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备受关注的「立场煽动案」周一(31日)开审,控方庭上指,毋须证明被告具煽动意图,至于证物则延伸至包括「立场」前身的「主场新闻」。庭上控辩双方完成「检控期限」争议的陈词,法官将于周二就此争议作裁决。多名「立场」记者及前员工一早到法院轮候旁听。
「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锺沛权、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去年底被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随后连同「立场新闻」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被控一项「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周一早上在区域法院开审,多名「立场新闻」的记者及前员工,今早8时前已到达香港湾仔区域法院轮候旁听,由于司法机构新增保安检查,入场旁听人士需接受安检,保安人员需要多番提醒旁听公众预留时间提早到法庭外轮候接受检查。
本案原订由区域法案法官谢沈智慧处理,但上周六后突然更换由《国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郭伟健负责。他早前曾审理「羊村绘本案」,最终裁定5名被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成。至于控方代表为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及署理高级检控官徐倩姿,而辩方代表则为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及大律师黄卉仪。
两名被告人钟沛权及林绍桐先被带入法庭,两人分别穿蓝色衬衫和间条毛衣,虽然至今已被还柙逾10个月,但精神不错,步入法庭时曾与旁听人士互相挥手。
法官郭伟健在庭上先解释更换法官的原因,透露谢沈智慧上周六通知法院,因疫情隔离未能处理本案,故当天才临时将案转交他处理,形容情况突然,他亦未及阅读所有文件,亦不掌握审前覆核内容,著大家「可以假设我咩都唔知道去处理。」
控方继而向法官简述案件,指双方对案情事实争议不大,但有三大法律争议点会在审讯中处理,包括检控时限、被告的犯罪意图及控罪合宪性。伍淑娟指,煽动刊物罪列明设有半年检控时限,辩方争议依赖作检控的17篇文章中,其中10篇在检控前6个月已经「下架」,超出检控时限,但控方就以案件以「串谋」罪行控告为由,认为有关文章是串谋的「外显行为」(overt acts),认为不受此限,但辩方并不同意。
至于涉及犯罪意图的争议,控方认为毋须证明被告具煽动意图,认为只需证明被告本人知情,即被告知悉刊物本身有煽动意图即可。控方又指,知悉郭官早前在羊村绘本案已裁定须证被告意图,已检视过本案情况,维持检控方向。
至于第三个争议是煽动控本身的合宪性问题,控方指辩方认为毋须证明煽动意图亦会影响条例的合宪性,建议第三个法律争议或在处理第二个争议后才能处理。
辩方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就回应,认为控方必须证被告具煽动意图,指控方作检控的大部分文章,均只是引述他人说话,强调传媒有责任报导各方意见,「传媒报道杀人犯,唔等如代表佢哋支持杀人犯」,「如有些少批评就犯罪,咁传媒唔使做㗎啦」,加上煽动罪是古旧条文,多年来亦有演变,现时或与《基本法》保障基本权利相违背,而控罪条文不清晰,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合理也不相称。
余若薇又指,控方指煽动罪界线会有「高层」或「低层」之分,属「高层」影响力较大即属煽动,而低层如市民批评可不违法,质疑正是反映控罪不清晰。
虽然控辩双方原拟开审前处理上述法律争议,但法官郭伟健表示,犯罪意图和宪法相关争议与案情有关,亦不影响被告答辩,可于审讯直接处理,故仅先处理检控时限的争议。
控方之后读出案件证物表,指本案将传召36名证人,将依赖17篇文章,其中3篇为片段作检控,当中包括林绍桐出席2019网络媒体高峰会的发言片段。
其他证物方面,除「立场」网站及社交媒体的文章外,亦包括「立场」的公司注册记录、银行记录、「立场」英国分社等资料,另亦包括「立场」前身「主场新闻」的公司注册记录,辩方质疑有关文件资料与本案无关,控方解释是以此证明「主场」由蔡东豪创立,被告锺沛权和林绍桐当时已为其工作,并过渡至「立场」,二人跟蔡东豪有长期合作关系。
此外,证物又包括锺沛权的结婚证书,控方指是以此证明锺跟其中一篇涉案文章作者为夫妻关系。该文章由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撰写,她因在「苹果案」中被控勾结外国势力案及发布煽动刊物罪,现正被还柙。
控方另外的陈词就指「立场新闻」母公司及第二被告锺沛权是核心煽动者(core conspirator),在不同时间点连同其他人参与煽动,涉案多篇文章反映不同时间的煽动行为,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而串谋行为直至去年12月警方执法行动后,才因平台不再存在而终结。
对于辩方提出向法庭新呈上15篇文章,因「立场」绝大部分文章实为政府或官方消息,另跟涉案相关新闻和受访者,其他媒体也有作报道,望供法庭参考;控方就提出呈递3篇林绍桐任署理总编辑后刊出关于「监狱」的文章回应,余若薇表示强烈反对,质疑控方不能「无限止境」地提交无关文章,「推到去连《主场新闻》啲野、其他员工财务文件银行文件都入晒」,指法官谢沈智慧曾下指令作规定,形容控方是「唔可以呢个时候偷袭我哋」。控辩双方今天完成就「检控期限」的法律争议陈词,法官郭伟健表示需时考虑,押后案件至翌日(11月1日)作裁决。而整个审讯料需时长达20天。
根据控罪,被告于2020年7月7日至 2021年12月29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其他人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即具以下意图的刊物:
(a)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c)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恼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
(d)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离叛: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今。
《港区国安法》「激活」在香港「尘封」已久的煽动罪,「立场案」是自六七暴动后港府再次以有关罪行控告传媒机构及相关编采人员。
案件编号:DCCC 265/2022
记者:李若如 责编:方德豪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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