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早前拘捕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指他们涉违《港区国安法》,同时指一些律师和大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涉嫌作出专业失当行为,向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作出投诉。港媒报道指,大律师公会已向约35名大律师发信,要求解释为何会直接从「612基金」收取款项,倘相关大律师被裁定为专业失当,有机会被罚款、暂时吊销或正式取消执业资格。有业内人士形容,事件比较罕见,相关律师可能面临处罚;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就指,要视乎律师是否取得同意书或欺骗公众,须交由大律师公会调查决定。
港媒《星岛日报》周二(5日)引述消息指,大律师公会于上月27日起致函约35名年轻大状,私人执业年资均在5年以下,指他们于2019年至去年期间,分别代表一批在裁判法院或区域法院的「反修例」案件的被告,而他们收取的聘金,是绕过律师行直接从「612人道支援基金」收取签发的支票,部分声称「义务」的大律师,以日薪3000元至6000元不等作收费。
汤家骅:视乎律师是否取得同意书或欺骗公众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对本台指,有关律师有否违反守则,要视乎受聘请的律师是否取得同意书,可直接向客人收钱;第二是考虑有关律师是否有欺骗公众或法庭。
汤家骅说:一个大律师如果他被发现公开说谎,可能构成conduct unbecoming(举止行为不当),即是影响到行业声誉的不恰当行为,这个不恰当行为可以包括很多事,譬如公开说谎去欺骗某些人,但这应由业界透过调查之后去决定,在这一刻就不能假设收了钱的,第一,一定没有得到聘请律师的同意,或者他们是干犯了欺骗的行为。
汤家骅解释,有关同意书只会在非常少的情况下出现,他几十年来都没有遇过,而业界都很少听闻。
查锡我:事件比较罕见 香港开埠以来都未试过
大律师查锡我亦对本台指,要交由大律师公会调查,视乎有关大律师有何解释,但今次情况罕见。
查钖我说:牵涉那么多大律师,当然是罕见,就算以往有这些情况都是个别的人,现在牵涉到30多人,当然是罕见,我想香港开埠以来都未试过。
有业内人士亦向本台透露,按照惯例,律师费要由律师行所收取,不能由客人直接支付予大律师,「行规不会直接收钱,都是由律师行开支票」。他指如果律师违反专业守则,有可能面临纪录聆讯,但亦强调今次事件比较罕见。
本台周二(5日)向大律师公会查询,至截稿前未获回覆。
一旦被裁定为专业失当 有机会被取消执业资格
《星岛》报道引述大律师公会发出的信件内容,列出相关大律师于何年何月何日,在哪个裁判法院处理涉及的反修例示威案时,曾绕过延聘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收取大律师「612基金」签发的支票酬金,直指相关大律师涉触犯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第7.8(b)条(即规管大律师的收费指引),以及促使受托委的律师也违反律师执业规则第5D条。
香港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第7.8(b)内容指,「除非根据律政司或当值律师服务处的指示出庭,或事先获得大律师公会的书面许可,执业大律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仅接受获延聘的律师事务所,或客户以支票支付其专业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得接受以现金支付他的专业费用。」
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均受《行为守则》(Bar Code)规管。若有大律师违反相关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进行研讯。纪律审裁组运作独立,成员均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倘若该名大律师被裁定为专业失当,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有权颁布纪律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或正式取消执业资格。
记者:董舒悦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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