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法庭】前年中大毕业礼校内游行 两男生涉发表煽动文字案提堂

【香港法庭】前年中大毕业礼校内游行 两男生涉发表煽动文字案提堂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学毕业礼,逾百人于校内发起游行,期间有人拉起横额及高叫「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

前年香港中文大学毕业礼逾百人校内游行,警方随后拘捕多人。事隔约一年半,港警国安处周四(14日)正式落案起诉两名分别17岁及19岁男生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另外,香港歌手阮民安涉发布煽动言论,鼓吹仇警及唱出含「光时」口号歌曲,被控「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周四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称或会加控阮民安欺诈性质的控罪。两案件均会转介区域法院处理。

中大毕业礼游行 两男生被控「串谋发表煽动文字」

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学毕业礼,逾百人于校内发起游行,期间有人拉起横额及高叫「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亦有人涉嫌以喷漆刑事毁坏,校方其后报警,指活动涉嫌违反限聚令及《公安条例》。警方国安处翌日派出大批警员到达中大校园调查及搜证,并于12月起拘捕多人。事隔约一年半,港警国安处周四正式落案起诉两名男生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

两名被告分别为无业的唐绰谦(19岁)、职业训练局二年级沈姓男学生(17岁)。案件原于3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但因疫情延至本周四。控方指案件将转介到区域法院,申请押后案件至5月4日以准备转介文件,并反对两人保释。

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辩方保释陈词后,指案件属国安相关事件,须用《国安法》标准考虑是否批准保释,但罗官信纳加以适当的保释条件可减低再犯风险,批准17岁被告保释。

17岁被告获准保释 19岁被告继续还押

17岁被告保释条件包括3万元现金及其母3万元人事担保、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住在报称地址、每晚10时半至翌晨6时宵禁、每周警署报到一次。罗官另外增加3项保释条件,包括不得作出视作任何方式危及国安的作为或言论、不可管有并须立即删除所有电子装置,包括电脑及手提内的社交媒体应用程式,被告并须辞去学生会的职务,及不得参与任何组织的任何职位。

而19岁被告则因涉另一案件,没有申请保释,继续还押。

香港歌手阮民安涉煽动案 或被加控欺诈罪

另外,香港歌手阮民安涉发布煽动言论,鼓吹仇警及唱出含「光时」口号歌曲,被控「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同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他出庭时精神不错,进入犯人栏前向旁听席人士挥手。

警方早前调查被告手提电话、生意文件及银行纪录。控方称,考虑到警方最新调查的进展,有机会加控欺诈性质的控罪,申请案件押后至5月25日,以待案件转介区域院法的文件。辩方不反对押后,被告没有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报称艺人的被告阮民安(41岁),被控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发表陈述,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等。他自2月17日首次提堂后还押,曾多次申请保释被拒。

案件编号:WKCC626、984/2022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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