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大律师吴霭仪、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歌手何韵诗及学者许宝强,连同基金秘书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6人否认传票控罪,案件周二(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严舜仪裁定表证成立,辩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传证人,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作结案陈词。
本案争议为控方能否证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属《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以及被告为基金干事。
陈日君等4被告由资深大状代表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被告陈日君及何韵诗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吴霭仪由资深大律师何沛谦代表;许宝强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代表;何秀兰由大律师林国辉;施城威由梁晴怡大律师代表。
控方周二传召多名警员作供,其中警察牌照科高级督察龚伊林指,任何社团均须于成立后1个月内注册,而纪录中从未收到「612基金」注册。辩方代表陈日君及何韵诗的大律师举例问龚,先后举「何鸿燊治丧委员会」及「李家超竞选办公室」为例,指两者均为1人以上组织但从未注册为社团。控方及裁判官先后阻止提问,指与案件无关。
辩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传证人
控方案情完结,辩方没有中段陈词,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裁定 6 名被告表证成立。辩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传证人。
裁判官又认为判断要视乎证据,一些情况可能模糊,但本案有相当多证据,双方有各自演绎,呼吁撰写书面陈词时处理社团定义诠释,将会影响整个社会,最终押后案件到下月26日处理法律争议。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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