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法律草拟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就涉及国家安全七项罪类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当局目前正积极研究,但未有时间表。有关说法明显较保安局长邓炳强期望本年底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的步伐有所放缓。
林定国今(20日)早在香港电台节目上表示,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但亦并非急于要马上进行,他强调,有关立法工作要深思熟虑,谨慎和充份研究,确保立法有效应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亦要适当平衡保障人权自由,条文更要有确定性,当局会适时进行。
他又说,23条涉及的七类国安罪行,有两项或部分与《港区国安法》重复,有五项罪行未有完善法律处理,但目前难以用三言两语,说明23条立法会否一并处理这两类罪行。须要审慎处理。
保安局长邓炳强曾经表示,23条立法会一并处理间谍罪,而2003年负责推动23条立法但以失败告终的时任保安局长叶刘淑仪近日则表明,23条立法须考虑国际新形势,再加上23条中有两类罪行针对外国政治组织的联系,令人相信,条文会有相当部分针对外国组织或外国在港机构和人士。
另外,邓炳强今年2月曾向立法会透露,当局正积极展开23条的立法工作,并计划5月到立法会进行咨询。他其后在5月又说,过去数月因要集中抗疫,加上国际形势变得复杂,当局要研究如完善法例,何时提交立法建议,他只表明会全力及尽快做。他更预言,在23条立法过程中,一定会受遭到包括来自外部势力、媒体、甚或外部势力的本地代理人的抹黑,港府必须做好解说工作。不过,外界对此理解为23条的立法将难以对人权有足够保障。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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