英烈的后人状告学者的事情发生,或者用“寻衅滋事”的名义抓一些传播虚假信息的人。《英烈法》后,虽然可以更方便地用此法来治理“历史虚无主义”,但是之前被撞向枪口的人,基本没有什么大的社会影响力,现在罗昌平填补了这个“空缺”,抓他在舆论场能够起到更大的寒蝉效应。

中共前一阶段也开展了对演艺界和饭圈的整顿。对演艺明星的整顿就直接命名为“清朗”行动。这个词的潜台词是说演艺圈是不干净的,因为演艺明星们不把功夫放在演戏上,塑造符合社会主义理想的好角色,为社会传递正能量,而是追逐流量和吸金,用低级下流取悦观众,用娘炮文化污染青少年,让中国的下一代在这个伟大时代丧失斗志。整治演艺界和明星的逻辑结果,必然要殃及明星的粉丝——饭圈,将饭圈一块整顿,因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而他们又一同“污染”社会,给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传递错误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符合习近平要打造的社会主义“新人”目标。习要的是一个干净纯洁的社会主义,下一代都有共产主义的理想,而演艺明星们在这方面能起独特的榜样作用。所以外界看到,中共一方面要阻断资本对演艺界的染指,将明星们从“铜臭”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改造他们的思想,完善个人道德修养,即使成不了社会标兵,至少“黄赌毒”是不能沾的。而李云迪恰恰嫖娼涉“黄”,在这个节骨眼上把持不住自己,出现个人道德品质问题,即便之前他同中共合作良好,也是不能保的,背后的意图目的当然用他来敲打其他不安分的明星们,像李这样有世界声誉的钢琴家,小节有亏都不护短,要想在中国市场赚钱,就必须听党的话,管好自己。

但中共要约束和规范个人道德尤其是公众人物的道德,必须有工具,所谓的卖淫嫖娼就是这样一个工具。尽管官方法律上没有这个罪名,但它方便警察以该罪名敛财或整治不喜欢的人。原因就在于卖淫嫖娼在中国事实上非常普遍,可中共表面上又假装正经,把卖淫嫖娼看作属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腐朽现象,似乎它的存在沾污了社会主义的形象,要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的。这就给了官方操作它很大的空间,要不要打击卖淫嫖娼,将卖淫嫖娼控制在什么程度,对谁用卖淫嫖娼罪进行道德的污名化等。在习近平要在中国重建道德秩序的当下,怎么能容忍一个知名钢琴家去“嫖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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