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本星期对在渥太华抗议将近三个星期的"自由车队"采取了强制驱离行动,中国外交部藉机批评加拿大是双重标准,要加拿大政府好好反思。加拿大专家则表示,中国没有民主选举和独立司法,竟和有民主有法治的加拿大对比,真是贻笑大方。
加拿大一群卡车司机因为反对政府要求过境加美边境的司机必须要接种疫苗,而在渥太华国会山庄前进行了二十天的抗议,在加拿大多数民意支持下,国会也通过采用《紧急状态法》之下,警察在刚过的周末进行了驱离抗议者的行动。
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月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起加拿大警方驱逐示威者的行动时说:“我想问一句,为什么2019年香港激进分子暴力袭警、大肆破坏公共秩序时,加方声称“明确支持世界范围内的人权行动”,并对香港警方依法履职说三道四、污蔑抹黑?在加方一些人眼里,同样是抗议示威,发生在香港就是“人权行动”,发生在加拿大就成了“民主的威胁”。这种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令人无法接受,加方应该好好反思。”
亲身参与香港多场民主抗议活动、并为许多民主抗争者担任过辩护工作的律师陆耀辉,去年底登陆加拿大申请难民。她一路关注渥太华卡车司机抗议,并研究加拿大和香港当局采用的手段,发现两者有极大的不同。首先,媒体自由天差地远,加拿大支持和反对抗议行动完全摊在阳光下受检验;再者,各大媒体现场直播清场行动,警察做了什么全都录下,所以有警察被控告滥用武力,如今已经启动调查。回想起香港警察的暴力手段,即使屡被批评,一样不受监控。“你们看加拿大警察做了什么事情,他们还要受调查啊。但是香港从2019年6月9日到现在,从来没有一个犯法的警察被带上法庭,因为他们有特权,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加拿大这边,警察也要守法,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主席董达成说,这一次加拿大政府决定强制清场撤离,是启动了1988年来首度采用的《紧急状态法》,但整个过程有完整的立法程序,议会经过辩论和投票通过的,且所有措施必须符合《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这个紧急状态法在30天之后自动失效,或是当情况不再需要的时候,它会被提早撤销。在紧急状态法到期或撤销后的60天内,政府还需要启动调查,检讨法案过程中的使用情况,其调查报告必须在360天内提交给议会。”
陆耀辉和董达成说,最根本的差别就是加拿大是民主国家,中国是集权国家,中国没有民主选举和独立司法,没有言论自由,民众有不满有冤情,无法改变任何事情。陆耀辉想问汪文斌,如果不满香港议会和特首,香港人可以拉他们下台吗?“如果下一次选举的话,加拿大人可以有权不选(特鲁多政府),但是香港情况不同,我们已经告诉政府你们不可以这样做,但是香港立法会和特首根本不是我们选的。”
前两天陆耀辉的好朋友之一 ~ 歌手阮民安,因为积极参与“反送中”运动,还写歌支持香港民主自由,被指控涉嫌触犯煽动及洗黑钱罪而遭逮捕。陆耀辉说,现在香港当局可以随意扣上任何罪名逮捕任何人,这样的国度和加拿大如何相提并论?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柳飞 责编:嘉远 网编: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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