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初选,因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29人拟认罪,另18人拟不认罪,分成两案处理。
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今年中完成交付程序,被告随即被分成多组再安排于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周二(1日)早上再于高院处理第8组涉及赵家贤、袁家蔚及徐子见3人的案件管理聆讯。赵家贤因跟控方达成协议,判刑将在裁决后处理;徐子见则透过律师表示,希望在审讯前处理。至于袁嘉蔚,其代表律师提出希望法庭尽快处理判刑外,又提出法律争议,指不应由3名法官处理判刑,应如一般案件由一名法官处理,控方反对惟未能即时提供详尽理据。法官最终决定安排于本月28日处理有关争拗,并首度在庭上透露,预计案中不认罪被告的聆讯将于明年农历新年后开审,料审期长达55日,预计于明年暑假前才完成。
赵家贤跟控方协议审讯后判刑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初选,因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29人拟认罪,另18人拟不认罪,分成两案处理;其中认罪被告再被分成多组进行案件管理聆讯,9月份已处理7组共18人,周二(1日)早上再处理多3人。赵家贤、袁家蔚及徐子见在早上10时开庭前10分钟被带入法庭,另同案多人包括谭凯邦、毛孟静、吴敏儿、梁晃维,刘泽锋及冯达浚就列席旁听,各人精神看来不俗,有跟旁边人士挥手,旁听席有人就尝试高声向袁家蔚问好:「嘉蔚你几好吗?」随即被其他旁听人士提醒;另外亦有人把握机会跟早前刚渡过生日的吴敏儿说「生日快乐!」至于早前提讯时曾被嘲讽「做污点证人」的赵家贤,明显消瘦,他被安排坐在犯人栏前排角落,身旁有两名惩教人员把他跟谭凯邦分隔,全程未有跟其他被告互动交流,只间中自行做些手部拉筋动作。
早前多次的案件管理聆讯,由于案件将不设陪审团,故此均是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即法官陈庆伟、陈嘉信及陈仲衡处理,且只历时10至20分钟便完成程序,但周二早上却出乎意料地耗费较长时间。控方在庭上透露,赵家贤跟控方达成协议,其判刑将在不认罪被告审讯裁决后才处理,其代表律师未有发言即获法官指示可提早离场。
袁家蔚另争议承认案情跟协议不相同
另一被告徐子见,就由大律师黄雅斌代表,他指徐希望在不认罪被告开审前判刑,料求情需时40分钟,同时表示将争议控方案情中有哪些属于不必要的内容,及要求控方厘清案情中的「串谋协议」部分,哪些与徐子见有关。法官就回应,指如果只是争议案情关连性,可在求情时一并处理。
至于袁家蔚就由资深大律师祁志(Nigel Kat)及大律师梁丽帼代表,祁志指袁家蔚同样希望在审讯前判刑,认为她已还押20个月,继续长时间等待对她非常不公。而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2条,列明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会令袁家蔚最终服刑时间超过判刑。他又指,根据袁早前承认的案情中,关于「串谋部分」与她最初达成的相关协议不相同,法官指如非涉及被告改变答辩意向,法官不应处理被告已承认的案情,如被告不同意有关案情,应与控方自行商讨解决。
此外,祁志同时提出法律争议,指根据《港区国安法》,案件须由3名指定法官处理,但袁嘉蔚已认罪,故应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及《高等法院条例》等,由一名法官处理求情及判刑,但控方反对,法官亦质疑在部分司法覆核案件,会由两名法官审理。控方之后提出,需了解其馀被告在此争议上的立场,建议押后处理,法官一度需要休庭考虑,最终要求控辩双方稍后递交书面陈词详述理据,并把案件押后至本月28日聆讯。
不认罪被告审讯料需时55天
初选案29名拟认罪被告中,其中20人现时已完成案件管理聆讯,当中谭文豪、郭家麒、杨岳桥、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刘頴匡、王百羽及徐子见9人,希望在不认罪被告审讯前判刑,而区诺轩及锺锦麟两人则希望在审讯后判刑,其馀8人包括梁晃维、岑子杰、刘泽锋、黄之锋、谭得志、朱凯廸、胡志伟及戴耀廷则保持中立。另赵家贤因与控方达成协议,会在审讯后判刑,并可能会被传召作供。
法官陈庆伟在庭上更首度披露,预计涉及18名不认罪被告的审讯,会在明年2月农历新年后开始,需时约55天,并希望在明年暑假前能完成整个审讯。
47名被告于去年2月28日到警署报到后随即被落案起诉,3月1日被带到法庭并进行长达4日的「马拉松式」提堂及保释申请,原定去年7月8日进行交付程序,惟遭两度押后,期间获准保释的被告曾两度被要求赴湾仔警察总部领取过万页文件;47人中,大部分被捕、未审先囚至今已超过2年半。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頴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当中仅14人获准保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柯耀林、李予信、陈志全、余慧明及黄子悦。
控罪指,47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
案件编号:HCCC70/2022
记者:程文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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